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易地扶贫搬迁背景和依据

  一、编制背景

  木里县是一个以藏族为主多民族聚居的边远山区贫困县,1990年被列为省定国扶贫困县,1993年被列为国定贫困县,纳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我县从1990年开始实施扶贫开发工作,先后开展了温饱工程、形象扶贫工程、新村建设、移民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扶贫工程,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未摆脱靠天吃饭和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局面,特别是高寒山区和部分自然灾害频繁地区的贫困农户仍然过着贫困落后的生活。

  为了彻底改善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省、州的扶持下,我县于1999年开始实施移民扶贫工作,1999年—2000年实施了异地移民236户,进入新世纪后的2001年—2004年,实施了移民扶贫800户,通过工程的实施,使贫困农户实现了基本解决温饱的目标,但是截止2004年底,我县居住在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区仍有6200户,31000人急需实施易地移民搬迁,以便彻底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至此国家“十五”期末、“十一五”规划开始编制之机,我们要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机会,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的文件精神,依托国家对西部开发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县实际搞好我县2006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专项规划工作

  二、编制依据

  

1、 川赈办[2005]17号文《关于启动“三州”地区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关于印发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的通知》

3、 陈华亨主任在2005以工代赈计划衔接会上的讲话精神

4、 木里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 木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二节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区域和规划期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高山移往低山,生存条件恶劣移往生存条件较好地方的办法。移出区为海拔2800米以上,生存条件差的地区,涉及29个乡(镇)50个村,计划移民14007000人,其中:俄亚乡立碧村20100人,卡瓦村20100人,俄碧村34170人;三桷桠乡里普村1785人,鸡毛店村20100人;卡拉乡田镇村27135人,央沟村20100人,草坪村33165人;宁朗乡则洛村1680人,甲店村58290人;西秋乡咪哑村42210人,咪嘿村65325人;倮波乡陇东村36180人,瓦岗村1050人;沙湾乡沙湾村26130人;屋脚乡屋脚村30150人,纳布村40200人;牦牛坪乡下坪子村35175人,叶村村30150人;下麦地乡棉布村25125人,上麦地村36180人;唐央乡格若村51255人,普尔村32160人;麦日乡曲公村29145人;博科乡洛腊村20100人,八科村1575人;乔瓦镇娃日瓦村20100人,锄头湾村1575人;桃坝乡纳子村30150人;李子坪乡黄泥巴村25125人,金子沟村40200人;列瓦乡羊棚子村25125人,列瓦村20100人,洼下村20100人;东朗乡绒佐村20100人;水洛乡严保村1575人;依吉乡麦洛村25125人;固增乡固增村1050人,撒瓦村23115人;博窝乡田埂村20100人,坑古村33165人;后所乡野洛村32160人;克尔乡鲜瓦村40200人;东子乡东子村25125人;麦地龙乡立尔村20100人,里尼村20100人;芽租乡周家坪村20100人;项脚乡羊窝子村45225人。项目实施期从2006年开始实施,2010年结束。

  

第三节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贫困地区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平衡为中心,变破坏生产力为发展生产力。通过项目实施,一方面提高植被覆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另一方面使移出区逐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实施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达到脱贫致富。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搬迁地主要为海拔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部分自然灾害频繁的二半山以上地区,包括:俄亚、三桷桠、卡拉、宁朗、西秋、白碉、倮波、沙湾、屋脚、牦牛坪、下麦地、唐央、麦日、博科、乔瓦镇、桃巴、李子坪、列瓦、东朗、水洛、依吉、固增、博窝、后所、克尔、东子、麦地龙、芽租、项脚等29个乡(镇)50个村1400户、7000人。搬迁户户均建设住房100m2140000m2,建设厨房、畜圈、厕所等附属设施户均40m256000m2,人均调整土地1亩共7000亩,户均围栏种草2亩共2800亩,建牲畜饲养设施80m2112000m2,安置地配套建设人畜饮水架设管道264km、蓄水池1400m3,改建乡村公路28km,建村小学142800m2,村卫生所9900m2等。

  三、投资估算

  按规划搬迁14007000人,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3500万元,地方配套5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0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中用于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560万元,牧区生产设施建设672万元,乡村公路建设227万元,人畜饮水工程271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1400万元,学校280万元,卫生院90万元。

  木里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十一五”规划表

  

第二章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现状

  

第一节  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情况

  

  木里藏族自治县地处四川省西南边缘,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北面,东经100°15′—101°45,北纬27°45′—29°15′,东与冕宁、九龙、康定隔雅砻江相望,南与盐源县相连,西南与云南省香格里拉、丽江、宁蒗相邻,西与甘孜州稻城县相依,北与甘孜州理塘、雅江县接壤。县内地形以高中山为主,最高的恰朗多吉山峰海拔5958米,最低的俄亚三江口海拔1350米。境内地貌区划可分为平坝、台地、低中山、高山、极高山、山原、高平原、丘状高原等九个基本类型,其中以中山地貌为主,占到总面积的66.72%,低中山次之,占8.2%

  木里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由于境内海拔高度悬殊,立体气候十分明显,雅砻江、木里河、水洛河三条主要河流两岸,属北亚热带气候,海拔2600米左右地区属温湿带和湿带气候,海拔3000米以上为湿带和寒湿带气候。年平均气温11℃左右,极端最高气温34.1℃,最低-10.6℃,年均日照2178小时,无霜期180200天,降雨量8001000毫米,无明显的四季差别。

  县内自然灾害频繁,常见的有低温阴雨、霜冻、绵雨、洪涝、泥石流、冰雹、春旱缺水、冬寒风大,尤以高山、二半山为最。

  

第二节  贫困状况

  

  木里由于受历史、社会、自然、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解放以来特别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没有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特别是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群众贫困状况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根据本次规划调查摸底,截止2004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有100487人,占农业总人口的78.9%637元以下的有25264人,占农业总人口的19.8%;同时,农村生产力相当落后,大部分山区特别是高寒山区仍沿袭旧的生产方式,广种薄收,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处于高投入、轻管理、低产出的恶性循环之中,终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收成也只能维持基本生活。2、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全县有自然环境恶劣的村58个,15400人饮水困难,6259户人住房困难,67个村不通公路,55个村不通电;有的农户甚至还过着缺油少盐、冬寒春饥的日子;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农田水利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严重有的地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可持续发展难度大。3、社会发育滞后,科技文件素质偏低。一是农村适龄儿童上学难和难上学的现象还很普遍;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人数还比较多。二是山区群众缺医少药状况未根本好转,乡村医疗、卫生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地方病、传染病的监控、防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第三节  易地扶贫搬迁现状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将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1400户、7000人迁出安置,这些群众的居住地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交通不便,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人畜饮水困难,生产方式落后,居住条件差,基本上过着刀耕火种、衣不遮体的生活。实施搬迁后,将迁出的贫困群众相对集中地安置在本乡本村条件较好的低山一带。在集中配套建设工程,改造乡村公路28公里;建蓄水池1400m3;新修建移民小学142800m2;村卫生所9900m2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完成后,各相关单位与项目乡(镇)、村、组共同研究制定措施,搞好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学校、卫生所等设施的管护,使其免遭损坏和人为破坏。

  

第四节  以工代赈投入情况

  

  从上世纪末开始国家投入以工代赈资金,扶持我县的易地搬迁工程,“十五”期间,共投入350万元,实施易地搬迁500户,受益人口2750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乡村公路24公里,建蓄水池325m3,铺设人畜饮水管道15公里,架设输电线路26公里,新建住房50062500m2,极大的改善了高寒山区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

  虽然我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投入不足,每户的补助资金建房都不够,土地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缺口较大,更缺乏后续发展资金;二是受地形条件限制,集中成片安置难度很大,只能采取相对集中和分散安置;三是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户数较多,但上级的投入有限,下达的指标少,每年仅有250户左右,指标少,需要搬迁的户数多,群众意见较大。

  

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实施进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木里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对以工代赈的现行政策为依据,以科学、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内容和主要目标,完成29个乡(镇)50个村的14007000人的易地搬迁任务。

  二、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群众自愿、国家扶持、社会帮助的原则,将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陡坡地区,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严重,低温、雹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交通闭塞,人畜饮水困难,生产力水平低下地区的贫困农户迁出,安置在二半山以下,交通、通讯畅通,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第二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布局

  易地扶贫搬迁将分布在俄亚、三桷桠、卡拉、宁朗、西秋、白碉、沙湾、屋脚、牦牛坪、下麦地、唐央、麦地龙等29个乡(镇)50个村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缺乏基本生存的14007000人整体或部分迁出,集中和相对集中安置在各乡、村、组低山一带交通、通讯畅通,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二、建设任务

  基本农田建设:从原住户中调整农田7000亩;水利及人畜饮水工程:建蓄水池1400立方米,铺设人畜饮水管道264公里;公路:改建28公里;牧业生产设施建设:建设草场2800亩,牲畜饲养设施112000平方米;建住房1400幢、1400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56000平方米;建学校142800平方米;建卫生所9900平方米。

  

第三节  分年度实施计划

  

  2006年计划迁出2801400人。其中:俄亚乡立碧村迁出20100人;三桷垭乡里普村迁出1785人;卡拉乡田镇村迁出27135人,央沟村迁出20100人;宁朗乡则洛村迁出1680人,甲店村迁出420人;西秋乡咪哑村迁出42210人;白碉乡阳山村迁出32160人;倮波乡陇东村迁出36180人,瓦岗村迁出1050人;沙湾乡沙湾村迁出26130人;屋脚乡屋脚村迁出30150人。

  俄亚乡立碧村矮山一带安置20100人;三桷垭乡里普村本村安置1785人;卡拉乡田镇村鸭嘴组安置27135人,央沟村安置20100人;宁朗乡则洛村麦里组安置1680人,甲店村安置420人;西秋乡咪哑村咪哑组安置42210人;白碉乡阳山村黄牛厂组安置32160人;倮波乡陇东村安置36180人,瓦岗村安置1050人;沙湾乡沙湾村和平、东风两个组安置26130人;屋脚乡屋脚村八一组安置30150人。

  2007年计划迁出2801400人。其中:牦牛坪乡下坪子村迁出35175人;下麦地乡棉布村迁出25125人;唐央乡格若村迁出51255人;麦日乡曲公村迁出29145人;博科乡洛腊村迁出20100人;乔瓦镇娃日瓦村迁出20100人;桃坝乡纳子村迁出30150人;李子坪乡黄泥巴村迁出25125人;列瓦乡羊棚子村迁出25125人;东朗乡绒佐村迁出20100人。

  牦牛坪乡下坪子村牦牛厂组安置35175人;下麦地乡棉布村硝厂沟组安置25125人;唐央乡格若村格若组安置51255人;麦日乡曲公村矮山一带安置29145人;博科乡洛腊村二组安置20100人;乔瓦镇娃日瓦村娃日瓦、达瓦两个组安置20100人;桃坝乡纳子村阿拖店组安置30150人;李子坪乡黄泥巴村阿甲山组矮山一带安置25125人;列瓦乡羊棚子村上东组安置25125人;东朗乡绒佐村习绒组安置20100人。

  2008年计划迁出2801400人。其中水洛乡严保村迁出1575人;依吉乡麦洛村迁出25125人;固增乡固增村迁出1050人;博窝乡田埂村迁出20100人;俄亚乡卡瓦村迁出20100人;卡拉乡草坪村迁出33165人;李子坪乡金子沟村迁出40200人;后所乡野洛村迁出32160人;克尔乡鲜瓦村迁出40200人;东子乡东子村迁出25125人;麦地龙乡立尔村迁出20100人。

  水洛乡严保村严保组安置1575人;依吉乡麦洛村树坝组安置25125人;固增乡固增村约呆组安置1050人;博窝乡田埂村田埂组安置20100人;俄亚乡卡瓦村苦苦组安置20100人;卡拉乡草坪村草坪组安置33165人;李子坪乡金子沟村加工厂组安置40200人;后所乡野洛村锅底凼组安置32160人;克尔乡鲜瓦村上、下斯洛组安置40200人;东子乡东子村亨保组安置25125人;麦地龙乡立尔村甲尔组安置20100人。

  2009年计划迁出2801400人。其中芽租乡周家坪村迁出20100人;三桷垭乡鸡毛店村迁出20100人;麦地龙乡里尼村迁出20100人;宁朗乡甲店村迁出54270人;西秋乡咪嘿村迁出65325人;牦牛坪乡叶村村迁出30150人;白碉乡白碉村迁出38190人;博窝乡坑古村迁出33165人。

  芽租乡周家坪村水塘子组矮山一带安置20100人;三桷垭乡鸡毛店村邱家梁子安置20100人;麦地龙乡里尼村单波组安置20100人;宁朗乡甲店村绵斯组安置54270人;西秋乡咪嘿村矮山一带安置65325人;牦牛坪乡叶村村花椒坪组安置30150人;白碉乡白碉村烂房子组安置38190人;博窝乡坑古村矮山一带安置33165人。

  2010年计划迁出2801400人。其中博科乡八科村迁出1575人;下麦地乡上麦地村迁出36180人;乔瓦镇锄头湾村迁出1575人;列瓦乡列瓦村迁出20100人,洼下村迁出20100人;唐央乡普尔村迁出32160人;项脚乡羊窝子村迁出45225人;俄亚乡俄碧村迁出34170人;屋脚乡纳布村迁出40200人 ;固增乡撒瓦村迁出23115人。

  博科乡八科村矮山一带安置1575人;下麦地乡上麦地村安置36180人;乔瓦镇锄头湾村吉江组安置1575人;列瓦乡列瓦、洼下村矮山一带安置40200人;唐央乡普尔村河边两岸安置32160人;项脚乡羊窝子村甲一、二、三组安置45225人;俄亚乡俄碧村俄碧组安置34170人;屋脚乡纳布村安置40200人;固增乡撒瓦村沿河一带安置23115人。

  

第四节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规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占总资金的70%,地方配套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群众投劳折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以工代赈资金分行业投资额度为:基本农田建设560万元、牧区生产设施建设672万元、人畜饮水工程建设271万元、乡村公路建设227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1400万元、学校280万元、卫生院90万元。

  以工代赈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2006年投入700万元,其中调整基本农田112万元,牧区生产设施建设134.4万元,乡村公路建设27万元,人畜饮水工程66.6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80万元,学校60万元,卫生院20万元。

  2007年投入700万元,其中调整基本农田112万元,牧区生产设施建设134.4万元,乡村公路建设56万元,人畜饮水工程37.6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80万元,学校60万元,卫生院20万元。

  2008年投入7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12万元,牧区生产设施建设134.4万元,乡村公路建设48万元,畜饮水工程45.6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80万元,学校60万元,卫生院20万元。

  2009年投入7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12万元,牧区生产设施建设134.4万元,乡村公路建设56万元,人畜饮水工程57.6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80万元,学校40万元,卫生院20万元。

  2010年投入700万元,其中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12万元,牧区生产设施建设134.4万元,乡村公路建设4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63.6万元,住房及附属设施280万元,学校60万元,卫生院10万元。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实施主体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县以工代赈办、扶贫、畜牧、农业、水利、教育、卫生、交通等单位共同实施。

 

第二节  实施方式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以工代赈办主任为副组长,以工代赈办、扶贫、畜牧、农业、水利、教育、卫生、交通、财政、林业、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组织相关项目,各项目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三节  工程管护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后,为了防止人为损坏,由相关项目单位、乡(镇)、村组共同制定管护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

  

第四节 实施监督

  

  施工管理首先要明确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和我县以往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管理经验,搞好技术服务和质量管理。我县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管理措施:

  一、组织管理机构

  木里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审计、水利、畜牧、交通、农业、扶贫开发两资办、教育、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负责人饮工程的组织、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严格工程质量管理

  为把工程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力度,对单项工程进行公开评价,及时处理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配备业务水平高、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监督实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三、严格财务制度,强化资金管理

  一是设立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帐,专户存储,专人负责,清理资金来源渠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一支笔审批。由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绝不允许截留、挤占或挪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二是实行审批报帐制,按照工程进度,由施工负责人审查核实,领导审批报帐。

  四、搞好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

  

第五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后,将彻底根除移民区生态恶化的状态,提高移民区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搬迁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大力发展经济林木,种植优质牧草并实行封禁管理,起到了保水保土、防沙固土的作用,从而使我县金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保障了长江上游的水源涵养,为二滩等国家重点工程的生态需求提供直接的保障。二是围栏种草2800亩,提高了草场利用率,为发展畜牧业提供充足的草料,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

  

第二节  经济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完成后,通过土地调整、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经济林木、草场建设等,将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节  社会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使项目区14007000人,搬迁至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安置地。一是能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缓解水土流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二是可以促进社会进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后,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加合理,加上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得到加强,对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可以促进贫困农户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附:

  (一)木里县以工代赈“十一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编规说明

  (二)木里县需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现状表

  (三)木里县以工代赈“十一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表

  (四)木里县以工代赈“十一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图

  (五)木里县以工代赈“十一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项目GPS定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