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易地扶贫搬迁背景和依据

 

  盐源县是一个以彝、汉族为主多民族聚居的山区贫困县,全县辖34个乡镇,242个行政村,32.5万人,幅员面积8398平方公里。1991年被列为省定贫困县,1994年被列为国定贫困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我县从1991年开始实施扶贫开发工作,先后开展了温饱工程、形象扶贫工程、新村建设、移民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扶贫工程,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未摆脱靠天吃饭和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局面,特别是高寒山区和部分自然灾害频繁地区的贫困农户仍然过着贫困落后的生活。

  为了彻底改善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省、州的扶持下,我县于1991年开始实施扶贫工作,进入新世纪后的2001年—2004年,实施了移民扶贫1150户,5750人。通过工程的实施,使贫困农户实现了基本解决温饱的目标。但是截止2004年底,我县居住在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区仍有8200户、41000人亟需实施易地移民搬迁,以便彻底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此,根据《四川省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我县2006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专项。

  

第二节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区域和规划期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高山移往低山,生存条件恶劣移位生存条件较好地方的办法。移出区为海拔2800米以上,生存条件差的地区和2800米以下的山地滑坡、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共15个乡(镇)21个村,计划移民1000户、5000人。其中,2800米以上的422户、2110人,2800米以下578户、2890人。涉及德石乡德石村73户、365人;树河团山村50户、250人;甘塘海子坪村15户、75人;藤桥桥山村25户,125人;甘塘海子坪村20户,100人,德壁村17户,85人;阿萨乡阿梯坝村50户,250人,河坝村80户,400人,和坪子村35户,175人;大草乡沙拉地村35户,175人;泸沽湖镇八家村84户,420人;大坡乡吉米村50户,250人,格居村12户,60人;大河乡北村66户,330人,虎跳岩村80户,400人;巴折乡干沟村麻沙沙75户,375人;前所乡大拉落村33户,165人;博大乡马道子村50户,250人;盖租乡阿石村60户,300人;巫木乡大拉落村60户,300人;树河镇春天坪村30户,150人。

  

第三节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坚持保持和改善生态平衡为中心,变破坏生产力为发展生产力。通过项目实施,一方面提高植被覆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另一方面使移出区逐步实施退耕还草,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实施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达到脱贫致富。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搬迁地主要为海拔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部分自然灾害频繁的二半山以上地区,包括德石、马鹿、田湾、阿萨、大草、泸沽湖、大坡、大河、巴折、前所、大坡、博大、盖租、巫木、树河共15个乡(镇)21个村1000户、5000人。搬迁户户均建设住房90m290000m2,建设厨房、畜圈、厕所等附属设施户均30m230000m2,人均调整土地2亩人10000亩,安置地配套建设人畜饮水架设管道30km、蓄水池723730m3,输电线路57km,乡村公路18公里,村小学3430m2,村卫生所3150m2等。

  三、投资估算

  按规划搬迁1000户,5000人,总投资320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2500万元,地方配套709万元,以工代赈资金中用于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760万元,乡村公路建设22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208万元,住房及除属设施建设1000万元,输电线路272万元,学校30万元,卫生院10万元。

  盐源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表

  

第二章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现状

 

第一节    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情况

  

  盐源县地处四川西南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南部,东经100°42′—101°4′,北纬27°59′—27°11′,东邻西昌市,西接云南省宁蒗县,北与木里县毗邻,南连攀枝花市。县内地形以山区和坝区为主,最低的藤桥乡藤桥河口海拔1200米。平坝主要分布于盐井、卫城、梅雨、干海、双河、棉桠、白乌等乡镇,占总面积的12%

  盐源属低纬度高海拔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2.5℃,年均日照254小时;无霜期219天;年均降雨量720毫米。

  县内自然灾害频繁,常见的有低温阴雨、霜冻、绵雨、洪涝、泥石流、冰雹,春旱缺水、冬寒风大,尤以高山、二半山为最。

第二节   贫困状况

  

  盐源由于受历史、社会、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解放以来特别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没有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特别是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群众贫困状况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截止2004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13.72万人,占总人口的43%637元以下的有4.1万人,占总人口的13%;同时,农村生产力相当落后,大部分山区特别是高寒山区仍沿袭旧的生产方式,广种薄收,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处于高投入、轻管理、低产出的恶性循环之中,终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收成也只够维持基本生活。2、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全县有自然环境恶劣的村46个,2.9万人饮水困难,1.5万人住房困难,46个村不通公路,20个村不通电;有的农户甚至还过着缺油少盐、冬寒春饥的日子;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农田水利设施脆弱,尚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部分高二半山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严重,有的地方是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可持续发展难度大。3、社会发育滞后,科技文化素质偏低。一是农村适龄儿童上学难和难上学的现象还很普遍;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人数还比较多。二是山区群众缺医少药状况还未根本好转,乡村医疗、卫生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地方病、传染病的监控、防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第三节    易地扶贫搬迁现状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将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2800米以下山地滑坡和水土流失严重,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1000户、5000人迁出安置,这些群众的居住地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交通不便,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人畜饮水困难,生产方式落后,居住条件差,基本上过着刀耕火种、衣不遮体的生活。实施搬迁后,将200户、1000人落实到2个安置点集中安置,其余800户、4000人在县内分散安置。在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改造乡村公路8公里;驾设输电线路11公里;建蓄水池小量2250m3;新修建移民小学1150m2;村卫生所2100m2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完成后,各相关单位与项目乡(镇)、村、组共同研究制定措施,搞好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学校、卫生所等设施的管护,使其免遭损坏和人为破坏。

  

第四节    以工代赈投入情况

  

  从上世纪末开始国家投入以工代赈资金,扶持我县的易地搬迁工程,“十五”期间,共投入1400万元,实施易地搬迁1150户,受益人口5750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乡村公路32公里,建蓄水池3807600m3,铺设人畜饮水管道86公里,架设输电线路56公里、基本农田改造11500亩,新建住房1150138000m2,极大的改善了高寒山区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虽然我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投入不足,每户的补助资金建房都不够,土地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缺口较大,更缺乏后续发展资金;二是受地形条件限制,集中成片安置难度很大,只能采取相对集中和分散安置;三是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户数较多,但由于上级的投入有限,落实安置点困难,“十一五”期间每年计划安置200户。

  

 

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实施进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盐源“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对以工代赈的现行政策为依据,以科学、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内容和主要目标,完成15个乡(镇)21个村的10005000人的易地搬迁任务。

  二、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群众自愿、国家扶持、社会帮助的原则,将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2800米以下,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低温、雹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交通闭塞,人畜饮水困难,生产力水平低下地区的贫困农户迁出,安置在二半山以下,交通、通讯畅通,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第二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布局

  易地扶贫搬迁将分布在大河、巴折、德石、阿萨、盖租、博大等15个乡(镇)21个村居住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2800米以下山地滑坡、水土流失严重的缺乏基本生存的10005000人整体或部分迁出,集中和分散安置在大河、干海、阿萨、德石等15个乡(镇)的交通、通讯畅通,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二、建设任务

  从原住户中调整农田10000亩;水利及人畜饮水工程;打井26口,建蓄水池3730立方米,铺设人畜饮水管道30公里;架设输电线路57公里;公路:新建6公里,改建12公里;建住房1000幢、900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30000平方米;建学校3所、430平方米;建卫生所3所、1502

  

第三节   分年度实施计划

  

  2006年,德石乡德石村五组迁出73户、365人;赶马村六组迁出50户、250人;马鹿乡五台山村五组迁出15户、75人;芭蕉湾村四组迁出25户、125人;田湾乡沿江村五组迁出20户、100人;吉龙村二组迁出17户、85人;

  德石乡德石村一组安置73户、365人;赶马村二组安置50户、250人;马鹿乡五台山村一组安置15户、75人;芭蕉湾村二组安置25户、125人;田湾乡沿江村三组安置20户、100人;吉龙村伙食坪安置17户、85人。

  2007年,阿萨乡阿梯坝村五组迁出50户、250人;河坝村二组迁出80户,400人。和坪子村岳尔铺子迁出35户、175人;大草乡上沙拉地村迁出35户、175人;

  阿萨乡阿梯坝村一组安置50户、100人;河坝村抓莫湾安置80户、400人;和坪子村二组安置35户、175人;大草乡下沙拉地村安置35户、175人;

  2008年,泸沽湖镇海门村八组迁出84户、420人;大坡乡吉米村葫卢河迁出50户、250人;大河乡北山村六组迁出66户、330人;

  泸沽湖镇海门村四组安置84户、420人;大坡乡吉米村二组安置50户、250人;大河乡北山村二组安置66户、330人;

  2009年,巴折乡篾丝骡村五组迁出75户、375人;大河乡虎跳岩村三组迁出80户、400人;前所乡中村三组迁出33户、165人;大坡乡格居村五组迁出12户、60人;

  巴折乡马丝骡村二组安置75户、375人;大河乡李子沟村长坪子安置80户、400人;前所乡中村一组安置33户、165人;大坡乡格居村一组安置12户、60人;

  2010年,博大乡马道子村四组迁出50户、250人;盖租乡碧基村六组迁出60户、300人;巫木乡大拉落村八组迁出60户、300人;树河镇小槽村三组迁出30户、150人;

  干海乡滑泥村三组安置50户、250人;大河乡李子沟村长坪子集中安置150户、750人;

  

第四节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总投资320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500万元,占总资金的77%,地方配套709万元,占总投资的23%

  以工代赈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2006年投入5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40万元,乡村道路建设70万,人畜饮水工程46万元,输电线路20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00万元,学校20万元 ,卫生院4万元。

  2007年投入5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20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5万元,输电线路95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00万元。

  2008年投入5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4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83万元,输电线路77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00万元。

  2009年投入5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40万元,乡村公路建设9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12万元,输电线路48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00万元,学校10万元。

  2010年投入5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40万元,乡村公路建设6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62万元,输电线路32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00万元,卫生院6万元。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实施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县以工代赈办牵头组织扶贫、畜牧、农业、水利、教育、卫生、交通等单位共同实施。

  

第二节    实施方式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以工代赈办主任为副组长,以工代赈办、扶贫、畜牧、农业、水利、教育、卫生、交通、财政、林业、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组织相关项目,各项目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主要是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因此必须设立专帐,由专人负责管理,资金使用实行报帐制。

  2、招投标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物资,在农民自筹自购的基础上,大棕材料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并落实专人负责购买,这样即减少损耗,又杜绝暗箱操作。

  3、工程监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工程验收: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

  

第三节    工程管护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后,为了防止人为损坏,由相关项目单位、乡(镇)、村组共同制定管护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

第四节    实施监督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由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与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定责任书,视项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后,一是改造中低产田土6000亩,实行坡改梯后,起到保水保土、防沙固土的作用,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二是搬迁地实行退耕还草和大力发展经济林木、种植优质牧草并实行封禁管理,荒山荒坡得到有效治理和开发利用。

  

第二节   经济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完成后,不但上从根本上改变了1000户、500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还解决了路、水、电、子女入学、就医难的问题。通过中低产田土改造、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经济林木等,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节   社会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使项目区1000户农户5000人,搬迁至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安置地。一是能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缓解水土流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二是可以促进社会进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后,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合理,加上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得到加强,对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可以促进贫困农户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盐源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