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易地扶贫搬迁背景和依据

  

  普格是一个以彝族为主的民族聚居的山区贫困县,由于民穷县更穷,因此1989年被列为省定贫困县,1992年被列为省定国扶县,1993年被列为国定贫困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普格从1989年开始实施扶贫工作,先后开展两个越温攻坚,形象扶贫、新村、移民、教育、卫生等扶贫工程,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历史、地理、自然气候等多方面的原因,贫困状况依然严竣,特别是高寒山区的贫困农牧民,自然气候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仍然过着贫困落后的生活,无法就地摆脱贫困。

  为了彻底改善高山地区贫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下,我县于2000年开始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在“十五”期间,已实施易地移民1418户,通过移民搬迁的贫困农户,90%解决了温饱,摆脱了贫困。但由于受迁入地盘和资金的限制,到2004年底,全县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需易地移民搬迁的还有5484户、16391人。现根据《四川省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我县20062010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第二节  易地扶贫搬迁区域规模

  

  普格海拔2800米以上,生存条件差,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农牧民共1320户、6600人。其中:甘天地乡甘天地村101505人,瓦洛村76380人,坡史洛博村98490人,耶底乡赛果洛村164820人,耶底村104520人,各洛村77385人,红莫依达乡米洛俄补村107535人,马里哄村92460人,马洪乡孟子洛村75375人,久史村79395人,大槽乡大槽村30150人,月吾乡钢铁村165825人,采乃村152760人,项目实施期从2006年开始实施,2010年结束。

 

第三节  分年度实施计划

  

  2006年度:甘天地乡瓦洛村76280人,甘天地村101505人,坡史洛博村98490人,共计迁出2751375人。

  2007年度:月吾乡钢铁村迁出165825人,耶底乡耶底村迁出104520人,共迁出2691345人。

  2008年度:耶底乡各洛村77385人,赛果洛村164820人,大槽乡大槽村30150人,共迁出2711355人。

  2009年度:红莫依达乡米洛俄补村107535人,月吾乡采乃村152760人,共迁出2591295人。

  2010年度:马洪乡久史村迁出79395人,孟子洛村迁出75375人,红莫依达乡马里哄村迁出92460人,共迁出2461320人。

 

第四节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点及主要结论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以改善高海拔山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生存、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改善生态平衡为中心,变破坏生产力为发展生产力。通过项目实施,一方面提高植被覆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另一方面使迁出区逐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实施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农户达到脱贫致富。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十一五”规划期内,海拔2800米以上自然气候恶劣,自然灾害频繁,生存条件差,难以就地解决温饱,在本规划期内易地扶贫搬迁的6个乡、13个村、1320户、6600人,搬迁农户住房建设70m2/户,共需建设住房面积92400m2,建设厕所、厨房、畜圈等附属设施24 m2/户,共需建31680 m2,人均承包和调整耕地1亩,共6600亩,水利及配套建设人畜饮水管道264km,畜水池510 m3,架设输电线路111km

  三、投资估算及年度投资计划

  按规划搬迁1320户、6600人,总投资4715万元,其中申请以工贷赈资金3300万元,占投资的70%;地方配套472万元,占总投资的10%;搬迁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943万元,占总投资的20%;以工代赈资金中用于开发和调整土地1013万元,乡村公路建设186万元,人畜饮水工程109万元,住房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1850万元,输电线路142万元。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2006年投入681万元,其中开发和熟地调整基本农田205万元,乡村公路建设38万元,人畜饮水工程23万元,输电线路30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385万元。

  2007年投入657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95万元,乡村公路建设36万元,人畜饮水工程21万元,输电线路28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377万元。

  2008年投入668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200万元,乡村公路建设38万元,人畜饮水工程22万元,输电线路28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38万元。

  2009年投入655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205万元,乡村公路建设37万元,人畜饮水工程22万元,输电线路28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363万元。

  2010年投入639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208万元,乡村公路建设37万元,人畜饮水工程21万元,输电线路28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345万元。

  普格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表

  

  

  

第二章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现状

 

第一节  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情况

  

   普格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州东南部,地理位置在东经102°26'102°46',北纬27°13'27°30'之间,东邻布拖县,西接德昌县,北与西昌市和昭觉县毗邻,南连宁南县。全县幅员面积1918平方公里,县内地形以中山为主,由三山两水构成。最高海拔螺髻山峰4359米,最低海拔白水河面1040米。属低纬度,高海拔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8℃,日照2120.5小时,年均降雨量1164.4毫米,无霜期306天,无明显的四季气候差别。

  县内自然灾害频繁,高山地区阴雨低温、霜冻、冰雹、绵雨、冬寒风大,广种薄收,甚至广种无收,靠天吃饭,沟坝地区生态失衡,洪涝、泥石流、春旱缺水严重。

  

第二节  贫困状况

  

  解放以后,普格各族人民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特别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展扶贫工作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贫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二半山以下的广大贫困农户逐步解决了温饱。但由于受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全县低收入贫困人口还有6万人,占全县总农业人口的47.9%;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4万人,占全县总农业人口的32%。特别是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山区的贫困群众,缺乏基本生存条件,贫困状况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生产力落后,大部分高寒地区沿袭旧的生产方式,农作物生产单一,高投入、低产出,四季劳累,入不服口。2、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全县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的有75个村,人畜饮水困难的有15300人,10200头牲畜,住房困难的有8500户,不通公路的有31个村,不通电的有24个村,有的农户家产没有1000元,缺油少盐;部分二半山区生态恶化,水土流失严重,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可持续发展难度大。3、社会发育滞后,科技文化滞后,劳动者素质偏低。教育、卫生十分落后,适龄儿童入学难,成年人文盲半文盲较多,高山贫困农民缺医少药严重,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差,地方病、传染病监控、防治力度还需要加大。

 

第三节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原则上迁出地海拔2800米以上,安置地海拔2200米以下。将“十一五”规划期内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1320户,6600人,集中安置在荞窝监狱收缩裁减后的中队。水、路、电、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集中在安置点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第四节  “十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投入情况

  

  “十五”期间,国家扶持我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投入1020万元,实施易地搬迁1418户,6381人,修建乡村公路19.8km,建蓄水池19口,152m3,安人畜水管18.06km,调整基本农田6254亩,新建住房1191间,85752m2,极大地改善了移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2003年前,荞窝监狱提供土地的移民农户已经稳定解决温饱。

  我县的易地扶贫搬迁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投入不足,搬迁户由于经济困难,自筹能力有限,补助资金不足建房,土地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缺口较大,更缺乏后续发展资金;二是受迁入地土地面积的限制,集中成片安置难度越来越大,只能采取相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相结合,集中户补助多点,分散户补助少点,因而分散户与集中户之间又产生了矛盾;三是高山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多,但投入有限,年度投入指标少,每年只能安置200户左右,要求搬迁的户数较多,没实施搬迁的群众意见大;四是个别农户已经在高山苦惯了,穷惯了,还不愿搬迁,但整村搬迁后留下个别户,计划生育、护林防火、社会治安等不便于管理,因此动员整体搬迁,搬迁后依赖思想严重,难以教育。

  

  

  

第三章  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建设布局和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我县以“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对以工代赈的现行政策为依据,以科学、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贫困人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内容和主要目标,完成6个乡,13个村,1320户,6600人的易地搬迁任务。

 

第二节  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坚持群众自愿、国家扶贫、社会帮助的原则,将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缺乏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低温、严寒、自然灾害频繁,交通闭塞,人畜饮水难,生产力低下的贫困农户迁往二半山以下,交通、通讯畅通,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第三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布局

  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农户分布在甘天地乡瓦洛村76户(东经102°41.133′,北纬27°27.009′,海拔2850m),集中安置在荞农新生坡中队(东经102°27.995′,北纬27°31.566′,海拔1686m);甘天地村101户(东经102°41.998′,北纬27°27.500/,海拔3000m),集中安置在荞农青杠坪中队(东经102027.996′,北纬27°29.433′,海拔1580m);坡史洛博村98户(东经102°40.133′,北纬27°28.216′,海拔3100m)迁出,集中安置在荞农青杠坪中队(东经102°27.996′,北纬27°29.433′,海拔1580m)。

  月吾乡:钢铁村165户(东经102°41.283′,北纬27°41.716/,海拔2890m)迁出,集中安置在荞农营盘山中队(东经102°28.801′,北纬27°30.866′,海拔1740m);耶底乡:耶底村104户(东经102°40.996′,北纬27°29.116′,海拔1990m)迁出,集中安置在荞农营盘山中队(东经102°28.800′,北纬27°30.866′,海拔1740m)。

  耶底乡赛果洛村164户(东经102°42.466′,北纬27°30.001,海拔3009m)迁出,集中安置在荞农小云盘中队(东经102°28.367′,北纬27°30.216′,海拔1820m);各洛村77户(东经102°39.567′,北纬27°25.960′,海拔2600m)迁出,集中安置在荞农小云盘中队(东经102°28.367′,北纬27°30.216′,海拔1820m),大槽乡、大槽村30户(东经102°28.501/,北纬27°31.333′,海拔2020m)迁出,集中安置在荞农小云盘中队(东经102°28.367′,北纬27°30.216′,海拔1820m)。

  月吾乡采乃村152户(从东经102°41.005′,北纬27°45.009′,海拔2500m)迁往荞农小荞窝中队(东经102°29.501′,北纬27°25.986′,海拔1730m),红莫依达乡米洛俄补村107户(从东经102°28.989′,北纬27°51.996′,海拔3100m)迁往螺髻山镇(东经102°25.997′,北纬27°25.283′,海拔2100m处)集中安置。

  马洪乡孟子洛村75户(从东经102°28.989′,北纬27°46.005′,海拔2650m处)迁往荞农株木树中队(东经102°28.716/,北纬27°31.283′,海拔1860m处)迁入久史村79(从东经102°29.066′,北纬27°41.995′,海拔2962m)迁出,集中安置在荞农柏杨树中队(东经102°28.933′,北纬27°31.866′,海拔1980m;红莫依达乡马里哄村92户(从东经102028.987′,北纬27°46.987′,海拔3086m处)迁往,螺髻山镇(东经102°25.987′,北纬27°25.283′,海拔2100m)集中安置等6个乡,13个村,这些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缺乏生存条件的13206600人整体迁出,集中安置在荞窝监狱的地盘。

  二、建设任务

  基本农田建设,开发土地200亩,承包荞窝监狱土地5340亩,从原住户中调整土地1260亩,水利及人畜饮水工程:维修改造水沟9条,64km,建畜水池510m3,铺设人畜饮水管道200km;架设输电线路111km;公路:新建12km,改建33km;修建住房1320幢,92400m2,附属设施建设31680m2,分年建设任务见附表。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实施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由县发改局、县以工贷赈办负责组织扶贫、农业、水利、农机、教育、卫生、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第二节  实施方式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以工代赈办主任为副组长、以工代赈办、扶贫、农业、农机、水利、教育、卫生、财政、林业、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组织相关项目,各项目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1)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国绩资金安排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绩资金,资金项目管理办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要求,强化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工程竣工管理。(2)计划部门(以工代赈办)按职能、职责负责试点工程的前期工程论证、审批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和负责竣工验收。(3)财政部门实行专户储存,“报帐制”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渠道不适,用途不变,注重实效,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防止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计划部门审核签章,工程进度及资金开支凭证,按规定程序对项目实施单位申请转款和报帐。计划任务完成后,财政办理财务结算。

  2、招投标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物资、材料全实行招投标制,并落实专人负责购买,保证质量,减少损耗,杜绝暗箱操作。

  3、工程管理。为了保证质量和进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实施情况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工程验收。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自查验收,自查或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

第三节  工程管护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后,为了防止人为损坏,由相关项目单位、乡(镇)、村组和用户共同制定管护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

第四节  实施监督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由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与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定责任书,视项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后,一是西洛河流域开发良田200亩,实行河道治理,理顺河流,起到保水治土防沙、防止泥石流的作用,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二是迁出地实行退耕还草,增加森林覆盖面积,防止泥石流的不断发生,能起到保护植被的作用。

 

第二节  经济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完成后,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由高山单一的洋芋、荞子、燕麦生产,向粮、烟、桑、果木转移,贫困农户逐年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节  社会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后,一是移民贫困农户受环境影响,有利于提高科技文化素质,转变观念,改改形象,成为文明理想的新型农户;二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安居乐业,促进稳定,促进社会进步具有积极的作用。

  普格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