你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关于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管理程序及申报条件
 
   
     
     
 

关于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管理程序及申报条件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科

(2012年7月)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家、省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对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申报条件要求,我们收集整理编写了《关于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管理程序及申报条件》、《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审批流程图》,供各县市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参考。

 

按照我国目前的建设项目程序,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核准;二是投资计划下达和项目实施。

一、项目管理方式

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由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制,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项目审批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单个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项目和单个项目总投资不足2亿元但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及单个项目总投资不足2亿元但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比例超过50%的项目均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垃圾焚烧发电、污泥治理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批。除此规定之外的项目由省发改委审批。

三、项目管理制度

(一)相关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424号)规定,一是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1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二是允许推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招标选择投资者、经营者。承担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承包设施年运行总成本的50%,特许承包经营期限不超过8年。三是投资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四是已批准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的城市,必须制订征收处理费方案。上报建设计划时,必须附有经过听证程序的开征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的文件。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厂(收集系统)在建期间,收费水平应适当低于正常运行期间的标准;在建期间所收费用可用于处理厂(收集系统)的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在开征处理费3年后而未建成或未正常运行的,应停止收费并接受检查。五是鼓励社会资金、国外、境外资金采用BOT(即:修建、经营、转让)、TOT(即: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参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经营。(但原则上不能享受国家补助)。

(二)政策扶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424号)规定,一是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生产用电给予优惠;二是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生产运行涉及的收费进行减免;三是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确定、厂址选择方案、技术工艺比选、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量估算、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等。

五、关于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重点流域的划定:除省发改委地区处负责的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项目以外,全部由州发改委环资科负责组织上报省发改委环资处。

2.按照规划要求,重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原则按照项目覆盖人口3万人以上的才能申报,其他的项目可通过省环境保护厅“小流域治理”渠道上报。重点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原则按项目覆盖人口3万人以上的可以申报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不能申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3.申报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需由州发改委环资科上报省发改委环资处审批立项后,再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十二五”规划为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应重点考虑申报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的项目。

4.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凡是采用BOT方式实施的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只能申报污水配套管网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5.上报污水垃圾项目只能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6.重点小城镇上报项目的条件:(1)有较高积极性;(2)小城镇管网已基本形成;(3)配套建设资金已经落实;(4)运行费用有保障。

(二)项目报送的有关要求

1.项目由各县(市)发改局上报州发改委环资科。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由项目业主向县(市)发改局承诺,县市发改局向州发改委承诺。

 

 

 

 

 
 

 

 
     

 

Copyright©2006凉山彝族自治州以工代赈办公室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凉山彝族自治州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