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总体规划第一章 规划概述
第一节 编制背景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背景 雷波县位于四川省西南边缘,金沙江下游北岸的小凉山地区,是凉山州的东大门,幅员面积2932平方千米。辖10个工委,45个乡4个镇,279个村,6个居民社区,总人口23.5万人,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50.4%,以彝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占49.6%。我县于1989年被列为省定贫困县,1994年被列为国家贫困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84860万元。财政收入3614万元,财政支出2182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85元。 雷波境内自然资源丰富独特,气候四季分明,垂直变化明显,素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金沙江流经我县135公里,建于金沙江上的国家特大型水电站溪洛渡电站,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仅次于三峡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拦沙、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巨型水电站。溪洛渡电站于2002年7月开始前期工程,2005年12月26日工程正式开工。 为认真作好今后五年(2006~2010年)的以工代赈工作,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进一步改善贫困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条件,让以工代赈为贫困农村服务,为扶贫开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编制了《凉山州雷波县以工代赈“十一五”总体规划》。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关于开展以工代赈建设规划试点县编制工作的通知》。 3、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关于印发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的通知》。 4、凉山州2001~2010年以工代赈扶贫开发规划。 5、雷波县2001~2010年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纲要。 6、雷波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雷波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第二节 规划区域和规划期
一、规划区域 本规划的区域范围共涉及47个乡镇117个村732个组21852户99841人。其中“万村扶贫”即重点贫困村36个。 二、规划期 本规划期为五年即2006~2010年。
第三节 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 规划主要目标 通过规划期内(2006~2010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使雷波县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生产、生活条件发生重大转变。 二、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我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期间建设内容和规模: 1、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17500亩,其中坡改梯14000亩,下湿田改造3000亩,新垦耕地500亩。项目实施后,新增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17500亩。 2、建设小型水利工程14处,新建及整治渠道长度83公里,新建电力提灌站1座30千瓦,新建微水电站5台110千瓦。 3、建设人畜饮水工程46处,建水池54口容积3694立方米,安装引水管道450.9千米。 4、完成41个村的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建成四级公路271.1公里,其中:新建通村公路33条,里程为198.1公里;改建通村公路15条,里程为73公里。新建桥涵103延米/7座。 5、饲养母牛1500头,饲养母羊4500只,新建圈舍18000平方米,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4170亩。 6、易地扶贫搬迁11个乡(镇)12个村1000户5000人。户均建设住房80平方米共80000平方米,建设厨房、畜圈、厕所等附属设施户均30平方米共30000平方米,调整土地和中低产田土改造人均1.4亩共7000亩,安置地配套建设人畜饮水管道87.5公里、蓄水池32口1600立方米,输电线路87.5公里,村小学9所960平方米,村卫生所8所440平方米等。 三、规划期以工代赈项目投资情况 规划期内,全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预计将投入总资金10925.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615.6万元,分别是: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875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290万元;乡村道路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2673万元;人畜饮水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627.6万元;草场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6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 四、 规划期受益情况 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将使47个乡镇117个村732个组21852户99841人受益。
第二章 贫困现状与发展机遇
第一节 发展和贫困现状
一、以工代赈“十五”期间建设情况 雷波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然条件恶劣,贫困人口多,基础设施条件差。以工代赈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干部和群众欢迎的“德政”工程。在省州以工代赈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经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工代赈办和广大群众的艰苦奋斗,我县以工代赈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十五期间,国家、省州累计下达我县以工代赈资金3422万元,项目涉及我县42个乡(镇)198个村,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交通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487万元,建设县乡村公路904.36公里,其中通乡公路298.36公里,通村公路606公里,中小桥梁7座193米,极大地缓解了我县交通“瓶颈”制约,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难、交易难的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2、农业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436万元,完成基本农田建设3800亩,新建脐橙基地1750亩,蔬菜基地1000亩,对加快农村产业化进程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保证了贫困群众收入的持续增长。 3、水利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15万元,建设渠道38公里,新增有效灌面2500亩,改善灌面4290亩。 4、农机项目:农机提灌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0万元,新增装机容量19台110千瓦。农机微水电站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55万元,新建微水电站11座88千瓦,改建14座62千瓦。农机项目共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00亩,改善灌溉面积1250亩。 5、人畜饮水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339万元,建设人畜饮水工程19处,供水站3座,解决了2.77万人5.968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 6、易地扶贫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750万元,实施易地搬迁1618户,受益人口7281人。配套建设乡村公路20公里,蓄水池30口1500M3,铺设人畜饮水管道21.5公里,架设输电线路15公里、调整土地6900亩,新建住房1618套113260M2。 7、 教育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50万元,完成8个村小800平方米校舍以及修路、围墙、保坎等工程。 8、草场建设项目: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70万元,人工种草2900亩, 修建圈舍4230M2,发展科技示范园8个,年新增产值84.6万元。 可以说,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无论是交通、水利、基本农田、易地扶贫、教育扶贫建设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以工代赈取得的成绩,在我县贫困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关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真正体现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实质。 二、贫困现状 随着溪洛渡工程的开工建设,雷波县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雷波县委、县政府把“服务溪洛渡、建设新雷波”作为发展经济、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主题,按照科学的发展观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思想,抢抓历史机遇,通过深挖潜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力争以大项目带动雷波大发展。200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完成8486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36178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6912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1770万元。三产业比重由2003年的51:17: 32调整为42: 32:26。全县人均占有国内生产总值(GDP)3653元;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14万元,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182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18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85元;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 县委、县政府把以工代赈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化建设,解决农民温饱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突破口,举全县之力,大搞扶贫攻坚战。但是,由于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基础条件、发展意识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县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贫困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目前,我县贫困人口主要居住在海拔较高的高寒山区、深山区,山高坡陡,自然条件恶劣,灾害活动频繁,因灾因病返贫的现象十分严重。到2004年底,全县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相对贫困人口有15.4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5.7%,其中年收入在637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4.46万人,占相对贫困人口的28.9%,占全县人口的19%。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导致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我县具体情况看,主要因素包括: 1、脱贫基础差 我县许多少数民族群众居住于高寒山区、深山区、自然灾害多发区,这些地区不通公路,不通电,不通电话,吃水困难,群众生活十分艰苦,解决温饱的难度特别大;一些初步解决温饱的群众,由于生产生活条件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致使温饱标准低、质量差,稳定性弱,因病因灾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给巩固扶贫成果带来了难度;尽管贫困地区群众思想观念有所转变,综合素质有所提高,但总体上仍较僵化守旧,商品意识、竞争意识淡薄,成为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的最大障碍。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脆弱,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长期带病运行,农业靠天吃饭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我县大部份地区是海拨900米以上的深山区,山高坡陡土层薄,降雨量少且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已建好的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中,大部份属未达到四级路面的机耕道,技术等级低、路面质量差,睛通雨阻,由于交通不便,农民行路难、买卖难、运输难。农村“用电”难也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目前,全县仍有169个村不通公路,有13个乡46个村没有通电,有农村饮水困难人口13.5万人,有3802户19010人生存条件恶劣或居住于地质灾害地区需要搬迁。 3、投入不足,发展资金短缺 由于过去在投入上欠帐较多,近年来虽然国家加大了扶持力度,但与贫困地区发展的需要差距还很大。同时,我县由于自然灾害较多,人畜饮水工程、小型水利工程、通乡通村公路损毁频繁,一些重点贫困村刚刚建好的工程,不久就被损坏需要维护,但是根据重点贫困村实施后即销号的原则,这些重点贫困村以后得不到以工代赈资金补助,而以工代赈资金又是这些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最主要的资金来源,经常是工程使用一段时间后,因无法筹集资金进行维护,长期停止不用,直至老旧损坏。 “导致贫困的原因和结果还是贫困”,要走出这个怪圈,我们必须意识到扶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应当加快转变扶贫意识,树立“扶贫先扶志”、“授之与渔而不是授之与鱼”的思想,充分利用大项目建设的契机,引进和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理念,拓宽扶贫思路,创新扶贫手段,切实管好用好以工代赈资金,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 二、以工代赈使用、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以工代赈使用、建设和管理上,基本能按照国家、省、州有关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不少问题:一是在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中,实地勘测不细,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质量差,计划下达后,与实际脱节,实施难度较大;二是存在不按省下达计划执行,调整计划的现象;三是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四是以工代赈工作的宣传力度较差。
第三节 发展机遇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将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拿出更多的财力物力支持西部地区的发展。同时,国家重点项目溪洛渡水电站的开工建设给我县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不仅为我县快速发展甚至超常规发展提供了“马达”和“发动机”,更是为我县贫困地区群众的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溪洛渡电站的开工建设,不仅拉动了经济增长,增加了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旧有的观念产生强大的冲击,有利于促进开放、创新、持续发展的新观念形成,这对雷波的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我县将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将以工代赈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一是继续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县乡村交通落后状况,建设一批路水土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不断加快畜牧业、经果业等特色产业的发展,为溪洛渡建设者提供有利的后勤保障,也有益于增加农民收入;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抓住国家实施易地搬迁工程的有利时机,结合库区移民工程,将生存条件恶劣,无法就地解决温饱的贫困群众集中搬迁到生存条件较好的地区,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第三章 规划规模与组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溪洛渡工程启动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和全省、全州扶贫开发总体规划部署下,围绕雷波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扶贫开发十年规划,结合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扶贫等各行业专项规划,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加快推进扶贫攻坚进程。以工代赈要认真贯彻“有序、清正、民心” 的总体要求,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以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理念实现项目管理的“空间化、可视化和信息化”,最终实现以工代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贫困农村服务、为扶贫开发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以工代赈必须体现公平公正的理念,即对象公正、机会公正、程序公正、制度公正,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3、坚持体现以工代赈扶贫性质。认真兑现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确保群众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中获得相应的劳务收入,保护群众利益。 4、尊重民意,体现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调动群众参与规划和项目实施的积极性,项目顺民心。 5、坚持以工代赈建设程序。 6、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7、坚持重点贫困村优先的原则。 8、坚持投入和产出相结合的原则。 三、“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目标 不断加快县乡村道路建设步伐,调整优化农村公路布局,提高公路等级,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农机提灌、微水电工程,增强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切实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为支溪后勤保障打下坚实基础;大力发展畜牧业,使畜牧业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达到60%以上;实施易地移民搬迁工程,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尽快脱贫致富。 到2010年,全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达到10925.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615.6万元。其中: 1、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总投资达到1137.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75万元。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17500亩,其中坡改梯14000亩,下湿田改造3000亩,新垦耕地500亩。通过项目实施后,新增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17500亩。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38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90万元。建设小型水利工程14处,新建渠道及整治长度83公里,新建电力提灌站1座30千瓦,新建微水电站5台110千瓦,解决12个乡(镇) 13个村的灌溉用水困难问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20亩,改善灌溉面积33234亩。 3、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881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627.6万元。工程共计46处,建水池54口容积3694立方米,开挖土方26907立方米,水泥浆砌 1704立方米,群众投劳23.2万个,投入水泥 429吨,安装引水管道450.9千米。解决34个乡(镇)46个村92个组3.16万人、5.948万头四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饮水问题。 4、 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3158万元, 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673万元。新建通村公路33条,里程为198.1公里。改建通村公路15条,里程为73公里。新建桥涵103延米/7座。 5、草场建设项目总投资81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650万元。饲养母牛1500头,饲养母羊4500只,新建圈舍18000平方米,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4170亩。 6、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总投资455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搬迁11个乡(镇)12个村1000户5000人。户均建设住房80平方米共80000平方米,建设厨房、畜圈、厕所等附属设施户均30平方米共30000平方米, 调整土地和中低产田土改造人均1.4亩共7000亩,安置地配套建设人畜饮水管道87.5公里、蓄水池32口1600立方米,输电线路87.5公里,村小学9所960平方米,村卫生所8所440平方米等。
第二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布局 我县“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布局要求是:突出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基本农田改造、小型水利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展开工作,继续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下大力气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通过成片开发和综合治理,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项目布局在全县47个乡镇117个行政村,其中重点贫困村36个。 二、建设任务 1、基本农田建设:继续加大中低产田和坡改梯建设力度,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17500亩,其中坡改梯14000亩,下湿田改造3000亩,新垦耕地500亩。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完成蚕桑生产基地100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2000亩,优质小水果生产基地2000亩,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建设3500亩,优质脐橙基地建设500亩,脱毒薯生产基地建设(下湿田改造)4000亩,优质青椒生产基地建设4500亩。 2、小型水利:新建、改造、配套和节水并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十一五”期间拟建小型水利工程共计14处,新建渠道及整治长度83公里,新建农机提灌1座30千瓦,新建微水电站5座110千瓦。 3、人畜饮水:增强对人畜饮水工程的规范建设和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快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适当集中资金建设一批标准较高、水源稳定的乡(镇)饮水工程。十一五期间拟建设人畜饮水工程46处,水池54口容积3694立方米,安装引水管道450.9千米。 4、乡村道路建设:以乡村公路建设为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力量,抓好通村公路、断头路、联网路和经济开发路的建设,以县城为中心,各乡镇为重点,覆盖村组,切实改善贫困群众运运输难、交易难的问题,争取在十一五期间新建通村公路33条,里程为198.1公里。改建通村公路15条,里程为73公里。新建桥涵103延米/7座。到“十一五”末,全县的通村数达185个,通村公路里程达803.7公里,使全县不通公路的村减少到94个,通村率达到66.55%。 5、草场建设: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发展肉羊生产示范户300户, 规模4500头; 发展肉牛生产示范户300户, 规模1200头。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4170亩,新建圈舍18000M2。 6、易地移民搬迁: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保持和改善生态平衡为中心,变破坏生产力为发展生产力。通过项目实施,一方面提高植被覆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另一方面使移出区逐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实施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脱贫致富。十一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为生存条件恶劣的高寒山区和部分自然灾害频繁的二半山以上地区,包括汶水、永盛、千万贯、长河、桂花、山棱岗、罗山溪、小沟、巴姑、箐口、锦城等11个乡(镇)12个村1000户5000人。户均建设住房80平方米共80000平方米,建设厨房、畜圈、厕所等附属设施户均30平方米共30000平方米,调整土地和中低产田土改造人均1.4亩共7000亩,安置地配套建设人畜饮水架设管道87.5公里、蓄水池32口1600立方米,输电线路87.5公里, 村小学9所960平方米,村卫生所8所440平方米等。
第三节 专项规划概述
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涉及六个专项规划: 一、基本农田工程建设专项规划 十一五期间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总投资1137.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75万元。 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17500亩, 其中坡改梯14000亩,下湿田改造3000亩,新垦耕地500亩。项目完成后,可新增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17500亩,包括:蚕桑生产基地1000亩,分布于白铁坝乡羿子村;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2000亩,分布于锦城镇城东村500亩、 城北村500亩、 海湾乡白龙村500亩、青沟村500亩;优质小水果生产基地2000亩,分布于南田乡青海村1000亩、叮叮马村1000亩;优质脐橙基地建设500亩,分布于南田乡金埝村500亩;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建设3500亩,分布在马湖乡菖蒲村1000亩、东升村1000亩、沙沱乡沱田1000亩、罗山溪光辉村500亩;脱毒薯生产基地建设(下湿田改造)4000亩,分布在谷堆乡、大谷堆村3000亩、汶水镇红花村500亩,彭家山村500亩;优质青椒生产基地建设4500亩,分布于元宝山乡宝山村1000亩、田坝村1000亩、巴姑乡建设村1000亩、巴姑村1500亩。 二、小型水利建设专项规划 十一五期间小型水利建设总投资38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90万元。拟建小型水利工程共计14处,新建渠道及整治长度83公里,新建农机提灌1座30千瓦,微水电站5座110千瓦,解决12个乡(镇)13个村的灌溉用水困难问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20亩,改善灌溉面积33234亩。 1、渠系项目分布在县境内7个乡(镇)涉及7个村。包括:黄琅镇大海村南北干渠改建1处,渠道整治长度20公里;罗山溪乡银厂沟村银厂沟堰改建1处,渠道整治长度10公里;五官乡青杠坪村青杠坪堰改建1处,渠道整治长度15公里;帕哈乡乌角村乌角大堰改建1处,渠道整治长度10公里;永盛乡岭岗村永盛二堰改建1处,渠道整治长度8公里;卡哈洛乡羿子村羿子大堰改建1处,渠道整治长度10公里;谷米乡四方石村四方大堰改建1处,渠道整治长度10公里。 2、农机提灌和微水电项目分布在6个乡镇,6个村,包括:谷堆乡大谷堆村, 新建20千瓦微水电站一座;箐口乡大堡村,新建20千瓦微水电站一座;黄琅镇大海村,新建30千瓦提灌站一座;卡哈洛乡卡哈洛村,新建20千瓦微水电站一座;大岩洞乡半坡村,新建20千瓦微水电站一座;元宝山乡元宝山村,新建20千瓦微水电站一座。 3、水库整治项目:海湾乡海湾村水库改造,可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0亩,改善灌溉面积6500亩。 三、人畜饮水专项规划 十一五期间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881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627.6万元。拟建水池54口容积3694立方米,安装引水管道450.9千米,新增日供水量3425吨,解决34个乡(镇)46个村92个组0.632万户3.16万人5.948万头四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饮水问题。项目分布在:大谷堆乡大谷堆村、五官乡青杠坪村、西宁镇李家坪村、溪洛米乡锅洛坝村、锦城镇柳口村、卡哈洛乡卡坪村、岩脚乡齐洛村、上田乡中寨村、八寨乡瓦扎村、咪姑乡咪姑村、烂坝子乡田坝子村、黄琅镇三海村、回龙乡顺河村、汶水镇汶水村、元宝山乡椅子村、松树乡康家村、马湖乡鲢鱼村、莫红乡乡马处哈村、卡哈洛乡松龙村、烂坝子乡马路口村、顺河乡瓦屋村、汶水镇战斗村、菁口乡大宝村、大坪子乡五子山村、拉咪乡斯呷普村、曲依乡五宝山村、斯姑溪乡岩湾村、山棱岗乡哈迁村、沙沱乡普子村、双河乡水子溪村、回笼乡砖房村、渡口乡唐房村、莫红乡九口村,一车乡踏青村,斯古溪乡斯古溪村、大坪子乡赖巴子村、岩脚乡云杉村、小沟乡单场村,千万贯乡垭口村、五官乡咪咪山村、一车乡踏古村、山棱岗乡竹尔窝村、回龙乡欧家山村、帕哈乡渣坡村、中田乡中田村、谷米乡谷米村。 四、乡村道路专项规划规划 十一五规划期间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315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673万元。将以通村公路为重点,提高乡村道路路网覆盖面,道路等级,通达深度。期间内将新建公路里程198.1公里,改建公路里程73公里,桥涵103延米/7座。其中:2006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8个村,公路建设里程48.6公里,桥涵38延米/3座;2007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8个村,公路建设里程59公里;2008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8个村,公路建设里程49.5公里,桥涵45延米/3座; 2009年规划建设实现道公路村9个村, 公路建设里程61.5公里; 2010年规划建设实现通公路村11个村,公路建设里程52.5公里。桥涵20米/1座。 五、草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 草场建设项目总投资81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650万元。饲养母牛1500头,饲养母羊4500只,新建圈舍18000平方米,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4170亩。本项目拟在汶水镇的香樟村、彭加村、太平村、汶水村、红花村、马道子村、莲花村,山棱岗乡的竹尔村,谷堆乡的大谷堆村,长河乡的竹竿村,箐口乡的核桃村、大堡村,海湾乡的麻柳村,帕哈乡的特门村、八合村等共7个乡(镇)15个村中分年实施,每年3个村。 六、易地移民搬迁专项规划 十一五期间,规划搬迁1000户5000人,总投资455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3500万元,地方配套105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中用于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350万元,占10%;牧区生产建设350万元,占10%; 乡村公路建设560万元,占16%;人畜饮水工程350万元,占10%;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1400万元,占40%;输电线路350万元,占10%;学校96万元,占2.74%;卫生院44万元占1.26%。易地扶贫搬迁将分布在汶水、箐口、小沟、永盛、山棱岗、桂花等11个乡(镇)12个村居住在高寒山区和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1000户5000人整体或部分迁出,集中和分散安置在汶水、永盛、山棱岗等11个乡(镇)的交通、水、电、通讯畅通,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项目包括调整土地和中低产田土改造人均1.4亩共7000亩;建蓄水池1600立方米,铺设人畜饮水管道87.5公里;架设输电线路87.5公里; 新建公路42公里, 改建公路17.5公里; 草场建设3200亩,建设牲畜饲养设施28600平方米;建住房1000幢800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30000平方米;建学校9所960平方米;建卫生所8所440平方米。
第四节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项目总投资 十一五期间,我县规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包括基本农田改造、小型水利、人畜饮水、乡村道路、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六大项目。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925.5万元, 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615.6万元。 分行业投资具体情况为: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总投资1137.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75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38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90万元;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总投资881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627.6万元;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315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2673万元;草场建设项目总投资81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6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总投资455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十一五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0925.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补助8615.6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劳折资2309.9万元。
第五节 年度实施计划组织
根据规划区域的特点和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原则和实施要求,我县“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和顺序如下: 一、2006年实施方案和顺序
二、2007年实施方案和顺序
三、2008年实施方案和顺序
四、2009年实施方案和顺序
五、2010年实施方案和顺序
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州关于以工代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以工代赈办、财政、扶贫办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发展计划、农业、交通、畜牧、农机、水利、审计、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以工代赈领导小组,下设以工代赈办。负责在全县以工代赈项目中担任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监督管理职能。各行业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落实,人员充实,保证以工代赈建设顺利开展。 县以工代赈办作为以工代赈的归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的顺利实施,并逐步提高以工代赈管理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
第二节 工程管护
重视工程管护工作,改变过去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以工代赈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应当明确其产权归属,落实管理主体。行业实施部门应当协助管理主体制定出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并和项目乡(镇)村签订管护责任书,将管护工作落实到责任人,以做好工程后期管护工作。可以考虑在项目受益群众中收取适当费用,用于工程管护及管理人员工资。县以工代赈办、各行业实施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对工程管护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建后工程管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达到一年建设,长久受益和“开发一片,成功一片”的目标,确保以工代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第三节 实施监督
在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监督中必须明确县级以工代赈办是项目计划的主体、实施的主体、监督的主体。在实施过程必须做到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的全过程跟踪与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按照“统筹型捆绑式”扶贫战略和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的思路及“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整合项目、集中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解决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方面的主导地位,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与管理。 一、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申报 在上级项目编制计划下达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并报同级计划部门审批后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以工代赈办、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州以工代赈办,有效地防止正式计划下达后随意调整计划的现象发生。 二、强化以工代赈计划管理 坚决维护以工代赈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省管项目、县管执行”的原则,由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县以工代赈办严格按州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内容分解下达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上报批准同意后,才能予以实施。 三、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 县发展计划局、以工代赈办作为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各行业部门作为项目实施负责人,必须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地点、规模、内容、资金计划组织实施。对不严格按计划实施项目行为,财政不予拨款报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项目业主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及项目审计、竣工验收制。大宗设备和物资的采购及以工代赈办认为应当采取招投标方式的重大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其余项目可采用项目比选制度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要切实加强项目的宣传工作,在项目实施的乡、村、组进行公示,让群众知道投入的是什么资金?投入了多少?准备实施哪些工程?为群众解决哪些困难?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德政”工程给他们带来的实惠。 四、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债项目管理办法》、《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雷府办[200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工作。以工代赈资金实行县财政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拨付必须严格执行“三三三一”制度。县以工代赈办要完善以工代赈资金拨款手续,加强以工代赈资金全过程监管,凡是以工代赈资金拨付,都要填制“以工代赈资金拨款单”,财政根据“以工代赈资金拨款单”拨付资金。
第五章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
“十一五”以工代赈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一切措施补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植树种草等方法进行弥补,通过易地移民扶贫、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种草养畜等项目的建成,可有效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得到较大提高,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同时减少人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保护长江上游生态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十一五”规划期项目建设,我县的“三农”问题将得到较好的解决,农村经济将得到较快的发展,贫困面貌将有较大改变。 通过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建设、草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建设项目区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高,项目建成后新增产值达到9214万元,其中2006年新增产值可达1540万元,2007年产值达1678万元;2008年产值可达1829万元;2009年产值可达1994万元;2010年产值可达2173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可新增405元。
第三节 社会效益评价
通过“十一五”期间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促进致富步伐;二是改善贫困地区交通条件,基本解决项目区群众出门难的问题;三是解决了部分贫困农村人畜饮水难的问题,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四是建立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五是对部份高寒山区农户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减少了对上游生态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六是项目区群众通过投工投劳获得直接经济利益,增加贫困农民群众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项目最终将使我县47个乡镇117个村732个组21852户99841人受益。
附件: 1、编规说明 2、雷波县农村基本情况调查表 3、雷波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项目排序表 4、雷波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项目村编号表 5、雷波县(市、区)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投资总表 6、雷波县(市、区)以工代赈“十一五”总体规划图 编 规 说 明 1、本规划编制采用数据的基准年为2004年。 2、雷波县“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资金总量,原则上按2004年度下达资金额度乘以5计算。 3、总投资包括以工代赈资金、地方筹资、投劳折资。 4、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项目补助标准为: (1)新建乡村公路每公里补助10万元、改建乡村公路每公里补助8万元,桥涵工程按实际造价补助; (2)人畜饮水工程中,集中供水工程、引泉蓄水工程人平补助200元,小机井工程每口补助300元,水窖工程每立方米补助50元;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蓄水池和水窖建设每立方米补助50元;渠系建设每公里补助12.5万元;新建农机提灌站每千瓦补助0.6-0.7万元,改、扩建每千瓦补助0.2-0.3万元; (4)草场建设每亩补助200元; (5)基本农田建设每亩补助500元; (6)易地扶贫搬迁每人补助7000元。 5、规划文本采用A4纸,表和图均采取A3、A4纸,页面设置按公文要求设定。规划封面和封底采用厚纸,并规范装订成册。 6、规划图要求规范、简洁、直观、醒目。工程项目分类图例字母为:小型农田水利 ;人畜饮水 ;乡村公路 ;基本农田;草场建设 ;易地扶贫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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