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总体规划第一章 规划概述第一节 编制背景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背景 美姑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州东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全县幅员面积2731.6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290个行政村,现有人口19.3万人,其中:彝族占98.7%,2004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1150万元,财政收入2344万元,财政支出2个多亿,农民人均纯收入1448元,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以工代赈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生存条件而进行开发式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群众十分拥护。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坚持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努力构建和谐美姑,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把贫困和扶贫开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国务院已批准从明年开始,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并要求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十一五”规划。为做深、做透、做实、做细我县今后五年的以工代赈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及生存条件。在“十一五”期间坚持以工代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贫困农村服务,为扶贫开发服务,围绕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结构调整和易地扶贫四大工程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农牧民尽快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美姑,根据四川省以工代赈办提出的“十一五”规划编制要求,我们编制了《美姑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 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十一五”规划培训会议精神。 2. 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关于印发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的通知》。 3. 凉山州20012010年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规划。 4. 美姑县20012010年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规划。 5. 美姑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6. 美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 美姑县《生态建设规划》、《旅游开发规划》、《水利资源开发规划》。 第二节 规划区域和规划期一、规划覆盖区域 本规划的覆盖区域范围共涉及35个乡镇161个村。其中重点贫困村57个。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五年即(2006年2010年)。 第三节 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一、规划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规划期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使全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有重大的改观,让高寒山区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生活在条件比较舒适的环境里。“十一五”期,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发展目标为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9624.9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332.25万元。分别是: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完成20000亩田土改造任务,其中坡改梯17500亩,土改田2500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369.33万元,实现新增灌面2750亩,改善灌面1830亩;乡村道路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2735万元,解决42个村,246公里的村道建设;人畜饮水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280.67万元,解决9352人和20569头牲畜饮水困难;草场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275万元,完成人工种草2750亩,圈舍改造11000m2,养羊3025只;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解决1400户,6860人搬迁任务;农机提灌及微电建设、以工代赈资金172.25万元,完成提灌服务队6个,实现改善灌面3600亩,微水电站12个42千瓦,解决农网改造不能覆盖的村组照明。 二、规划期建设内容及规模 我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期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是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20000亩,其中:坡改梯17500亩、土改田2500亩,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2500亩。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渠系工程14处, 渠道长度为123.6公里, 堰沟23.9公里。 开挖土石方61006m3,水泥浆砌46496m3,水泥5002.8吨;农机流动抗旱提灌服务队6处6个,新增装机容量92台(套)422.5千瓦,新建微水电站装机容量12台(套)42千瓦。三是新建42个村通村公路246公里,桥梁四座, 总长度130米。四是人畜饮水建设26处,建水池26口,容积620m3,安装引水管道233公里。五是草场建设种植优质牧草2750亩,改建圈舍11000m2,调购美姑山羊3025只。六是易地扶贫搬迁1400户6860人,新建住房1400,幢,105000m2,附属设施6300m2;调整土地7700亩;建蓄水池1110m3,人畜饮水管道60公里;输电线路56公里;新改建乡村公路50公里;建村卫生所2所80m2。 三、规划期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额度 全县“十一五” 以工代赈项目规划投资总额度为9608万元,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334万元。其中:基本农田建设10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369.33万元,农机提灌及微机水电建设172.25万元,乡村道路建设2735万元,人畜饮水280.67万元,草场建设27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3500万元。 四、规划期受益情况 “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覆盖35个乡(镇)161个村16930户,使73438人受益。 第二章 贫困现状与发展机遇第一节 发展和贫困现状一、“十五”以工代赈建设和发展成就 美姑县是1988年国务院批准列入的27个重点畜牧扶贫县之一,也是近年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以工代赈作为我县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投资来源, 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五”期间(截止2004年底),在国家、省、州发改委及以工代赈办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国家和省、州共安排投入我县以工代赈资金2130万元。项目覆盖全县36个乡镇,主要投入范围在交通、农业、人畜饮水及乡镇供水、小型水利、种草养畜、农村微水电、农机提灌、易地移民扶贫等方面。 以工代赈这一重要而特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的投入,对改变我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改善贫困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生存条件起到了十分重大的作用。是党和政府实施的深受广大群众称颂的“民心工程、致富工程”,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其成就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交通建设方面。乡村公路建设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922万元,完成通乡公路20公里,通村公路130公里,改善了8个乡镇12个村2.6万人的交通运输条件,对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解决了贫困山区群众出门难的问题,使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和商品交易难的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 农业建设方面。基本农田建设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04万元。完成坡改梯6200亩,旱改田1000亩,实现年增粮食108万公斤、年增收入54万元。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提高了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 小型水利建设方面。小水利建设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50万元,完成引水渠道建设23公里。新增有效灌面450亩,改善灌面630亩,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条件。 人畜饮水建设方面。 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30万元,解决了12910人、32275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山区农民群众饮用水质量,保证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农机提灌及小微电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88万元,完成农机提灌站建设新增装机容量38台218.5千瓦,新增恢复有效灌面1200亩,改善灌面1850亩;完成小微水电站新建18处(台)46千瓦,解决了521户,2084人生活用电。 种草养畜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0万元,完成种植优质牧草3000亩,调购美姑山羊600只,发展养羊示范户60户,为贫困农户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易地移民扶贫建设方面。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724万元,完成住房1037户6134人搬迁。配套完成乡村道路建设20公里,建蓄水池29口635m3,铺设人畜饮水管道41.3公里,架设输电线路17公里,基本农田建设120亩,建住房1037间104650m2。 “十五”期间,是以工代赈投入规模逐步扩大,覆盖行业较多,受益群众较多,实施效果明显,对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以工代赈资金既是基本建设资金,又是特殊性质的扶贫资金,它作为改造我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投资来源,对全面启动贫困农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作用十分突出;二是极大地改善了我县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生存条件,加快了贫困农村的交通、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种草养畜、易地移民扶贫搬迁等基础设施及基础产业建设步伐,为我县经济发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增强农业发展后劲,逐步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四是为贫困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实现了农民通过投工投劳获取劳务报酬,直接增加了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 项目区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917元增加到了2004年的1468元。 二、贫困现状分析 在“十五”期间,全县人民紧紧围绕“34511”经济发展战略,认真组织实施“十五”计划,县委、县政府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及时调整发展思路,牢牢抓住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这个关键,大力实施“51511”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以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建设、彝族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水电资源开发建设、经营城市建设、推进了“三个转变”、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实现了土地资源资本化、人才资源资本化、民间资金资本化,创建了美姑经济发展的最佳时间,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2004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51150万元,是2000年的1.82倍,其中第一产业28401万元,是2000年的1.58倍;第二产业10861万元,是2000年的2.97倍;第三产业11933万元,是2000年的1.82倍。财政收入2344万元,是2000年的3.25倍;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68万元,是2000年的2.57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9226万元,是2000年的6.53倍。 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省、州发改委和以工代赈办的大力关心和扶持下,通过全县人民的努力美姑无论在经济还是社会事业方面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出现了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在20年以工代赈扶贫工作历程中,美姑县委、县政府一直把以工代赈扶贫工作当作关系全县农村发展与振兴的一件大事来抓,“动真情、扶真贫、真扶贫”,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采取工程式扶贫,大打扶贫攻坚战,取得了较大成效,坚持把解决“温饱摆第一,高举苦干旗帜,发扬苦干精神”,将“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的扶贫攻坚思想,统一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以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解决综合贫困能力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的收入贫困、知识贫困和能力贫困,以抓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突出解决和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了扶贫攻坚力度。截止2004年底,全县仍有1000元以下收入的贫困人口77000人,其中637元以下收入的人口4.8万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目前仍有194个村不通路、不通电、不通水。虽经多年的扶贫工作,使大部分贫困山区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有了大幅度提高,基本农田建设有了显著改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业产业化建设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为“十一五”及今后较长阶段的工程式扶贫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因基础不牢,返贫现象严重,始终无法摆脱民穷县穷的局面。 从纵向看,我县以工代赈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就,但横向比较,贫困形势还相当严峻,经济基础差,经济底子薄,经济起步晚,同内地发达县市相比,发展差距拉大,县级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 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全省低1112.3元 (全省为2580.3元),民穷县困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目前,贫困人口主要居住在海拔在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深山区,山高、坡陡,自然条件恶劣的区域,自然灾害十分频繁,疾病流行传染严重,生产生活方式原始落后,虽经过多年的扶贫努力,大部份群众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返贫现象十分严重。这部份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群众贫困状况没有得到切实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贫困面大, 贫困程度深, 目前尚有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相对贫困人口77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9.8%,其中年收入在637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48000人,占相对贫困人口的62.34%,占全县总人口的24.88%。同时,农村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刀耕火种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的局面无法摆脱;二是农村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条件差,抗灾减灾自救能力低,以路、水、土、电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十分落后,现仍有57个村处于自然生态环境恶劣的区域,农村饮水困难人数6.18万人,有194个村不通路,182个村不通水,生存条件十分差;三是社会发展滞后,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农村学龄儿童上学难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人数较多,贫困山区群众缺医少药状况还未根本解决,乡村医疗卫生条件有待加强,地方病、传染病预防力度还需加大。 大面积的深度贫困,是美姑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回避的一个主要矛盾,以工代赈扶贫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特殊性、社会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贫困群众解决温饱问题,脱贫致富的难度越来越大。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产业结构,面临着开放市场的强烈冲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资源丰富,但发展资金严重不足,都将制约我县农村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要切实解决好制约贫困山区发展的这些问题,以工代赈投入将是解决贫困山区这些问题的最有效、最实在、最直接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山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贫困地区由于受地理、历史、自然、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始终没有彻底摆脱贫穷落后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地理历史原因,美姑县是直接从奴隶社会一步跨千年历史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起步晚,封建习俗、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由于特殊的社会发展历史,现高寒山区农民尚处于刀耕火种,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状况、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生产方式落后,文化、教育、卫生发展滞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十分脆弱;二是自然条件差,气候恶劣。我县地处高寒山区,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海拔高差达3400米,多数贫困农民居住在条件恶劣的高山和二半山以上地区、土地贫瘠零散,冰雹、暴雨、泥石流、洪灾、春干缺水等自然灾害频繁,抗灾减灾自救能力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十分脆弱,农作物产品结构单一,农林经济效益极其低下;三是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贫困山区的经济发展,美姑县是半农半牧贫困县,工业基础薄弱,交通、能源、电力、通讯设施较为落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严重地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四是贫困地区居住条件恶劣,现仍有相当部分彝族群众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缺乏基本生产、生活及生存条件,自然灾害频繁,综合能力贫困尤为突出;五是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加剧了贫困深度,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挑战,这和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极不相符。 二、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及资金计划在执行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基本能严格按国家、省、州有关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坚持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实施分离管理,强化计划的严肃性,加强资金“报帐制”管理,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项目竣工验收制、审计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档案管理制。以工代赈管理工作正在不断完善和规范,但在资金计划、项目计划的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落实群众“三权” 不够,项目“公开、公示”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宣传不力,群众不完全了解以工代赈性质和投向;二是县级财政贫乏配套资金落实困难;三是上级计划下达较晚,导致资金到位慢,项目建设开工较迟,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四是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给县级地方政府带来很大压力。五是部分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跟踪监督不够;六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这些项目资金的投入主要依靠国家、省、州的投入,县级财政无力拿出相应的配套建设资金。 第三节 发展机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国家明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无论在政策方面还是在资金投入方面都将倾斜于贫困山区,支持贫困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培育县域经济优势,缩短中西部地区差距,强化政策落实和规划指导,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在促进西部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这就必然要对西部贫困地区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尤其对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将会有更大的支持。因此以工代赈扶贫工作将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这一重要历史发展机遇期,充分用好、用活、用够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创新我县以工代赈扶贫工作新思路、突出重点,攻破难点。一是着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和物流能力,注重农民生产、生活及生存条件的改善,建成一批路、水、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高贫困山区农民收入;二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抓住国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时机,将生存条件恶劣,无法就地越温的贫困农户搬迁到生存条件较好的二半山区及公路沿线安置,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三是抓住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构建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三带”经济优势。 第三章 规划规模与组织实施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以工代赈扶贫是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的重要投资来源,“十一五”期间,我县以工代赈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抓住国家实施以工代赈扶贫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解放思想,加快扶贫开发进程,紧紧围绕美姑县“65431”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扶贫攻坚总体规划目标,加强与交通、水利、农业、畜牧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在全州扶贫开发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坚持以工代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贫困农村服务,为扶贫开发服务的原则,围绕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易地扶贫三大工程,管好用好以工代赈资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注重实效,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着力抓好路、水、土、易地移民、草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狠抓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进程。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扶贫攻坚目标,全面落实以工代赈建设各项任务。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逐步缩小同内地发达地区及安宁河流域县市的的差距。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省实施以工代赈战略的总体部署,我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新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奋力推进“三个转变”,巩固“三项整治”成果,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解决全县农村贫困人口温饱这一中心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求实创新,立足重点,解决难点,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着力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农村基础设施,把贫困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规划编制的落脚点,充分体现社会公平、公正,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以工代赈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施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体现以工代赈扶贫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的原则,要求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以政府扶持为导向,坚持群众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帮助,充分调动贫困乡村广大干部群众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好,兑现好以工代赈劳务报酬,使贫困群众通过投工投劳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维护群众利益,调动贫困农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有抓住机遇、抢先发展、解决当前重大问题的紧迫感,又要有长期奋斗、持久不懈的思想准备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把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抓好、抓实、抓到底。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尊重民意,充分体现民主的原则。要广泛听取贫困群众意见,调动规划区内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村贫困村民的意愿,切实提高规划的社会参与度,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原则。坚持重点贫困村优先原则。 坚持以工代赈基本建设程序原则。坚持效益原则。 坚持体现公平、公正相结合的原则。要做到对象公正、机会公正、程序公正、制度公正。 三、“规划”目标 “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建设目标:一是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步伐,调整优化农村公路布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提高通行能力和物流能力;二是通过建设一批小型、微型水利设施及农机提灌设施,增加和改善田土灌面;三是通过建设一批人畜饮水工程,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四是通过中低产田和坡改梯改造工程,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使农民增产、增收;五是通过种草养畜工程建设、提高畜牧业产值在大农业中的比重;六是通过实施易地移民搬迁试点工程,使高寒山区的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逐步实现全县贫困山区农民稳步脱贫,走向富裕。 “十一五”期间,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建设总投资达到960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334万元,行业投资分别达到: 一是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达12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20000亩,其中:坡改梯17500亩,土改田2500亩,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2500亩。 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达406.3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69.33万元,农机提灌及微水电建设以工代赈资金172.25万元,建设引水渠道123.6公里,建农机提灌站92台(套)422.5千瓦,微水电站12台42千瓦。新增灌面5360亩,改善灌面5570亩。 三是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达3008.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735万元。新建乡村公路42条246公里,桥涵130延米/4座。 四是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总投资达309万元, 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81万元,建设蓄水池26口,容积627m3,安装引水管道230公里。解决13个乡(镇)17个村2078户9352人和20569头(只)四大牲畜饮水困难及安全饮水问题。 五是草场建设项目总投资达297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75万元。完成人工种草2750亩,修建圈舍11000m2,调购美姑山羊3025只,发展养羊示范户550户,以达到辐射带动作用。 六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达42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完成1400户6860人的搬迁任务,解决贫困农户生存条件和构建发展空间。 第二节 “规划”布局和建设任务一、规划布局 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35个乡镇,161个村,其中贫困村57个,根据“十一五”规划区内贫困人口分布状况和美姑县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在规划布局上重点是抓好以工代赈乡村公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基本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一是重点抓好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进一步加强交通、基本农田水利建设,逐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二是重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三是重点抓好成片开发和综合治理力度,构建县域特色经济优势。 二、建设任务 (一)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加大对中低产田土和坡改梯工程建设力度,“十一五”期,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土20000亩,其中坡改梯17500亩,土改田2500亩,建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2500亩,逐步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在改田改土的基础上建好优质苦荞麦生产基地、脱毒薯生产基地、奶花芸豆生产基地,走“公司+农户”的发展路子,逐步建立产、供、销一体化体系;二是建设好中药材生产基地、优质花椒基地、优质核桃基地及其他干果林基地。 (二)小型水利建设任务 以小型水利工程为主,新建渠堰14处123.6公里,加快贫困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建设小型农机流动提灌工程6处,新增装机容量92台(套)422.5千瓦,建微水电工程12台套42千瓦。 (三)乡村公路建设任务 以通村公路建设为重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力量,重点抓好通村公路、断头路、联网路和资源开发路的建设,提高乡村道路等级、通达深度及乡村道路覆盖面,为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在通乡公路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扶贫的总体要求,在配套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上,加快通村公路的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出门难的问题;。到“十一五”未新增通村公路42条,246公里,桥涵130延米/4座,实现村道通村率50%左右。 (四)人畜饮水建设任务 加强人畜饮水工程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注重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快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适当集中资金建设一批标准较高、水源稳定的乡(镇)村供水工程,认真解决好以往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效益。新建引水管道230公里,蓄水池26口容积627m3,解决13个乡镇17个村36个组2078户9352人和20569头(只)四大牲畜饮水困难和安全饮水问题。 (五)草场建设任务 建立畜牧商品生产基地,重点抓好美姑山羊示范户550户,调购种养3025只, 完成人工种植优质牧草2750亩,改建圈舍11000m2,逐步扩大辐射面。 (六)易地移民搬迁建设任务 易地扶贫开发的重点是使生存条件恶劣,就地无法越温的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维护生态平衡和推进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县高寒山区群众贫困程度深,增产增收难度大,加之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当地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群众难以脱贫,生命受到威胁,按照开放式、统筹型、捆绑式扶贫的战略思路,结合以工代赈扶贫的特点,在易地移民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将移民区道路、人畜饮水、种草养畜、改田改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提高移民效益,使之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加快脱贫步伐。“十一五”期间共搬迁1400户6860人,项目涉及4个乡(镇)17个村,配套建水池1110m3,引水管道60公里;新建乡村道路20公里,改建公路30公里;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68000m2;架设输电线路60公里;新建卫生院2所80m2。 第三节 “十一五”以工代赈专项规划简述 “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涉及六大专项规划七个规划文本: 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拟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20000亩,分别为:坡改梯17500亩、土改田2500亩,在改田改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建立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2500亩,其中:优质苦荞麦生产基地1500亩,分布于尔合乡马海木尔合村500亩,农作乡依色村500亩; 洛莫依达乡尔布村500亩; 优质芸豆生产基地1000亩,分布在巴普镇基伟村500亩,拉木阿觉乡罗布采嘎村500亩。 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规划。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总投资406.3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69.33万元,农机提灌及微水电建设以工代赈资金172.25万元。“十一五”期间拟建小型水利工程共计14处,新建引水渠道长度123.6公里。农机提灌6个工程点,新增装机容量92台(套)422.5千瓦;建微水电站12台(套)42千瓦。新增灌面5360亩,改善灌面5570亩。 乡村道路建设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按照“重点建设不通路的村道,打通毗邻乡镇通道,加快出口、断头、经济路建设”的要求,五年累计投入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3008.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735万元。项目涉及全县35个乡镇42个村,新建里程246公里。实现通村公路总里程463.35公里,全县通村率达49.65%,逐步形成以成美路、泸盐路、峨美路为主骨架,以乡道为支撑,村道为网络的全县公路运输网络。使我县贫困乡村的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切实解决贫困乡村贫困农户出门难的问题。 人畜饮水建设专项规划。“人畜饮水建设工程共计17处,总投资30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81万元。拟建水池26口容积627m3,安装引水管道230公里。 新增日供水量850吨, 项目解决了13个乡(镇)17个村36个组2078户9352人和20569头(只)四大牲畜饮水困难和人的安全饮水。 草场建设专项规划。草场建设规划项目总投资297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75万元。共涉及11个乡(镇)11个村。建设美姑山羊圈养示范户550户,种植优质牧草2750亩,改(建)圈舍11000m2,调购种羊3025只。同时开展科学种草养羊培训及防病培训1200人次。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规划。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规划总投资4200万元, 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 主要解决4个乡镇17个村1400户6860人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人口搬迁问题。 第四节 规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构成一、规划总投资 “十一五”期间,我县规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共计六个大类,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包含农机提灌和微水电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依据规划期内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以及国家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增长和地方财力逐渐好转,按照各项目建设定额、标准,我县“十一五”规划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总投资为960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334万元。按照各行业的标准测算:基本农田建设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000万元;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总投资406.33万元, 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69.33万元;农机提灌及微水电建设以工代赈资金172.25万元;乡村道路建设总投资3008.5万元,其中以代赈资金2735万元;人畜饮水总投资30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81万元;草场建设总投资297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7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十一五”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960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构成为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334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1274万元。 第五节 年度实施计划与顺序根据我县规划区域内的特点和以工代赈规划A级优先和B级优先原则,分轻重缓急,我县“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实施方案布局和年度实施顺序如下表: 美姑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6年)
美姑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7年)
美姑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8年)
美姑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09年)
美姑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年度实施计划表(2010年)
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第一节 政策措施要确保我县“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的顺利实施就必须从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增进市场观念,推进机制创新等方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中必须突出县以工代赈办是计划的主体,实施的主体,监督的主体,这三大主体地位。 为组织实施好“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州以工代赈办关于建立以工代赈履行职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局、交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利局、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与改革局,授权县以工代赈办在全县以工代赈项目中的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监督管理职能,相关行业也设立了相应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落实,人员充实,以确保以工代赈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 工程管护在以工代赈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要明确其产权归属,加强管护及养护维修,达到一年建成,长期受益“开发一片,成功一片”的目标,落实管理主体,制定出各专项项目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业务部门要制定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建后工程后期管理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业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以工代赈项目建后管护制度,并和项目乡(镇)村签订管护责任书,使以工代赈项目扶贫效益长久发挥。 第三节 监督与管理在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监督中要明确县级以工代赈办是项目计划的主体、实施的主体、监督的主体。在实施过程必须做到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按照“统筹型捆绑式”扶贫开发战略和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这一思路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整合项目、集中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解决贫困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就必须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与管理,具体作法: 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继续强化以工代赈前期工作和项目申报程序管理。在上级项目编制计划下达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并报同级发改部门审批后报经县领导小组审定,由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州、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办,从而避免正式计划下达后随意调整计划的现象发生,以增强计划的执行力。 二是加强以工代赈计划管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在全县以工代赈计划执行上,必须始终坚持省、州计划是唯一合法的以工代赈计划,坚持以工代赈办才是计划的主体,未经上级以工代赈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安排。各项目实施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向县以工代赈办上报实施方案,并报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省、州发改委和以工代赈办的有关要求后方可拨款实施项目,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三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工代赈资金是国家实施扶贫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特殊扶贫性质的专项资金,坚持实行资金和计划分离管理,确保资金在拨付中不挤占、不挪用、不出问题。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及凉府发[2002]80号文以及国家发改委、省、州以工代赈办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三三三一请款报帐制”。在项目启动时,由县级行业实施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经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拨付项目资金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在完成工程量的50%后,经县以工代赈办和县财政局派专人到现场审查核实工程量后,凭产生的票据金额报请30%的资金;工程完工后,经县以工代赈办和县财政局联合派人到现场检查核实后,报帐30%的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凭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报请最后10%的资金。在资金的拨付和报帐上,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方可办理,具体模式为:部门填写拨款报帐申请报告(表)并签字盖章以工代赈办签字盖章部门分管副县长签字或县长签字财政局签字盖章并办理拨付和报帐。 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实行以工代赈项目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竣工验收制、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实施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项目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实施部门向以工代赈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以工代赈办牵头,会同县发展与改革局、财政局和领导小组监督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在省、州项目计划下达后,分别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工程实施完工后由领导小组对行业部门进行考核,由县级财政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优惩劣。充分调动行业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加强宣传动员,严格兑现劳务报酬,实行项目公示制,充分调动项目区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坚持项目公示制,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项目公示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公示范围,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以工代赈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是实实在在为他们自己办好事,办实事的“阳光工程”,充分调动广大项目区农户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并严格兑现劳务报酬,使项目区群众得到实惠,增加收入,除专业施工外,其余工程都要有群众投工投劳获取劳务报酬,增加贫困地区农户的收入。使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与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贫困群众改变落后生产、生活条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永久性效益。 六是加强“三权”落实。坚持群众对以工代赈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确保以工代赈取得实效,不出问题,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 第五章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第一节 环境形响评价“十一五”以工代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有效的补救措施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在项目建设中要采取植树种草等有效措施进行弥补,加强环境保护,通过对易地移民扶贫搬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改造、种草养畜等项目的建设,可有效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将会得到较大改善,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同时减少人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构建长江上中游生态屏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经济效益评价 “十一五”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将使我县的“三农”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农村经济将得到较好的发展,农村面貌将有较大改观。 通过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区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高,项目建成后新增产值可达5562.3万,其中2006新增产值达1288.7万元,2007年新增产值达1153.1万元,2008年新增产值达1085.2万元, 2009年新增产值达1085.7万元,2010年新增产值达949.6万元。项目区农民年均纯收入可增加397元。 第三节 社会效益评价 通过“十一五”期间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使我县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农民生活提高,生存有保障,主要体现在,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解决了项目区群众温饱问题,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二是改善了贫困村交通条件,切实解决了项目区群众出门难和农产品运输销售难的问题;三是解决部分贫困农村人畜饮水难的问题,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四是建立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五是解决和改善了部份高寒山区农户生存条件恶劣的问题,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了生态环境;六是项目区群众通过投工投劳获得直接经济收入,增加贫困农民的收入。以工代赈建设全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关心与支持,这对维护民族团结和稳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及民族自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项目覆盖全县35个乡(镇)161个行政村,使项目区的16930户73438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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