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规划概述

第一节  编制背景和编制依据

  

  雷波县是一个彝、汉、苗等多民族杂居的山区贫困农业县,1989年列为省定贫困县,1994年被列为国家贫困县,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由于我县地处金沙江流域,山高坡陡,岭险谷深,水源奇缺,耕地坡度大,土层薄,加之辖区内群众的耕作方式落后,植被严重遭到破坏,每年山洪、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十分频繁,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120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8%。全县近60%的耕地仍属中低产田土范围,亟待改造治理。我县自1990年开始实施以工代赈中低产田土改造,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土85937.2亩。但是,由于基础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仍然较弱,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十分明显,靠天吃饭,劳动生产率低下严重制约着全县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根据中央(20051号文件和川委发(20051号文件精神,依托国家对西部开发的有利时机及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加快了实施“四带农业”的发展步伐。实施中低产田土改造治理,建设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只有坚持以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才能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才能彻底改变农村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生产的后劲力量,使农业和农村经济长足发展,结合我县提出的四带农业的战略,因此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川赈办(200517号文“关于启动三州地区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第二节 规划区域和规划期

  

  全县“十一五”期间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涉及11个乡(镇)19个村,人口7734人,项目实施期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5年。通过多年实践证明,只有改造基础设施,发展地方特色,才能带领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

 

第三节 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基本农田建设的目标

  基本农田建设是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和贫困地区生存、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中低产田土改造治理建设为主要任务,提高劳动效率为中心,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增加土壤肥力,减少水土流失,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二是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改善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劳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三是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逐步提高植被和森林覆盖率,改变其生活和居住环境;四是以“四带”农业的经济建设为指导,建立“名、优、特、稀”的特色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

  基本农田建设区域主要包括白铁坝乡、南田乡、海湾乡、锦城镇、谷堆乡、汶水镇、元宝山乡、罗山溪乡、巴姑乡、马湖乡、沙沱乡等19个村,总人口17734人,耕地面积24163亩。主要进行土质改良、水系配套、地力培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06年-20105年间全县完成建设任务17500亩(其中坡改梯14000亩,下湿田改造3000亩,新垦耕地500亩)。通过项目实施后,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4000亩,建立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13500亩。

  三、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137.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875万元,占总投资的77%。地方配套及投劳折资262.5万元,占总投资的23%),其中:坡改梯910万元,下湿田改造195万元,新垦耕地32.5万元。坡改梯、新垦耕地中942.5万元,主要搞特色基地建设。

    ☆雷波县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表

  

第二章   基本农田现状

 

第一节  自然条件与资源状况

  

   一、地形地貌

  雷波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金沙江下游北岸,凉山州东北部的小凉山区,属青藏高原南缘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地理座标介于东径103°4928″,北与马边,屏山县接壤,西以黄茅埂,狮子山脊与美姑、昭觉毗邻,南与金阳县相连,东隔金沙江与云南省永善县隔江相望。全县大地构造单元位于康滇地轴以东,属于川滇南北间构造带。西南的西北山脉呈东北走向,黄茅埂、狮子山、白草坡等山脉由南向北纵贯西部全境,地势高,坡度大,中部和东部地区受北东向构造影响,山体呈北东向延伸。由于地层褶皱发育,境内西高东低,群山起伏,岭高谷深,高差悬殊大,最高点西部狮子山主峰海拔4076.6米,最低点东北角金沙江大岩洞海拔325米,相对高差达3700米以上,整个地形以山地为主,同地面积达到2443.28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83.8%。其中海拔1000米至3500米的中山占75.3%3500米以上的高山占0.7%,河谷低台地区占10.6%,高台地占2.3%,平原占幅员面积的0.3%。县境内幅员面积2932平方公里折439.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4.4万亩。25度以上耕地占耕地面积的50.4%,农业人平耕地1.15亩。全县辖10个工委,4个镇,45个乡,279村,总人口2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3万人。在总人口中以彝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占49.6%,粮食总产量为84620吨,人平有粮36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785元。县境驻有雷马屏监狱、雷波林业局(森工企业)、西宁水文站、溪洛渡电站等省、州属单位,是一个以汉、彝、苗等多民族杂居的山区农业县。

  二、气候资源

  我县受四川盆地湿润气候影响大,雨热同季,具有冬干、夏雨这一典型季风特点,素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常年平均气温为12℃,年际变化不大,与我省盆地接近。最冷的一月份平均气温仅1.7℃,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气温21.3℃,年温差19.6℃。县城附近年均日照1225小时,无霜期266天,≥10℃年积温3244.5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为91.75千卡/平方厘米,全年降水变化不大,大部分地区可达到1000毫米,但山地多于谷地(注:河谷地带600毫米左右,随海拔升高降水量逐步增多),低温阴雨,冬干春旱,夏旱是我县农业生产的主要气象灾害,冰雹、暴雨和大风也时有发生。为此我县根据气候特点:划分为热带、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寒温带、亚寒带。

  三、水资源

  我县水资源丰富,水能蕴藏量大,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3.51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16.5亿立方米(不含金沙江),已知地下水0.25亿立方米,全县人平占有水2万立方米,土地亩均有水量0.1万立方米,耕地亩平1.2万立方米,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我县水资源虽然丰富,但分布不均匀,开发利用甚微。目前用于浇灌的用水量为6819万立方米,仅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1.5%,截止2004年底,全县建成各类水利工程和微型水工程1178处,其中水库2处,引水渠308条,山平塘31口,微型蓄水工程791个(口),实际灌溉面积4.43万亩,占耕地的19.1%。保灌面积3.21万亩。

  四、土地资源

  雷波县土地总面积439.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4.4亩,占总面积5.5%。水稻田约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2.6%,望天田约1000亩,占0.4%。旱地21.3万亩,占87%。土壤总的是土质粘重,持水力强,按类型可分为:水稻土0.7%,冲积土0.2%,紫色土8.1%,黄壤48.9%,红壤5.7%,黄棕壤15%,暗棕壤9.5%,亚高山草甸土6.6%,石灰岩土0.3%,水面及难利用地5%

  五、水土流失状况

  县境内自然地理状况复杂,属典型的立体气候,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平衡,自然灾害频繁,主要有旱、洪、低温、阴雨、冰雹、泥石流等,经常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尤以沿金沙江河谷地带和西南部及黄琅、永盛、谷堆、箐口最为严重。全县洪涝土地面积约30万亩,耕地约1万亩,据测算全县多年平均浸蚀指数为307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120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1%。年流失总量344.35万吨,每年相当于损失有机质12.87万吨,流失氮0.858吨,含磷0.761万吨,含钾14.96万吨。

 

第二节  规划区内的贫困状况

  

  雷波县由于受历史、社会、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解放以来特别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展实施扶贫攻坚工作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没有摆脱贫困落后的局面,特别是居住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缺乏基本生活条件的地区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如下:

  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截止2004年底规划区内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有10452人,占规划区内人口的59%600元以下的有3402人,占规划区内人口的19%。同时,农村生产力相当落后,大部分山区特别是高寒山区仍沿用旧的生产方式,广种薄收,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处于投入少、轻管理、低产出的恶性循环之中,虽然终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收成也只够维持简单的基本生活。

  2、全县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农田水利设施脆弱,尚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部分高二半山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严重,有的地方是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可持续发展难度大,所以急需国家给予有效的扶持。

  3、社会发育滞后,科学文化素质偏低。一是农村适龄儿童上学难和难上学的现象还很普遍,农村出现一代又一代新老文盲、半文盲人数还比较多。二是山区群众缺医少药状况还未根本好转,乡村医疗及卫生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地方病、传染病的监控、防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第三节  基本农田现状

  

  项目区耕地中89.07%属于中低产田土,约21524亩,常年播种面积约2.5万亩。根据土壤普查资料,项目区具有11个土类,21个亚类,24个土属,39个土种。其中:水稻田2639亩,占项目区耕地总面积的10.9%,旱地21524亩,占89.07%。由此划分为:潮土584亩,占2.4%;紫色土15830亩,占65.5%;红壤1253亩,占5.2%;黄棕壤2458亩,占10.2%;暗棕壤1670亩,占6.9%;死黄泥土932亩,占3.9%;石灰岩土1102亩,占4.5%;草甸土334亩,占1.4%。这些田土的主要特点是:“酸、滞、板结”,普遍存在缺磷、钾,造成低产原因。

 

第四节  以工代赈投入情况

  

  雷波县从九0年起实施国家“以工、以粮”代赈改造中低产田土项目至今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资金过于分散;二是规模小,效益难以整体发挥;三是配套设施少,难以保证达到高产稳产的目的。所以在“十五”期间县委、政府领导改变以往做法,采取集中成片,规模开发,以名、优、特、稀特色产业为主的模式。“十五”期间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436万元,完成基本农田建设3800亩,新建脐橙基地1750亩,蔬菜基地1000亩,为加快农村产业化进程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保证了贫困群众收入的持续增长。

  “十五”期间,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集资较难,建成后工程管护差,损坏严重,农耕农艺措施配备差,土壤肥力提高不大。

  

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实施进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环境与发展是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因此,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必须坚持山区群众脱贫和生态环境协调同步发展这一主题。雷波县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物质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把改善山区群众的生态基础条件和生产方式与农业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抑制金沙江流域生态恶化,彻底改变贫困山区恶劣的生产条件,为贫困山区群众增粮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原则

  1、坚持发展和环境相结合,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原则。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总体推进的原则。

  4、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操作性强的原则。

  5、坚持群众自愿,国家扶持,社会帮助的原则。

  6、坚持先易后难、集中成片、贫困优先的原则。

  7、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标本兼治。

  三、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减少水土流失0.36万吨/平方公里,年植被覆盖率提高1.5%,亩平增加粮食150公斤(已折),总增产粮食(马铃薯)60万公斤/年,增加产值72万元/年。各种经济作物三年后投产蚕,桑增加产值55万元/年,小水果基地增加产值60万元/年,脐橙基地增加产值25万元/年,蔬菜基地增加产值101万元/年,青椒基地增加产值292.5万元/年,茶叶基地增加产值105万元/年。总增加产值710.5万元/年。

 

第二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布局

  根据规划目标,在改造中按照以改促退,以退还林,做到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合理配套。从四个方面确定布局重点。一是加强耕地的土壤质地改良,进行坡耕地土层增厚,培肥地力工作;二是对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建设,降坡筑埂;三是改变耕作习惯,推行科学的农耕农艺措施,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行各种间作、套作,发展埂边经济;四是发展当地名、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土壤肥力和土地产出率及经济效益。

  二、建设任务

  “十一五”期间总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17500亩,其中坡改梯14000亩,下湿田改造3000亩,新垦耕地500亩。建立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14500亩,包括:蚕桑生产基地1000亩,分布于白铁坝乡羿子村。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2000亩,以建大棚为主,分布于锦城镇城东村500亩、城北村500亩、海湾乡白龙村500亩、青沟村500亩。优质小水果生产基地2000亩,分布于南田乡青海村1000亩、叮叮马村1000亩。优质脐橙基地建设500亩,分布于南田乡金埝村500亩,以坡改梯为主。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建设3500亩,分布在马湖乡昌莆村1000亩、东升村1000亩、沙沱乡沱田村1000亩、罗山溪光辉村500亩以坡改梯为主。脱毒薯生产基地建设(下湿田改造)4000亩,分布在谷堆乡大谷堆村3000亩、汶水镇红花村500亩,彭家山村500亩,彭家山以挖排水沟及高箱垄作为主。优质青椒生产基地建设4500亩,分布于元宝山乡宝山村1000亩、田坝村1000亩、巴姑乡建设村1000亩、巴姑村1500亩,以坡改梯为主。

  基地建成后,在粮食增加150公斤的基础上,将新增产值为:蚕桑550/亩,小水果300/亩,脐橙500/亩,蔬菜505/亩,茶叶300/亩,脱毒薯200/亩,青椒650/亩,每年总增加产值710.5万元,粮食总增加60万公斤。

 

第三节  年度实施计划与优先顺序

  

  项目年度安排根据资金的额度,每年计划完成3500亩中低产田土改造。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成片优先、特困村优先的原则,安排如下:

  2006年计划中低产田土改造3500亩,主要完成项目为:蚕桑基地建设1000亩,小水果基地建设2000亩,脐橙基地建设500亩,实施地点为白铁坝乡羿子村,南田乡青海村、叮叮马村、金埝村。

  2007年计划中低产田土改造3500亩,主要完成项目为:蔬菜基地2000亩,茶叶基地1500亩,实施地点为锦城镇城东村、城北村;海湾乡的青沟村、白龙村;沙沱乡的沱田村,罗山溪乡的光辉村。

  2008年计划中低产田土改造3500亩,主要完成项目为:脱毒薯基地(下湿田改造),实施地点谷堆乡大谷堆村、汶水镇红花村。

  2009年计划中低产田土改造3500亩,主要完成项目为:脱毒薯基地500亩,青椒基地3000亩,实施地点汶水镇彭家山村;元宝山乡宝山村、田坝村;巴姑乡建设村。

  2010年计划中低产田土改造3500亩,主要完成项目为:茶叶基地2000亩,青椒基地1500亩,实施地点为马湖乡昌辅村、东升村、巴姑乡、巴姑村(具体计划见规划表)。

 

第四节  资金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资金估算(构成情况)

  (一)改造一亩坡耕地,新垦耕地所需物资及其劳务。

  1、治理物资:炸药15公斤87元,雷管3018元,导线1512元,钢材8公斤(钢钎、二锤)32元,共需资金149元。

  2、水系配套所需物资:水泥150公斤18元,碎石5.858元,河沙0.418元,技工14元,共需资金108元。

  3、优质蚕桑、水果、青椒、茶叶等种苗补助:每亩按80株计需50元,定植8025元,管护费10/亩,共需投资85元(不包括群众承担的50%种苗费在内)。

  4、培训:2人次18元(含资料费),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10元共需资金28元。

  5、劳务费:除义务工(自己)以外,每亩尚需投工30个,7/个共需投入210元。

  6、投工投劳:每亩动员群众投义务工(技工)6个,10/个,共计需资金60元。

  7、群众自筹:动员群众亩平集资或集物折资10元。

  综述改造坡耕地,新垦耕地每亩所需投资650元。

  (二)改造一亩下湿田,土改田需投资

  1、治理物资,钢材15公斤75元(钢筋),木材0.0575元,共需资金147元。

  2、水系配套所需物资(挖排水沟)。水泥100公斤36元,碎石6.565元,河沙0.624元,技工15元。共需资金140元。

  3、培训:2人次18(含资料费)、新技术、新品种等推广费15元,共需资金33元。

  4、劳务费:作义务工以外,每亩尚需投劳30个,7/个,共需补助210元。

  5、投工投劳:每亩动员群众投义务工(技工)1110/个,共需补助110元。

  6、群众自筹:动员群众亩平集资或集物折资10元。

  综上所述,下湿田、土改田每亩治理需投资650元。

  二、资金筹措

  规划其内总投资1137.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75万元(每亩500元),占总资金的77%,地方配套农户自筹,投工投劳折资262.5万元(每亩150元),占总投资的23%

  三、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

  2006年至2010年每年完成3500亩的中低产田土改造,国家每年投入175万元,地方配套,群众自筹按劳折资52.5万元,每年总投入227.5万元,其中2006年实施坡改梯3500亩,特色基地建设2500162.5万元,坡改梯100065万元。2007年实施坡改梯3500亩,特色基地建设2000130万元,坡改梯150097.5万元。2008年实施坡改梯3500亩,下湿田改造3000195万元,坡改梯500325万元。2009年实施坡改梯3500亩,特色基地建设2000130万元,坡改梯150097.5万亩。2010年实施坡改梯3500亩,基地建设150097.5万元,坡改梯2000130万元。

  四、需投工投劳及挖填土石方

  每年要完成3500亩的中低产田土改造(包括配套工程),需投工投劳45.5万个工(每亩按130个工),挖填土石方36.4万方立米。五年完成17500亩的中低产田土改造,总投工投劳227.5万个,挖填土石方182万立方米。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实施主体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由县以工代赈办牵头,县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节  实施方式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工代赈办、农业、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组织相关项目,各项目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行评审公示制度。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以工代赈资金属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因此必须设立专帐,由专人负责管理,资金使用一律实行报帐制,资金拨付严格执行“三三三一”制度。

  2、招投标制及比选制度的实施:大宗设备及物资的采购及县以工代赈认为应当进行招投标的重要项目可采取招投标方式,其余项目可进行项目比选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监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工程验收: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实地自查验收,在自查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

第三节  工程管护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为了防止人为损坏,由相关项目单位的乡(镇)、村、组共同制定管护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对工程附属设施如沟、池、路等加强维护。按省委发(20051号文件之规定,工程建成后,由乡(镇)负责颁发产权证,村委会和组制定村规民约。

 

第四节  监督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由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与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定责任书,视项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章  项目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坡改梯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500亩,减少水土流失0.36万吨/平方公里年,项目区植被覆盖率提高1.5%左右。有利于土壤保水保肥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对涵养长江上游水源,抑制金沙江流域的生态恶化,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加快我县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经济效益

  

  实施坡改梯、土改田、下湿田整治后,坡地得到有效整治,土层增厚,提高了保肥保水性能,有较好的水源保证,同时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使项目区的经济效益特别显著:三年投产后每年每亩平均增加粮食150公斤,蚕桑亩平增加产值550元,小水果亩平增加产值300元,脐橙亩平增加产值500元,蔬菜亩平增加产值505元,茶叶亩平增加产值300元,青椒亩平增加产值650元,脱毒薯亩平增加产值200元,年总增加产值710.5万元,每年项目区内农民人均增收405.8元。

 

第三节  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随着坡耕地的治理,减少了水土流失,减轻了对下游地区的灾害隐患,对农民的致富、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都有较大的影响和作用,这项工作的实施,将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关心和支持,对维护民族地区的粮食、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附件:

  1、编规说明

  2、雷波县农村耕地资源现状表

  3雷波县以工代赈“十一五”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表

  4、雷波县以工代赈“十一五”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示意图

  5、雷波县以工代赈“十一五”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空间布局示意图

    

 

 

 

 

 

 

 

编 规 说 明

    

  1、本规划编制采用数据的基准年为2004年。

  2、雷波县“十一五”规划以工代赈资金总量,原则上按2004年度下达资金额度乘以5计算。

  3、项目总投资包括以工代赈资金、地方筹资、投劳折资。

  4、基本农田建设工程规划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标准按省农业厅“四川省中低产田土改造技术要点”,“四川省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程”执行。

  5、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以工代赈规划补助标准:按改造冬水田、下湿田、坡改梯、土改田和新垦耕地分类进行补助,平均补助标准为:300500/亩。

  6、规划文本采用A4纸,图表采用A3A4纸,页面设置按要求设定。规划封面和封底采用厚纸,并规范装订成册。

  7、规划示意图要求规范、简洁、直观、醒目,标明行政区划(包括村界)、已建公路、河流、水库等基本要素,底色为白色。工程项目图例字母为: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