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总体规划
第一章 规划概述
第一节 编制背景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背景 木里藏族自治县是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所属的一个边远山区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地理坐标在东经100°3′20"~101°40′,北纬27°40′30″~29°10′20″之间。东邻冕宁、九龙二县,南连盐源、宁蒗、丽江3县,西接稻城、中甸2县,北通理塘、雅江、康定3县。全县辖3个区、1镇、28个乡(其中5个民族乡)和九个国营牧场。有藏、彝、汉、苗、蒙古、纳西、壮、布依、傈僳、 回、 白、羌、土家、满、锡白、傣族等17个民族,2004年全县总人口12.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576万人,属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县,是国家重点扶持县之一。全县2004年国民生产总值37722万元,财政收入998万元,财政支出18939万元,是典型的财政倒差县,2004年末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605元,人均粮产量415.9公斤。 以工代赈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生存条件而进行开发式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的“德政工程”。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坚持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体现社会公平,把贫困和扶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国务院已批准从“十一五”开始,将“五年计划”更名“五年规划”,并要求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为作好今后五年(2006-2010年)的以工代赈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及生态条件。在“十一五”期间坚持以工代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贫困农村服务,为扶贫开发服务,围绕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易地扶贫三大工程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使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的木里,我们编制了《木里县2006-2010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规划》。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依据: 1、川赈办 [2005] 17号文《关于启动“三州”地区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关于印发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的通知》。 3、陈华亨主任在2005以工代赈计划衔接会上的讲话精神 4、木里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木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二节 规划区域和规划期
一、规划区域 本规划的区域范围共涉及29个乡镇、112个村、603个组。其中“万村扶贫”即重点贫困村65个。 二、规划期 本规划规划期为五年即2006-2010年。
第三节 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规划发展目标 通过2006-2010年规划期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规划使木里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较“十五”期间有重大的改变,使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二、规划期内建设内容及规模 我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期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是完成中低产田改造7360亩,其中:坡改梯6260亩、土改田1100亩,完成微水电建设67台装机容量652千瓦,建设农机固定提灌站6台装机87千瓦。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渠系工程32处,长度为174.2公里。开挖土石方91646立方米,浆砌石82295立方米,水泥5099吨。三是乡村道路建设23个村通村公路建设245公里, 桥梁涵洞5705延米/993座。四是人畜饮水建设共计57处,建水池99口,2488 立方米,安装引水管道368.6公里。五是草场建设种植优质牧草3400亩,建圈舍7800平方米,引进建昌黑山羊种公羊200只,南江黄羊种公羊100只,开展科学种草养畜技术培训500人次。 六是易地扶贫搬迁1400户7200人,建住房140000平方米,附属设施56000平方米;调整土地7000亩;建蓄水池25口1400立方米,人畜饮水管道264公里;新改建乡村公路28公里; 建设草场2800亩; 建村小14所2800平方米; 建村卫生所9所900平方米。 三、规划期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 我县“十一五”规划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为总投资11092.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25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分行业为:基本农田368万元,微型水电和农机782万元,小型农田水利374万元,乡村道路建设2450万元,人畜饮水526万元,草场建设2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3500万元。 四、规划期受益情况 “十一五”规划使29个乡(镇)112个村22315户111576人受益。
第二章 贫困现状与发展机遇
第一节 发展和贫困现状
一、以工代赈“十五”期间建设和发展状况 木里县属国家和省、州的老少边穷地区,也是以工代赈重点投入地区。“十五”期间(截止2004年底),在国家发改委、省、州以工代赈办的大力倾斜和支持下,国家和省、州共安排木里县以工代赈资金3789万元。项目覆盖全县29个乡镇,投入范围为交通、农业、人畜饮水及乡镇供水、小型水利、种草养畜、农村微水电、农机提灌、教育扶贫、易地移民扶贫等九个方面。 以工代赈这项重要的基本建设性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改变我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存条件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十五”期间,全县以工代赈建设成就显著。 “十五”以来(截止2004年),在国家发改委、省、州以工代赈办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下共投入我县3789万元,建设了一大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山区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具体为: 交通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215万元,共新改建通乡通村公路793.3公里,新改建桥梁209延米/2座。通乡通村公路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我县广大贫困农村的交通运输条件,对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解决了贫困地区群众出门难的问题,使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和商品交换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农业建设、农机提灌、小微电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438万元。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3582亩,建微水电4台装机容量20千瓦,提灌1座,装机容量11千瓦 小型水利建设、 人畜饮水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35万元, 其中小型水利147万元, 人畜饮水建设88万元解决了4400人,14500头(只)牲畜饮水困难问题,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8390亩。 种草养畜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319万元,牧区人、草、 畜“三配套” 900户,完成种植优质牧草10万亩,引进良种100头(只),发展科技示范园区5个。 易地移民扶贫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完成搬迁人口500户2750人。完成乡村道路建设24公里, 建蓄水池325立方米, 铺设管道15公里, 架设输电线路26公里, 建住房500套62500平方米。 其它建设方面。累计投入资金273万元,其中100万用于牧民新村鸭咀牧场、康乌牧场让白牧场计100户600人的新村建设;100万元用于列瓦羊棚子村渠道几灌溉引水工程;23万用于县医院农村巡回医疗设备购置。 “十五”期间,以工代赈投入规模逐步扩大,覆盖行业多,受益群众不断增大,实施和建设效果越来越显著,对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纵深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以工代赈资金既是基本建设资金,又是我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投资来源,对启动贫困农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作用十分突出。极大地促进了我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了贫困农村的交通、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农业、畜牧、易地移民扶贫等基础设施及基础产业建设步伐,为我县经济发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贫困现状 去年,县委、县政府继续抓住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以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旅游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工作重点,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2004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7722万元,同比增长15.2%,其中第一产业17365万元,增长7.6%;第二产业6472万元,增长79.1%;第三产业13885万元,增长8%。财政收入998万元,增长37.66%,财政支出18939万元,增长42.23%;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8507万元,增长1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0927万元。 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国家、省、州以工代赈办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下,木里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自开展以工代赈扶贫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把以工代赈扶贫工作当作关系木里发展与振兴的全局大事来抓,“动感情、动脑筋、动真格”,举全县之力,采取工程式扶贫,大打扶贫攻坚战,取得了较大成效,坚持用“温饱摆第一,苦熬变苦干”,将“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的扶贫攻坚思想,统一于全县干部群众的认识,以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解决贫困能力和以抓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了扶贫攻坚力度。到2004年底,全县贫困人口由18090人减少到12802人, 贫困农户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997元增加到1605元。贫困山区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有了大幅度提高,基本农田建设有了显著改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业产业化初具雏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为“十一五”及今后较长阶段的工程式扶贫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纵向比较,我县以工代赈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但横向比较,贫困形势还相当严峻,发展差距越拉越大,县级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 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全省低975.3元 (全省为2580.3元),民穷县困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目前,贫困人口主要居住在地处高寒山区、深山区,海拔大都在25003500米之间,山高、坡陡、自然灾害活动频繁,生产方式原始落后,经过多年的努力,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返贫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群众贫困状况更加突出。具体体现在:一是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根据本次规划调查摸底截止2004年尚有年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100487人, 占全县总人口的78.9%,其中纯收入在637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2526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8%。同时,农村生产力十分低下,刀耕火种广种薄收,处于靠天吃饭的局面;二是农村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条件差,抗灾减灾能力薄弱,以路、水、电、土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十分落后,到2004年底尚有58个村处于自然生态环境较为恶劣的地方,农村饮水困难人数61176人;三是社会发展滞后,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农村学龄儿童上学难的现象较为普遍,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人数较多,贫困山区群众缺医少药状况还未根本好转。 大面积的深度贫困,是木里县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矛盾,以工代赈扶贫攻坚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特殊性。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贫困群众解决温饱问题,脱贫致富的难度越来越大。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产业结构,面临着开放市场的强烈冲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水资源较为贫乏,发展资金严重不足,严重制约着贫困地区贫困农村脱贫致富的进程。要解决好贫困山区的这些问题,只有依靠以工代赈对贫困山区大量的投入和支持,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贫困地区由于受历史、自然、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困扰,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状态,造成目前这种状况是有诸多原因的。一是历史原因,木里县直接从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属一步跨千年的贫困县,由于特殊的社会发展历史,现高寒山区尚处于刀耕火种,广种薄收,造成社会生产力低下,生产方式落后,文化、教育、卫生发展滞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十分脆弱;二是自然条件差,气候条件恶劣。木里县地处边远、高寒山区属典型的高山峡谷地带,境内以高山、二半山为主,海拔高、土地贫瘠零散,冰雹、暴雨、泥石流、低温阴雨、春干缺水等自然灾害频繁,抗灾减灾能力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极其脆弱,农作物产品结构单一,农业生产经济效益极其低下;三是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木里县工业基础薄弱,交通、能源、电力、通讯设施较为落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四是贫困地区居住条件恶劣,木里县相当部分藏、彝、蒙族群众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自然灾害频繁;五是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加剧了贫困深度,给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挑战,为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带来严重阻碍。 二、以工代赈资金使用、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木里县以工代赈资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资金的使用基本上能按国家、省、州有关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坚持项目计划、资金实施分离管理,强化计划的严肃性,加强资金“报帐制”管理、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项目竣工验收制、审计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全县以工代赈管理在不断完善和规范,但是在资金、计划、项目实施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存在调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计划,有的未严格按省、州计划下达执行项目;二是上级计划下达偏晚,导致资金到位慢,项目建设开工较迟,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部分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管理措施不完善。
第三节 发展机遇
进入二十一世纪,国家明确提出了要构建和谐社会,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对西部地区给予大力支持,在重点项目和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西部地区开发和改革步伐,强化政策落实和规划指导,加快人才开发,促进西部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就必然要对西部贫困地区有较大的投入和支持。国家将会拿出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到西部地区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对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将会有更大的支持。所以我县以工代赈扶贫工作面临千载难逢的好机遇,必须抓住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宏观政策,将我县以工代赈扶贫工作不断推向新高潮。一是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增强贫困地区农村道路通行能力,注重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建设一批路、水、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山区农民收入;二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抓住国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生存条件恶劣,无法就地越温的贫困农户搬迁到生存条件较好的二半山区安置,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三是抓住机遇加大加快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设一批优质大红袍花椒基地、优质核桃基地、优质柠檬基地、优质脱毒薯基地。
第三章 规划规模与组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以工代赈是我县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的重要投资渠道和来源,“十一五”期间,我县以工代赈建设的总体思路是: 抓住国家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解放思想,加快扶贫开发进程,围绕木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农业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的经济战略及扶贫攻坚总体规划目标,同交通、水利、农业、畜牧等专项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在国家扶贫战略和全省、全州扶贫开发总体规划部署的指引下,在国家和省、州的大力扶持下,坚持以工代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贫困农村服务,为扶贫开发服务的方针,围绕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易地扶贫三大工程,管好用好以工代赈资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必须突出路、水、土、易地移民、畜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狠抓支柱和重点产业。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进程。围绕确定的扶贫目标,全面落实以工代赈各项建设任务。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逐步缩小同发达地区的差距。 一、“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实施以工代赈战略的总体部署, 木里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抢抓西部大开发,攀西资源开发凉山“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机遇,服务雅砻江水电开发,加快“三河”开发步伐,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建设,逐步培育以畜牧、矿产、野生资源、经果林等产业为支柱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构建水电大县和特色农业强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树立只争朝夕的思想,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解决全县农村贫困人口温饱这一中心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求实创新,确保重点,集中突破,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把贫困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改善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 二、“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以工代赈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实施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体现以工代赈扶贫工作以国家政府为主导的原则,号召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以政府扶持为导向,充分调动贫困乡村广大干部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落实兑现以工代赈劳务报酬,使贫困群众从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保护群众的利益和贫困地区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既要有抓住机遇、抢先发展、解决当前重大问题的紧迫感,又要树立长期奋斗、持久不懈的思想准备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力求实效,把这项德政工程进行到底。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尊重民意,充分体现民主性的原则。广泛听取贫困群众意见,调动规划区域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充分尊重贫困村村民的意愿,切实提高规划的社会参与度。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原则。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带动农村其它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 坚持体现公平、公正相结合的原则。要做到对象公正、机会公正、程序公正、制度公正。 坚持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原则。优先选择见效快能够带动农民群众创收的项目。使贫困乡村稳步脱贫奔小康。 三、“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目标 到2010年以工代赈规划目标:一是通过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乡村道路建设,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步伐,调整优化农村公路布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建设一批小型、微型水利设施及农机提灌设施,增加和改善灌面;建设人畜饮水工程,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加快中低产田和坡改梯改造工程,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设一批特色基地,使农民增产、增收;大力推进种草养畜,使畜牧业产值比重达到农业总产值的50%;积极实施易地移民专项工程,使之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通过这些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使全县贫困地区农民贫困乡村稳步脱贫,走向富裕、奔向小康。 一是基本农田建设、微水电建设、提灌建设项目完成中低产田改造7420亩, 其中:改造坡改梯6330亩,土改田1090亩,建成76个微水电站总计827千瓦/时,新建提灌6台装机56千瓦。 二是人畜饮水建设项目,建设蓄水池2488立方米,引水管道368.6公里。解决28个乡(镇)55个村6300户26000人、81117头(只)四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 三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新建和整治渠堰174.2公里。新增灌面8228亩,改善灌面4671亩。 四是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通村公路245公里,桥涵5705延米/993座 五是草场建设项目种植优质牧草3400亩,建圈舍7800平方米,引进建昌黑山羊种公羊200只,南江黄羊种公羊100只,开展科学种草养畜技术培训500人次。 六是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搬迁1400户7000人。
第二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布局 根据“十一五”规划区内贫困人口分布和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的重点,“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布局是:“十一五”以工代赈要紧紧围绕“四个重点”(即突出抓好以工代赈乡村公路易地扶贫农业基本农田建设水利工程)的布局开展工作,一是继续抓好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进一步加强交通、基本农田水利建设,逐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努力解决好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三是加大成片开发和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形成区域特色经济。 项目布局在全县2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其中重点贫困村65个。 二、建设任务 (一)农业建设方面 继续加大对中低产田土和坡改梯建设力度,到“十一五”末,改造中低产田土7420亩,建微水电站67台装机容量652千瓦,建提灌站6台装机87千瓦。 (二)人畜饮水建设方面 加强人畜饮水工程的规范建设和管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步伐。适当集中资金建设一批标准较高、水源稳定的乡(镇)供水工程,认真解决好以往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效益的长期发挥。建引水管道368.6公里,蓄水池2488立方米。 (三)基本农田小型水利方面 以小型水利工程为主,新建、改造、配套和节水并举,新建整治渠堰174.2公里。 (四)交通建设方面 以乡(镇)村公路建设为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力量,重点抓好通村公路、断头路、联网路和经济开发路的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以各乡镇为重点,覆盖村组,为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一是在通乡公路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扶贫的总体要求,在配套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上,加快到村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延伸步伐,切实改变和解决贫困农户出门难的问题。到“十一五”末建成通村公路23条,245公里,桥涵5705延米/993座。 (五)畜牧业草场建设方面 建立畜牧商品生产基地,重点抓好肉羊生产示范户300户,年出栏杂交肉羊4500只,带动周边养殖户;建肉牛示范户100户,年出栏杂交肉牛500头,并带动周边养殖户发展。种植优质牧草3400亩,建圈舍7800平方米,引进建昌黑山羊种公羊200只,南江黄羊种公羊100只,开展科学种草养畜技术培训500人次。 (六)易地移民搬迁建设方面 易地扶贫开发建设是使生存条件恶劣,就地无法越温的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保持生态环境和推进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县高寒山区群众贫困程度深,脱贫致富难,加之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当地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就地无法越温的地方易地移民扶贫开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本着开放式、统筹型、捆绑式扶贫的思路,结合以工代赈建设的特点,在易地移民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将移民区道路、人畜饮水、种草养畜、改田改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提高移民效益,使之搬得出、稳得住、 能致富, 加快脱贫步伐。“十一五”期间共搬迁1400户7000人,项目涉及29个乡(镇) 50个村, 调整基本农田7000亩;建设草场2800亩,圈舍设施112000平方米;建水池1400立方米,引水管道264公里;改建公路28公里;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96000平方米;建学校14所2800平方米;卫生院9所900平方米。
第三节 “十一五”以工代赈专项规划概述
“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涉及六个专项规划: 基本农田专项规划。“十一五”规划期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41.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68万元,拟建设中低产田改造7360亩, 其中:坡改梯6260亩、土改田1100亩。项目布局在25个乡40个村中实施。受益人口为9187人。 微水电和提灌站专项规划。“十一五”规划期间微水电和提灌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17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782万元,拟建微水电站67座,装机容量652千瓦,项目布局在23个乡(镇)32个村,1966户9866人;提灌站6台87千瓦,新增提水能力300立方米/h,改善灌面1910亩,项目布局在全县4个乡4个村中实施。 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规划。“十一五”规划期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448.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74万元。“十一五”期间拟建小型水利工程共计32处,新建渠道及整治长度174.2公里。 新增灌面8228亩,改善灌面4671亩。项目布局在全县境内20个乡(镇)涉及33个村即:俄亚乡俄碧大堰、三桷垭乡巴斗罗堰、李子坪乡给色拉达堰、博窝乡田埂堰、固增乡利念堰、列瓦乡碾水大堰、桃巴乡团结大堰、乔瓦镇达瓦大堰、东子乡东子大堰、俄亚乡卡瓦堰、宁朗乡结配堰、卡拉乡中苦苦堰、麦地龙乡尼波大堰、东子乡兴保、红旗大堰、三桷垭乡碧基大堰、水洛乡罗斗堰、依吉乡后所堰、宁朗乡布定堰、芽租乡周家坪大堰、固增乡上固拉堰、博窝乡坑古堰、麦日乡日俄堰、倮波乡阿吉堰、沙湾乡纳瓦堰、东子乡然面下堰、牦牛坪乡阿达龙堰、桃巴乡你易堰、水洛乡都鲁堰、水洛乡利明堰、西秋乡活麻湾堰、沙湾乡文洛堰 乡村道路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按照“重点建设不通村的村道,打通毗邻乡镇通道,加快出口、断头、经济路建设”的要求,五年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294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450万元。涉及全县16个乡镇23个村。逐步形成一个以县道为骨干,以乡道为支撑,村道为网络的全县公路交通网。使我县贫困乡村的交通条件得到一个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出门难的问题。 “十一五” 期间以通村公路为重点,到2010年新增通公路村23个,通村率达到61.9%,新建公路里程245公里,桥涵5705延米/993座。具体为,2006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5个村,公路建设里程49公里;2007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5个村,公路建设里程49公里;2008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达7个村,公路建设里程49公里;2009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3个村,公路建设里程49公里;2010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3个村,公路建设里程49公里。 人畜饮水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人畜饮水工程总投资78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526万元。拟建人畜饮水工程共计57处。拟建水池99口容积2488立方米,安装引水管道268.6公里。解决6300户26000人、81117头(只)四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项目分布在县境内28个乡(镇)55个村130个组。即:牦牛坪乡下坪子村、俄亚乡俄碧村、博科乡日古村、卡拉乡玛瑙村、李子坪乡黄泥巴村、博窝乡田埂村、唐央乡格若村、固增乡利念村、桃巴乡君依村、麦日乡哈朗村、乔瓦镇簸箕箩村、三桷垭乡高房子村、俄亚乡卡瓦村、宁朗乡甲店村、下麦地乡棉布村、卡拉乡苦苦村、卡拉乡央沟村、麦地龙乡尼波村、东子乡娃子店村、西秋乡咪黑村、博科乡博科村、乔瓦镇锄头湾村、白碉乡白碉村、水洛乡平翁村、依吉乡蚕多村、宁朗乡下博瓦村、三桷垭乡鸡毛店村、芽租乡周家坪村、固增乡固增村、博窝乡坑古村、白碉乡呷咪坪村、乔瓦镇娃日瓦村、麦日乡日龙村、麦日乡格伊村、宁朗乡则洛村、俄亚乡大村村、俄亚乡苏达村、倮波乡干海子村、项脚乡项脚村、西秋乡日布佐村、沙湾乡沙湾村、东子乡然面村、牦牛坪乡叶村村、水洛乡其拉村、博科乡络纳村、桃巴乡桃巴村、下麦地乡上麦地村、、水洛乡古尼村、东朗乡绒佐村、列瓦乡羊棚子村、克尔乡宣洼村、沙湾乡麻窝村、唐央乡里多村、后所乡田坝村、三桷垭乡三家铺子村 草场建设专项规划。“十一五”规划期间草场建设规划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50万元。共涉及6个乡(镇)7个村。建设肉牛示范户100户,肉羊示范户300户,种植优质牧草3400亩,建圈舍7800平方米,引进建昌黑山羊种公羊200只,南江黄羊种公羊100只,开展科学种草养畜技术培训500人次及开展疫病防治等。项目布局在:乔瓦镇娃日瓦村、克尔乡阴山村、俄亚乡卡瓦村、鲁司村、固增乡故拉村、沙湾乡沙湾、后所乡田坝村。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共涉及29个乡镇50个村。搬迁1400户7000人,调整基本农田7000亩;建设草场2800亩,圈舍设施112000平方米;建水池1400立方米,引水管道264公里; 改建公路28公里;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96000平方米;建学校14所2800平方米;卫生院9所900平方米。
第四节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项目总投资 2006-2010年,我县规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共计六大类,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微水电、提灌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依据规划期内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根据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增加投入和国家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含国债以工代赈资金)的增长和地方财力逐渐好转,按照各项目建设定额、标准,(2006-2010年)我县“十一五”规划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092.4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250万元。分行业投资估算为:基本农田建设、微水电建设、提灌项目建设总投资1614.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15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总投资448.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74万元;人畜饮水总投资78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526万元;乡村道路总投资2940万元,其中以代赈资金2450万元;草场建设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十一五”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1092.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250万元, 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2842.4万元。
第五节 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我县规划区域内的区域特点,按照县级各行业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原则以及遵照省以工代赈办提出的“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A级优先和B级优先原则,我县“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顺序见下表: 木里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6年)
木里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7年)
木里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8年)
木里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9年)
木里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10年)
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政策措施
我县“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要顺利实施就必须从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增进市场观念,推进机制创新等方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中必须坚持县以工代赈办是计划的主体,实施的主体,监督的主体,突出这三大主体地位。 为实施好规划,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州以工代赈办对建立以工代赈履行职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以工代赈办主任为副组长,农业、交通、畜牧、农机、水利、扶贫、卫生、教育、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以工代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计划局,授权县以工代赈办在全县以工代赈项目中的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监督管理职能,各行业也参照此设立了相应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落实,人员充实,保证以工代赈建设顺利开展。
第二节 工程管护
以工代赈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明确其产权归属,达到一年建设,长久受益和“开发一片,成功一片”的目标,落实管理主体,制定出各专项项目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县、乡党委、政府和县业务部门要制定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监督建后工程管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业务部门按照各自行业的特点制定出台以工代赈项目建后管护制度,并和项目乡(镇)村签订管护责任书,使以工代赈项目切实发挥扶贫效益。
第三节 实施监督
在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监督中必须明确县级以工代赈办是项目计划的主体、实施的主体、监督的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的全过程跟踪与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按照“统筹型捆绑式”扶贫战略和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这一思路,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整合项目、集中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作用的主导地位,就必须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与管理。 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继续强化以工代赈前期工作和项目申报程序管理。在上级项目编制计划下达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并报同级计划部门审批后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以工代赈办、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州以工代赈办,杜绝随意调整计划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以工代赈计划管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在全县以工代赈计划执行上,始终坚持省、州计划是唯一合法的以工代赈计划,坚持以工代赈才是计划的主体,未经上级以工代赈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各项目实施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向县以工代赈办上报实施方案,并报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省、州发改委和以工代赈办的有关要求后方可拨款实施项目,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工代赈资金是国家扶贫性质和国债性质的专项资金,坚持实行资金和计划分离管理,确保资金在拨付中不挤占、不挪用、不出问题。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同时还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州以工代赈办的有关规定,制定《木里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严格实行“三三三一报帐制”。具体操作是:在项目启动时,由县级行业实施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经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拨付项目资金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在完成工程量的50%后,经县以工代赈办和县财政局派专人到现场审核核实工程量后,凭发生的票据金额报请30%的资金;工程完工后,经县以工代赈办和县财政局联合派人到现场检查核实后,报帐30%;项目竣工验收后,凭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报账最后的10%的资金。在资金的拨付和报帐上,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方可办理,具体程序为:部门填写拨款报帐申请报告(表)并签字盖章以工代赈办签字盖章部门分管副县长签字县长签字财政局签字盖章并办理拨付和报帐。 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实行以工代赈项目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竣工验收制、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实施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部门向以工代赈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以工代赈办牵头,会同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和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在省、州项目计划下达后,分别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实施完工后由领导小组对行业部门进行考核,由县级财政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优惩劣。充分调动行业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加强宣传动员,严格兑现劳务报酬,实行项目公示制,充分调动项目区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坚持项目公示制,通过电视、广播、标语、项目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宣传,公示到项目点,让广大群众真正知道以工代赈这一“德政工程”是切切实为他们自己办好事,办实事的“阳光工程”,让广大项目区农户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我县始终坚持劳务报酬的兑现,以工代赈就是要使项目区群众得到实惠,收入增加,除专业施工外,其余必须有群众投工获取劳务报酬,增加贫困地区农户的收入。使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与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调动贫困群众改变生产、生活条件的积极性,使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章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
“十一五”以工代赈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一切措施补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植树种草等方法进行弥补,通过对易地移民扶贫、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种草养畜等项目的建成,可有效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得到较大提高,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同时减少人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保护孙水河上游生态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十一五”规划期项目建设,我县的“三农”问题将得到较好的解决,农村经济将得到较快的发展,贫困面貌将有较大改变。 通过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建设项目区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高,项目建成后新增产值达到2812.57万元,其中2006年新增产值可达583.29万元,2007年产值达537.4万元;2008年产值可达554.38万元;2009年产值可达628.85万元;2010年产值可达508.65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可新增252元。
第三节 社会效益评价
通过“十一五”期间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使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有较大改观和改善,一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促进致富步伐;二是改善贫困村交通条件,基本解决项目区群众出门难的问题;三是解决部分贫困农村人畜饮水难的问题,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四是建立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五是对部份高寒山区农户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减少对上游生态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六是项目区群众通过投工投劳获得直接经济利益,增加贫困农民群众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项目覆盖我县2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使项目区22246户111229人受益。
附件: 编制说明1、本规划编制采用数据的基准年为2004年。 2、 “十一五”规划以工代赈资金总量,原则上按2004年度下达资金额度乘以5计算。 3、项目总投资包括以工代赈资金、地方自筹、投劳折资。 4、规划文本采用A4纸,图表采用A3、A4纸,页面设置按要求设定。规划封面和封底采用厚纸,并规范装订成册。 5、规划示意图要求规范、简洁、直观、醒目,标明行政区划(包括村界)、已建公路、河流、水库等基本要素,底色为白色。 6、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所涉及的有关定额按省水电厅川水建管[1998]379文件(即97定额)执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工代赈规划补助标准:引水渠1-2.5万/千米;蓄水池50元/立方米. 7、饮用水水质标准执行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全爱卫字[1991]21号文件规定,感观指标、化学指标以及毒理学指标符合二级以上, 人畜饮水工程规划所涉及的有关定额按省水电厅川水建管[1998]379文件(即97定额)执行,人畜饮水工程以工代赈规划补助标准:集中供水工程引泉水工程人平200元;水窖工程50元/立方米。 8、基本农田建设工程规划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标准按省农业厅《四川省中低产田土改造技术要点》、《四川省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程》执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以工代赈规划补助标准:坡改梯、土改田平均补助标准为: 500元/亩。 9、微水电建设工程、提灌建设工程规划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标准按省、州要求执行。微水电建设工程、提灌建设工程以工代赈规划补助标准为:8000--12000元/千瓦。 10、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工代赈规划补助标准:5000元/人。 11、乡村公路工程规划所涉及的有关定额、标准安省交通厅公路局制订的《四川省村级道路建设标准》执行。乡村公路工程以工代赈规划补助标准:新建10万元/公里;桥涵工程延米/座按实际造价补助。 12、草场建设工程规划所涉及的有关标准按省畜牧局要求执行。以工代赈补助标准: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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