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规划概述

第一节 编制背景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背景

  木里藏族自治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北部,幅员面积13248.6平方公里,占凉山州面积的22%,为全州第一。全县辖28个乡(包括2个苗族自治乡、2个蒙古族自治乡、1个纳西族自治乡)1个镇、112个村、604个村民组,9个国有牧场和1个农牧示范场。总人口12.7251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9.5人,其中农业人口11.1576万人。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包括彝、汉、蒙、纳西、苗、壮等17个民族组成的藏族自治县。2004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37722万元,县财政收入99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605元。

  木里藏族自治县是全国仅有的两个藏族自治县之一,凉山彝族自治州唯一的藏族自治县。1953年和平解放后,成立了木里藏族自治区(县级)1955年撤区建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尤以藏民族为众。

  木里藏族自治县属国家定点扶贫工作重点县,经过全县人民的艰苦努力,2000年我们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要完成脱贫致富的任务还任重道远,还需要上级部门一如继往的大力支持。

  我县还是川、滇、藏三省区联合创建“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香格里拉的腹心地带,是著名的“茶马古道”必经之路。境内有雪山、草原、溪流、寺庙、僧侣以及纯朴的村民……,发展旅游业有着得天独厚的重要条件。但是,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贫困人们的憔悴面貌势必会影响到我县的旅游形象,我们还必须加倍努力工作,早日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一九九八年以来,我县相继被列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的重点施业地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因此,进行中低产田土的改造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只有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才能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才能彻底改变农村生产条件,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增强农业生产的后劲力量,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编制依据

  值此国家“十五”期末、“十一五”建设即将展开之机,我们要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机会,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的文件精神,依托国家对西部进行大开发的有利时机以及州委、州政府发展“三带”经济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业稳县”的方略,结合本县实际,实施好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工作。

  编制依据文件:

  1、《关于启动“三州”地区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赈办[2005]17)

  2、《关于转发省以工代赈办〈关于启动“三州”地区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凉赈办[2005]47号);

  3、陈华亨主任在2005以工代赈计划衔接会上的讲话精神;

  4、木里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木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二节 规划区域和规划期

  为了摸清家底,全面了解我县的农田基本情况,20057月至8月,我们对全县做了一次基本情况调查,全县一共还有19696亩中低产田土需要改造。根据“十一五”规划编制优先排序的要求,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的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重点安排在博科乡日古村;桃巴乡夺卡村、桃巴村;水洛乡其拉村;宁朗乡则洛村;俄亚乡卡瓦村、大村村、苏打村;依吉乡蚕多村;屋脚乡纳布村;列瓦乡碾水村;下麦地乡中村村;芽租乡周家坪村;李子坪乡黄泥巴村;克尔乡彭姑村、宣瓦村;白碉乡白碉村、呷咪坪村;三桷垭乡里普村、三家铺子村;倮波乡干海子村、磨房沟村、龙卧洞村;卡拉乡草坪子村、麻撒村;后所乡呷古村、田坝村;西秋乡咪嘿村、咪哑村;项脚乡友友坪村、项脚村;沙湾乡沙湾村、纳瓦村;麦日乡日龙村;东朗乡亚英村;博窝乡田埂村、坑古村;麦地龙乡中铺子村、尼波村;唐央乡普尔村等25个乡40个村中。项目区覆盖人口9187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2%;涉及四川省重点贫困村21个。改造时间是2006年至2010年,利用5年时间完成需要改造的37.4%。余下的争取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得到解决。

第三节 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发展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减少水土流失1500/平方公里.年,植被覆盖率提高3%。亩平增加粮食157公斤,总增产粮食115.55万公斤/年。增加产值231.1万元/年。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规划以坡改梯为主,在水源条件、热量条件比较好、农民积极性高的地方,适当搞部分土改田。五年内,计划改造中低产田土面积7360亩,其中坡改梯6260亩,土改田1100亩。

  三、投资估算

  由于我县地处偏远,交通通讯不便,工作成本高,因此,我县的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亩投资是比较高的。根据常年进行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推算我县今后五年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任务7360亩,需要投入资金441.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68万元,占总投资总额的83.3%,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73.6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四、受益人口

  此次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覆盖25个乡40个村,农村人口9187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2%

  五、主要结论

  本规划从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出发,认真研究国家以工代赈政策,遵照省、州以工代赈办公室的要求,在立足县情,客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选点、规划、设计、编制。

  项目规划下到了基层,充分了解了群众的意愿,对项目点进行了GPS定位,绘制了项目示意图,制作了电子版,达到了可视化、信息化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是切实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木里县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表

第二章 基本农田现状

  第一节 自然条件和耕地资源情况

  一、地理位置

  木里藏族自治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北部,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中段,是云贵高原和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位于东经100°320"~101°40′,北纬27°4030″~29°1020″之间。北接甘孜州理塘、雅江县,南连盐源县,东北与康定、九龙、冕宁县隔河相望,西与稻城县相依,西南与云南省香格里拉、丽江、宁蒗县相邻。南北长165公里,东面宽160公里,幅员面积13248.6平方公里,占凉山州面积的22%,为全州第一。境内最高海拔5958m,最低海拔1530m

  二、地形地貌

  木里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中段,是横断山脉在四川境内表现最典型的地段。地势总趋势是西北高,东南低,东部太阳脉,中部宁朗山脉,西部贡嘎山脉作平行北南走向、北高南低纵贯全境;水洛河、理塘河、雅砻江由北南来,日泻千里,奔腾直下,形成了三山隔三水之势。境内群峰屹立、峰谷相间,一般高差均在2000米左右。位于县境西部贡嘎山脉的夏诺多吉峰高达5958米,而最低点的三江口水面海拔仅1530米;相对高差达4428米。由于特殊的地质构造,加之河流深切,构成姿态万千、地形复杂的立体地貌。境内大致可以分为西北部的山原地貌,东南部的中山深切的山地地貌和西南部的高山深切的山地地貌。

  三、气候特点

  木里地处北纬27°4030″~29°1020″之间,按其地理纬度,应属北亚热带气候带。但由于受复杂多样的地貌类型的控制,使气候的垂直分布占据着明显的主导地位。即垂直变化大于水平变化,从低到高出现了北亚热带、温带、寒温带、寒带、荒原气候带及冻原气候带等七个气候类型,气候垂直变化十分明显,素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说法。高空西风南支气流、西南印度洋季风和东南太平洋季风是影响我县气候的主要原因。冬半年(10月~次年4月)受阿拉伯伊朗高原经印度塔尔沙漠平流来的西风南支急流控制,而北方西伯利亚冷空气南下又受到青藏高原和重重叠叠的高山成了北方、西方和西北方冷空气南下的天然屏障。形成了天空晴朗、云层不多、气候干燥,降雨极少,日照充足,气温较高的特点。夏半年(59月),高空西风急流北移,南支气流逐渐结束,印度洋与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加剧和西南季风,东南季风的影响,带来湿潮空气,成为本区多雨季节,由于水份调节气温反而不高。随着季节不同而变化,不同性质的大气环流的交替影响,构成了我县明显的气候特点,既干季和雨季分明,气温年变化小,日温差大,年温差小,日照时间长,风大的特点。因此,就木里全县来讲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气候。地处县中部的瓦厂气象站(海拔2666.6m)年平均气温11.5,一月平均气温4.2,七月平均气温17,多年极端最高、最低气温分别为34.1℃和-10.6,10℃积温3166.4,年平均日照230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818.2毫米,全年无霜期为214天。而地处县城所在地乔瓦镇的木里县气象站,年平均气温13.9,年平均日照2227.4小时,年平均降雨量为844.3毫米,一次最长连续降雨量为294.4毫米,一日最大降雨量为63.3毫米。

  我县降雨量比较丰沛,但地域差异较大,分布极不均衡,并且时间分布也极不均匀,干湿季节分明,春夏旱十分严重。

  四、耕地资源情况

  全县共有耕地总面积16.88455万亩(本次规划统计数据),其中水田6682.76亩,旱地162162.5亩。耕地中基本农田面积为155447亩,其中:水田6160亩,旱地149287亩;耕地中中低产田土面积为152326亩,其中:水田3857亩,旱地148469亩。

  根据土壤普查资料,我县共有12 个土类,15个亚类,17个土属,13个土种。土壤垂直地带性分布是我县土壤类型呈有规律的依次更替,这种更替是以土壤水平地带性为基础而发生的,一般我县西北方向土壤较东南方向的基带土壤有200米的升降幅度。木里县自然土类的分布规律是:水洛河流域海拔2000米以下,小金河流域海拔1800米以下为红壤土;水洛河流域海拔20002400米为褐土;水洛河流域海拔24002700米,理塘河中游24003300米,小金河流域22002700米为红棕壤;水洛河流域27003700米,小金河流域31003700米为暗棕壤;水洛河流域37004100米,理塘河中游37004200米,小金河流域37004100米为灰化土;水洛河流域41004600米,理塘河中游42004500米,小金河流域4100米以上为草甸土;水洛河流域海拔4600米以上,理塘河中游海拔4500米以上为高山寒漠土。

  五、植被资源

  木里县地域辽阔,地貌类型复杂多样,随着海拔高度的变化,生态条件发生巨大的垂直差异,植被呈垂直分布。海拔(下同)15002000m,分布多汁多刺灌丛;20002500m,为灌丛和云南松、常绿阔叶蔬林带;25003000m为云南松林带;30003200m阳坡为高山松、云南松混交林带,阴坡为冷杉林带;32003600m,阳坡为高山松、栎林带,阴坡为冷杉林带;36003800m,阳坡为暗针叶林带与大叶杜鹃灌丛,阴坡为冷、云、红杉和高山栎林;38004000m,阳坡为亚高山草甸灌丛带,阴坡为冷杉带;40004500m,为高山灌丛草甸带,有冷杉、云杉散生或呈小片状分布;45005000m,为极地苔冻原带;51005500m,有流石滩植被;5500m以上,为永久积雪的冻原气候带。

  木里县素有“绿色宝库”之称,野生植物种类繁多。主要如下:木本植物:乔、灌(不含木质藤本)计81科、199属、627种;草本植物:境内草类计64科、243属、498种;

中药材:境内中药材共有182科、972种。

第二节 规划区内的贫困状况

  木里藏族自治县由于受历史、社会、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解放以来特别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没有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特别是居住在海拔2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缺乏基本生活条件地区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

  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根据本次调查摸底,截止2004年底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人口有100487人,占总人口的78.9%。其中637元以下的有25264人,占总人口的19.8%637882元之间的有54620人,占总人口的42.9%8821000元之间的有20603人,占总人口的16.2%。人均占有原粮365公斤。同时,农村生产力相当落后,大部分山区特别是高寒山区仍沿袭旧的生产方式,广种薄收,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处于高投入、轻管理、低产出的恶性循环之中,虽然终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收入也只够维持基本生活。

  2、全县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农田水利设施脆弱,尚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部分高二半山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严重,有的地方是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可持续发展难度大。

  3、社会发育滞后,科技文化素质偏低。一是农村适龄儿童上学难和难上学的现象还很普遍,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人数还比较多;二是山区群众缺医少药状况还未得到根本好转,乡村医疗卫生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地方病、传染病的监控防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第三节 基本农田现状

  全县共有耕地168845.5亩,其中水田6682.76亩,旱地162162.5亩。旱地中5°以下的有12627.51亩,6°~15°的有30164.16亩,16°~25°的有57837.47亩,25°以上的有61533.36亩。全县耕地中,高产田11208.5亩,中产田54096亩,低产田103541亩,中低产田土一共有157637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93.4%

  从以上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县的中低产田土的数量还比较多,质量还比较差,因此,我们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多争取一些国家资金,大力进行改造,以提高我县的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投入产出比,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第四节 以工代赈投入情况

  “十五”期间,全县共完成以工代赈农业各类投资438万元,其中农业改土投入资金140万元,特色基地建设――经果业(用于发展花椒、核桃、蔬菜生产)投入资金270万元,微水电投入资金20万元,小型提灌投入资金8万元。

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实施进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着整治河山,保护环境,恢复生态,创建优美的生态环境的思路出发,以改造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为手段,来达到提高耕地质量,充分利用光能,增加粮食产量;减轻人类对土地的依赖,改变广种薄收的习惯的目的;最终实现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远大目标。

  二、基本原则

  项目规划上进行长远考虑,综合发展,严格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配套,质量上严格要求“平、厚、壤、固、肥”,力争通过改土带动耕作制度的改革、品种的改良、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

  三、规划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要增加土壤肥力,减少水土流失,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

  二是要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改善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劳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要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逐步提高植被和森林覆盖率,改变项目区内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四是要以“三带”经济建设为指导,建立特色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根据规划目标,项目乡()、农户的意愿,再按照项目优先安排顺序,“十一五”期间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拟安排在25个乡40个村中实施。在2006年至2010年的5年时间里,使用以工代赈资金完成基本农田建设任务7360亩,其中坡耕地改造6260亩,土改田1100亩。通过采用工程措施、农业措施、生物措施等工作,使改造后的土地每亩新增粮食157公斤,新增产值314元,项目总增粮食115.55万公斤/年,总增加产值231.1万元/年。

  1、博科乡日古村新建基本农田460亩,全部为土改田。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2公斤,亩新增产值304元。项目总增粮食69920公斤,总增加产值13.98万元。

  2、李子坪乡黄泥巴村新建基本农田9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5公斤,亩新增产值290元。项目总增粮食13050公斤,总增加产值2.61万元。

  3、博窝乡田埂村新建基本农田1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32公斤,亩新增产值264元。项目总增粮食13200公斤,总增加产值2.64万元。

  坑古村新建基本农田11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200公斤,亩新增产值400元。项目总增粮食22000公斤,总增加产值4.4万元。

  4、克尔乡彭姑村新建基本农田39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65公斤,亩新增产值330元。项目总增粮食64350公斤,总增加产值12.87万元。

  宣洼村新建基本农田15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6公斤,亩新增产值312元。项目总增粮食23400公斤,总增加产值4.68万元。

  5、列瓦乡碾水村新建基本农田40亩,全部为土改田。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75公斤,亩新增产值350元。项目总增粮食7000公斤,总增加产值1.4万元。

  6、桃巴乡夺卡村新建基本农田14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64公斤,亩新增产值328元。项目总增粮食22960公斤,总增加产值4.59万元。

  桃巴村新建基本农田25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63公斤,亩新增产值326元。项目总增粮食40750公斤,总增加产值8.15万元。

  7、沙湾乡沙湾村新建基本农田24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36公斤,亩新增产值272元。项目总增粮食32640公斤,总增加产值6.53万元。

  纳瓦村新建基本农田3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6公斤,亩新增产值312元。项目总增粮食46800公斤,总增加产值9.36万元。

  8、麦地龙乡中铺子村新建基本农田14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5公斤,亩新增产值290元。项目总增粮食20300公斤,总增加产值4.06万元。

  尼波村新建基本农田1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26公斤,亩新增产值252元。项目总增粮食12600公斤,总增加产值2.52万元。

  9、俄亚乡卡瓦村新建基本农田14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76公斤,亩新增产值352元。项目总增粮食24640公斤,总增加产值4.93万元。

  大村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95公斤,亩新增产值390元。项目总增粮食39000公斤,总增加产值7.8万元。

  苏打村新建基本农田3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9公斤,亩新增产值298元。项目总增粮食44700公斤,总增加产值8.94万元。

  10、唐央乡普尔村新建基本农田37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30公斤,亩新增产值260元。项目总增粮食48100公斤,总增加产值9.62万元。

  11、宁朗乡则洛村新建基本农田40亩,全部为土改田。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78公斤,亩新增产值356元。项目总增粮食7120公斤,总增加产值1.42万元。

  12、白碉乡白碉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6公斤,亩新增产值312元。项目总增粮食31200公斤,总增加产值6.24万元。

  呷咪坪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18公斤,亩新增产值236元。项目总增粮食23600公斤,总增加产值4.72万元。

  13、麦日乡日龙村新建基本农田14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3公斤,亩新增产值306元。项目总增粮食21420公斤,总增加产值4.28万元。

  14、依吉乡蚕多村新建基本农田6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2公斤,亩新增产值304元。项目总增粮食9120公斤,总增加产值1.82万元。

  15、芽租乡周家坪村新建基本农田5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96公斤,亩新增产值392元。项目总增粮食9800公斤,总增加产值1.96万元。

  16、项脚乡友友坪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76公斤,亩新增产值352元。项目总增粮食35200公斤,总增加产值7.04万元。

  项脚村新建基本农田9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6公斤,亩新增产值312元。项目总增粮食14040公斤,总增加产值2.81万元。

  17、下麦地乡中村村新建基本农田19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78公斤,亩新增产值356元。项目总增粮食33820公斤,总增加产值6.76万元。

  18、屋脚乡纳布村新建基本农田17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25公斤,亩新增产值250元。项目总增粮食21250公斤,总增加产值4.25万元。

  19、倮波乡干海子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土改田。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4公斤,亩新增产值288元。项目总增粮食28800公斤,总增加产值5.76万元。

  磨房沟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76公斤,亩新增产值352元。项目总增粮食35200公斤,总增加产值7.04万元。

  龙卧洞村新建基本农田250亩,全部为土改田。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5公斤,亩新增产值290元。项目总增粮食36250公斤,总增加产值7.25万元。

  20、卡拉乡草坪子村新建基本农田23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67公斤,亩新增产值334元。项目总增粮食38410公斤,总增加产值7.68万元。

  麻撒村新建基本农田8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0公斤,亩新增产值280元。项目总增粮食11200公斤,总增加产值2.24万元。

  21、三桷垭乡里普村新建基本农田110亩,全部为土改田。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75公斤,亩新增产值350元。项目总增粮食19250公斤,总增加产值3.85万元。

  三家铺子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61公斤,亩新增产值322元。项目总增粮食32200公斤,总增加产值6.44万元。

  22、后所乡呷古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3公斤,亩新增产值306元。项目总增粮食30600公斤,总增加产值6.12万元。

  田坝村新建基本农田35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5公斤,亩新增产值290元。项目总增粮食50750公斤,总增加产值10.15万元。

  23、东朗乡亚英村新建基本农田25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27公斤,亩新增产值254元。项目总增粮食31750公斤,总增加产值6.35万元。

  24、西秋乡咪嘿村新建基本农田20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35公斤,亩新增产值270元。项目总增粮食27000公斤,总增加产值5.4万元。

  咪哑村新建基本农田8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53公斤,亩新增产值306元。项目总增粮食12240公斤,总增加产值2.45万元。

  25、水洛乡其拉村新建基本农田150亩,全部为坡改梯。项目建成后,每亩可以新增粮食142公斤,亩新增产值284元。项目总增粮食21300公斤,总增加产值4.26万元。

第三节 优先安排顺序与年度实施计划

  一、优先安排顺序

  以工代赈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深受农民的欢迎,因此,安排好工程实施的优先顺序,关系到千家万户。优先顺序分两个级别:

  A级优先:

  1、纳入《四川省十年扶贫开发规划》的重点贫困村的项目优先;

  2、赤贫人口中集中的贫困村的项目优先;

  3、受山地自然灾害危害的村的项目优先;

  4、地方病严重的贫困村的项目优先;

  5、与特色产业相结合,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项目优先;

  B级优先:

  1、从未安排过以工代赈资金的贫困村的项目优先;

  2、连线、成片开发的项目优先;

  3、受益群众面大的项目优先;

  4、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项目优先;

  5、续建项目优先;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在综合考虑全县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在博科等25个乡40个村中实施。

  二、年度实施计划

  2006年至2010年分年建设计划如下:

  (一)、2006年度实施计划

  2006年计划完成中低产田土任务1600亩,其中坡改梯任务1100亩,土改田500亩。项目投资9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8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6万元。

  1、博科乡日古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460亩,项目投资27.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23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4.6万元;

  2、李子坪乡黄泥巴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90亩,项目投资5.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9万元;

  3、博窝乡田埂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00亩,项目投资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万元;

  4、克尔乡彭古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390亩,项目投资23.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9.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3.9万元;

  5、列瓦乡碾水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40亩,项目投资2.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2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4万元;

  6、桃巴乡夺卡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40亩,项目投资8.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7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4万元;

  7、沙湾乡沙湾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40亩,项目投资14.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2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4万元;

  8、麦地龙乡中铺子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40亩,项目投资8.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7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4万元;

  (二)、2007年度实施计划

  2007年计划完成中低产田土任务1340亩,其中坡改梯任务1300亩,土改田40亩。项目投资80.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67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3.4万元。

  1、俄亚乡卡瓦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40亩,项目投资8.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7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4万元;

  2、麦地龙乡尼波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00亩,项目投资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万元;

  3、唐央乡普尔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370亩,项目投资22.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8.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3.7万元;

  4、克尔乡宣洼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50亩,项目投资9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7.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5万元;

  5、宁朗乡则洛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40亩,项目投资2.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2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4万元;

  6、俄亚乡大村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7白碉乡白碉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8、麦日乡日龙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40亩,项目投资8.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7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4万元;

  (三)、2008年度实施计划

  2008年计划完成中低产田土任务920亩,其中坡改梯任务920亩。项目投资55.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6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9.2万元。

  1、依吉乡蚕多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60亩,项目投资3.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6万元;

  2、芽租乡周家坪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50亩,项目投资3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2.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5万元;

  3、博窝乡坑古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10亩,项目投资6.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5.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1万元;

  4、白碉乡呷咪坪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5、俄亚乡苏打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300亩,项目投资18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3万元;

  6、项脚乡友友坪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四)、2009年度实施计划

  2009年计划完成中低产田土任务2100亩,其中坡改梯任务1790亩,土改田310亩。项目投资12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1万元。

  1、下麦地乡中村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90亩,项目投资11.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9.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9万元;

  2、屋脚乡纳布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70亩,项目投资10.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8.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7万元;

  3、倮波乡干海子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磨房沟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4、卡拉乡草坪子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30亩,项目投资13.8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1.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3万元;

  5、三桷垭乡里普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10亩,项目投资6.6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5.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1万元;

  三家铺子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6、后所乡呷古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田坝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350亩,项目投资21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7.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3.5万元;

  7、东朗乡亚英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50亩,项目投资15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2.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5万元;

  (五)、2010年度实施计划

  2010年计划完成中低产田土任务1400亩,其中坡改梯任务1150亩,土改田250亩。项目投资8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7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4万元。

  1、西秋乡咪嘿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00亩,项目投资12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0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万元;

  咪哑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80亩,项目投资4.8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8万元;

  2、倮波乡龙卧洞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50亩,项目投资15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2.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5万元;

  3、项脚乡项脚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90亩,项目投资5.4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9万元;

  4、沙湾乡纳瓦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300亩,项目投资18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3万元;

  5、卡拉乡麻撒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80亩,项目投资4.8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0.8万元;

  6、水洛乡其拉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150亩,项目投资9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7.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1.5万元;

  7、桃巴乡桃巴村新建基本农田任务250亩,项目投资15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资金12.5万元,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2.5万元。

第四节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根据建设内容和基本农田建设行业标准,估算规划期内基本农田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总量:

  1、每改造1亩土地需投入炸药20公斤,雷管40发,引线20米,综合价为8元/公斤,每亩炸药需投入资金160元。

  2、每改造1亩土地需投入钢材20公斤(单价为5000/吨),水泥100公斤(单价为600/吨),胶管10公斤(单价为13/公斤)等建材,需投入资金290元;

  3、每改造1亩土地需投入肥料30公斤,需资金60元;

  3、规划设计费用平均每亩需资金10元;

  4、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费用平均每亩需资金15元;

  5、工程施工技术培训费用平均每亩需资金15元;

  6、每改造一亩需兑现给农民工劳动报酬资金50元;

  合计每改造1亩土地需投入资金600元,该项目总投资为441.6万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建议使用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投入368万元,占总投资的83.3%,余下的73.6万元由地方自筹及农民投劳折资解决,占总投资的16.7%

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实施主体

  该项目将在木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发展计划局、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统一协调组织安排下,由县农业局组织,在全县25个乡40个村中具体实施。

第二节 实施方式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工代赈办、农业、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验收、评比,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相互支持,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各项目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副乡长具体抓,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技术性相对要求不是太高,单项工程的造价也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为了能够多给农民群众增加一些收入,因此,一般都不要求搞招投标的工作,由当地地方政府组织农民工进行投工投劳,以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提高农民的现金收入。

  三、项目资金的管理

  以工代赈资金属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因此必须设立专帐,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实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实行请款报帐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三、三、三、一”的方式分段拨付资金,以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防止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项目实施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部门方能凭发票在财政部门进行报帐。

  四、项目档案的管理

  为了做到项目工程有账可查,就要建立好一套完整的档案记录。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收集整个项目所有的文件、表格、图纸、图片、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等,分年度、分项目分别建档,长期保存。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第三节  工程管护

  工程建成后,为了防止人为损坏,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紧制订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缴纳责任金,并组织相关项目单位、乡(镇)、村组共同制定管护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管护。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切实把已建设好的基本农田工程管好用好,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明晰工程所有权,搞活经营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确保工程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第四节  实施监督

  一、项目监督

  以工代赈项目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扶贫项目,为了维护项目的严肃性,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实施,防止项目被随意调整,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督机制。项目实行“公示、公告制”,要实现项目可视化、信息化。

  二、资金监督

  县级发展计划部门、以工代赈办公室、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是项目资金的责任监督部门,有权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审计,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直至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

  三、工程监理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理,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工程验收

  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县级以工代赈领导小组进行自查验收,县级以工代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

第五章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第一节 生态效益分析

  根据《木里土壤》资料推算,我县水土流失年侵蚀模数为1500/平方公里,既每年每亩水土流失1吨。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水土流失7360吨,相当于增施了近百吨的氮素肥料,增厚了土层,为涵养了长江上游水源,减少泥沙流入长江,对防止长江变为第二条黄河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还增加绿地覆盖面积3%以上,降低了对太阳光能的反射,减少了水份蒸发,调节了大气,促进了生态的良性循环。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我们再配套以先进的农耕农艺措施,加强管理,把我县目前平均产量水平243公斤提高到400公斤的水平,每亩平均可新增粮食产量157公斤,新增农业产值314元,7360每年就可新增粮食产量115.55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231.1万元。可为项目区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251元以上。两年既可拿回投资,第三年既可产生纯收益。投入产出比为21,投资效益显著。

第三节 社会效益评价

  项目建成后,可以覆盖25个乡40个村9187人,可新增高产、稳产良田地7360亩,为我县的粮食增产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早日突破产粮亿斤大关做出重要贡献。土地基础建设好了,粮食增产了,还可以拉动畜牧业、加工业、农村市场等多种行业的迅速发展,为我县加快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加速脱贫致富的步伐,早日迈进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我县创建和谐社会、稳定藏区、繁荣藏区制造出一个宽松的环境。

 

  ☆木里县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