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规划概述第一节 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的背景和依据
布拖县位于川滇交界的凉山州东南部,是一个以彝族为主的半农半牧高寒山区国定贫困县,属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我县自1990年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土以来,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土44508亩,其中:下湿地15232亩、坡改梯29276亩,但由于我县中低产田土面积多,海拔2400—2700米的布拖、拖觉、西溪河3个大坝子,虽然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光照充足,但由于地下水位高、湿害严重,表土潮湿泥泞,土冷地瘦,粮食产量十分低下,截今为止仍有较大一部分耕地湿害未得到根治。 县境内除三大坝子外的耕地几乎都是坡耕地,这部分耕地坡陡,地形零乱,排灌不便,辖区内群众的耕作方式落后,长期过度垦殖和森林砍伐,导致植被锐减,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流失面积达1012.66平方公里,流失量881.53万吨。造成土壤薄瘦,其次是本级财力十分困难,无力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仍有78.6%的耕地属中低产田土,急需改造治理。为了提高我县的粮食产量,增加农民群众的经济收入,使我县农业得到可持续性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2005]1号文件、川委发[2005]1号文件、布府发[2005]23号《关于切实做好我县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抓住西部开发的有利时机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依托‘一江’,开发‘两河’,发展‘三带’,壮大‘五业’”发展战略,建立马铃薯大县,发展特色农业的县策,实施中低产田土改造治理,建设基本农田势在必行,行这必有效。基本农田建设“十一五”规范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以工代赈办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节 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区域和规划期
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涉及我县五个片区22个乡(镇)、72个村、51516人,项目实施期从2006年开始实施,2010年结束。
第三节 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基本农田建设的目标 基本农田建设是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和贫困地区生存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坚持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中低产田土改造治理建设为任务,提高劳动效率为中心,通过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一是改善了土壤的理化特性,提高了土壤的熟化度;增加了土壤肥力,减少水土流失,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二是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改善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劳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三是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逐步提高植被和森林覆盖率,改变其生活和居住环境;四是发挥我县资源优势,建立乌洋芋、附子、青椒等特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基本农田建设主要包括特木里镇、木尔乡、九都乡、觉撒乡、洛古乡、美撒乡、补尔乡、浪珠乡、合井乡、罗家坪乡、火烈乡、补洛乡、地洛乡、乐安乡、基只乡、采哈乡、委只洛乡、俄里坪乡等共计22个乡(镇)、72个村、51516人,耕地面积159068亩,主要进行下湿地排湿沟渠的混凝土浆灌以及合理开挖毛支沟;坡耕地的综合治理,地力培肥,新技术推广和农作物品种及结构调整等诸多方面的改造。2006年—2010年,全县完成建设任务36118亩(其中:坡改梯13390亩、下湿地21343亩、土改田550亩、新垦地835亩、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11000亩)。 三、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22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806万元、地方配套及投劳折资414万元。(其中:坡改梯837万元、土改田34万元、新垦耕地52万元、下湿地1296万元。坡改梯、下湿地、新垦耕地中还包含特色基地建设550万元。) 四、主要结论 通过“十一五”规划,摸清了我县中低产田土的分布情况、类型及面积;摸清了全县农民的贫困状况;摸清了资源优势等情况。综合上述县情,制定出“十一五”期间的中低产田土改造,该规划的实施将会建成36118亩高产、稳产土地,将会带动种植业结构调整,为全县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章 基本农田现状
第一节 自然条件与耕地资源情况
一、地形地貌 布拖县地处云贵高原北部,境内以中山山原地貌为主。东南部由河谷深切,地形较为复杂、破碎,海拔由535米到2891.2米,形成了中山深切割地貌。西北部山体连绵不断,各山峰高度大都在3500米左右,形成了典型的中山山原地貌,山间点缀着大小不等的山间盆地。境内主要有两条山脉,即乌科梁子—吉留秀山脉和日补呷物—阿布择鲁山脉,地为南北走向。其主要地貌类型有:①河谷及山原盆地。主要有布拖盆地、拖觉盆地、西溪河盆地;②低山地貌。海拔1000米以下的金沙江、西溪河及交际河沿岸;③中山地貌。海拔1000—2500米间的二半山地区;④中山山原地貌。海拔2500米以上的地区。 二、气候资源 布拖位于北半球中纬度地带,属亚热带滇北气候区,气候受季风影响较大;由于地处高原、河流深切,相对高差近3400米,故气候的垂直变化很大,气候的主要特点是长冬无夏、气候寒冷、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日照充足、无霜期短、灾害频繁。县城所在地的布拖坝的年平均气温10.1℃,最热月是7月,月平均气温17.3℃,最冷月是1月,月平均气温1.4℃,年总积温(≥0℃)为3615.5℃,有效积温(≥10℃)为2368.7℃,年平均无霜期为201天,年平均降水量为1114.7毫米,全年降雪日数平均为29.2天,最多为62天,最少仅10天。年平均湿度75%,年平均蒸发量1808.6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996.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45%,全年太阳总辐射值122.34千卡/㎝2。境内地处高原,山高谷深,风多而力强,且无一定方向,平均风速2.2米/秒。根据气象资料可划分为如下气候区:1400米以下中亚热带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区;1400—1800米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1800—2000米南湿带湿润气候区;2000—2700米中温带湿润气候区;2700米以上北温带湿润气候区。 三、河流及水资源 布拖属金沙江水系,除金沙江、西溪河外,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2条,大多由西北向东南流向。境内水资源丰富,地表水年平均径流量9亿立方米,界河水年平均径流量2.54亿立方米。全县年平均径流量为11.6亿立方米。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7.32亿立方米,是全省人均有水量的2.49倍。主要河流有:①金沙江。过境19公里因河岸陡峭,河床低下,目前尚未开发利用;②西溪河。过境78公里,出境多年平均流量为42.7立方米/秒。该河流域是境内最大的流域,境内流域面积735.54平方公里,中下游水力资源蕴藏量约30万千瓦,可开发水力资源6万千瓦。西溪河的支流主要有2条,1条是日沟依达河,另一条是吉额依达河;③泥姑河。河长32公里,流域面积361.8平方公里,河口历年流量为5.12立方米/秒,水能蕴藏量86390千瓦,支流有拉果堰、觉撒河;④交际河。全长18.45公里,流域面积234.29平方公里,河口历年平均流量3.34立方米/秒,水能蕴藏量28547千瓦,可开发水能资源3270千瓦,主要支流有耗子沟、金江堰。 境内现有湖泊1个(即补莫湖),面积7000多亩。布拖县境内地下水资源丰富,且分布广,无论平坝、山地、地下水都很多。 四、土地资源 根据县国土局土地资源详查资料,布拖县土地总面积252.71万亩。其中:耕地46.33万亩,占18.33%;园地0.18万亩,占0.07%;林地83.6万亩,占33.08%;草地110.08万亩,占43.86%;水域3.14万亩,占1.25%;难用土地4.159万亩,占1.82%;工矿用地0.007;万亩,占0.003%;通用地2.13万亩,占0.85%;城乡居民用地1.88万亩,占0.74%,人平土地21.2亩。
第二节 规划区内的贫困状况
布拖由于受历史、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解放后在党和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县人民的艰苦奋斗,社会、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但全县仍没有摆脱贫困面貌。主要表现在: 1、经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全县189个村仅有8个村的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规划区的72个村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仅有2个村,637元以下的有14240人,占项目区总人口的27.64%,637—882元的有20341人,占39.49%,822元至1000元的有16935人,占32.87%。 2、 思想观念陈旧。很大部分地区的农户生产方式落后,对科 技知识的理解吸收迟缓,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处于高投入、低产出的恶性循环。思想观念落后,部分群众宁愿无事晒太阳,也不愿思变、求变。 3、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条件较差。我县坝子内湿害较重,群众自发开挖的排水沟存在部局不合理和垮塌现象;二半山区生态环境较差,水土流失严重,这些不利因素阻碍了我县的农业生产大发展。 4、社会发展滞后,科技文化素质偏低。一是因贫困而使部分适龄儿童缀学,特别是女童缀学现象更重。农村成人文盲、半文盲人数比较多;二是山区卫生医疗条件差,群众存在看病难、看不起病的现象。
第三节 基本农田工程现状
项目区耕地的80%都属中低产田土,约127254.4万亩。据土壤普查资料,共有11个土类、21个亚类、29个土属、48个土种。其中:红壤15270.5亩,占土壤总面积的12%、黄棕壤33086.1亩,占耕地面积的26%、棕壤11452.9亩,占耕地面积的9%、暗棕壤24178.3亩,占耕地面积的9%、潮土4962.9亩,占3.9%、紫色土11580.2亩,占9.1%、石灰岩土17378亩,占13.66%、红棕壤7818.5亩,占6.14%、水稻土1527亩,占1.2%。土壤具有“偏酸,有效磷钾含量较低,土体结构不良,障碍层次多,低产”的特点。人均占有土地约3.087亩。
第四节 以工代赈投入情况
“十五”期间,全县共完成基本农田建设14072亩,计划投资48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33万元,群众投劳折资47万元,共计完成坡改梯8508亩,总投工51.2万个,挖填土石方76.57万立方米。下湿地改造2532亩,浆灌混凝土沟6条,全长3113米。建设优质蚕桑示范基地2000亩,优质附子基地532亩,木瓜基地500亩。累计增产粮食137.91万公斤/年,增收265.492万元/年。 “十五”期间,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湿地水沟清淤工作不够,便民桥遭损坏,坡改梯梯埂有垮塌未复原现象,农耕农艺配套技术还要加大工作力度。
第三章 建设规模的实施进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实施基本农田建设必须坚持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协调的思想。以布拖县“十一五”经济发展,远景目标和国家以工代赈相关政策为指导,把改善彝族群众的生产基础条件和生产方式和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结合起来。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使我县广大彝族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二、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2、坚持综合治理,发挥整体效益原则; 3、坚持科学规划和设计,严格施工的原则; 4、坚持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成片治理的原则; 5、坚持群众自愿、国家扶持、社会帮助的原则; 6、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 三、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每年亩平增加粮食140公斤,总增产粮食469万公斤/年。增加产值:粮食增加563万元/年,附子增加产值50万元/年,青花椒增加产值74万元/年,总增产值687万元。
第二节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一、建设任务 根据规划目标,确定如下改造任务: 1、通过降低地下水位,排湿除害,加强耕地的土质改良,培肥地力; 2、对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建设,降坡筑埂; 3、改变耕作习惯,推行科学的农耕农艺措施,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行粮食套作,发展埂边经济; 4、配套进行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产出率及经济效益。 二、建设布局 “十一五”期间总完成中低产田改造36118亩,其中坡改梯13390亩,下湿地改造21343亩,土改田550亩,新垦耕地835亩。其中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27351亩,建立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11000亩,其中马铃薯基地7350亩(分布于特木里镇苏呷村1000亩,洛日村1000亩,美撒乡莫此村乌洋芋基地1500亩,拖觉镇菲土洛村500亩,石咀村300亩,保俩姑尔300亩,乐安乡阿非老达村乌洋芋基地700亩,乐安为火灯村300亩,莫合作村400亩,补尔乡拉博作村500亩,浪珠乡报戈村500亩,觉撒乡老尔村350亩)。优质青椒基地1650亩分布于合井乡合井村600亩、菲洛达村150亩,包谷坪乡四菲戈洛村200亩,地洛乡桥边村300亩,地洛乡地尔村200亩、马洛村200亩。附子基地1000亩,分布于火烈乡火烈村450亩、坡吉村补350亩,补尔乡日久村200亩。苦荞基地1000亩,分布于美撒乡俄觉村500亩,采哈乡延务、留披村各100亩,乐安乡补莫村300亩。基地建成后,在粮食增加140公斤/亩的基础上,将新增产值为:青花椒450元/亩、附子500元/亩、马铃薯和苦荞麦168元/亩。年总增产值687万元,年总增粮食469万公斤。
第三节 年度实施计划与优先顺序
项目年度安排根据资金的额度,五年计划完成36118亩中低产田土改造,按照一平坝、一高山对称原则,成片集中优先,特困村优先原则,安排如下: 2006年,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7200亩,配套建成优质马铃薯基地1000亩、青椒基地1100亩、附子基地450亩。其中:下湿地改造4400亩,分布于特木里镇光明村1500亩(马铃薯基地1000亩)、苏呷村1000亩;拖觉镇呷戈村500亩;火烈乡火烈村800亩(附子基地450亩)、若普村600亩。坡改梯2800亩,分布于拖觉镇老吉村1000亩;包谷坪乡老碾子村400亩;合井乡合井村600亩(青椒基地600亩);地洛乡地尔村200亩(青椒基地200亩);俄里坪乡采洛村100亩、俄里坪村100、果木村100亩、地洛乡桥边村300亩(青椒基地300亩)。 2007年,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7240亩,配套建成优质马铃薯基地1600亩、青椒基地200亩、附子基地200亩。其中:下湿地改造5190亩,分布于特木里镇日嘎村570亩;木尔乡草木村520亩、嘎乌村500亩;九都乡洛色村300亩;补尔乡拉博作村500亩(马铃薯基地500亩)、日久村700亩(附子基地200亩);火烈乡波日村1000亩、益吉村1100亩。坡改梯2000亩,分布于特木里镇德机村350亩;拖觉镇菲土洛村500亩(马铃薯基地500亩)、石咀村300亩(马铃薯基地300亩)、保两姑尔村300亩(马铃薯基地300亩)、亚河村400亩;合井乡菲洛达村150亩(青椒基地150亩)。新垦耕地50亩,分布于木尔乡草木村50亩。 2008年,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7250亩,配套建成优质马铃薯基地1600亩、附子350亩、苦荞基地200亩。其中:下湿地改造3550亩,分布于特木里镇日切村1000亩、则洛村1500亩;浪珠乡古木村700亩;火烈乡坡吉村350亩(附子基地350亩)。坡改梯3200亩,分布于浪珠乡报戈村500亩(马铃薯基地500亩);拉果乡布歪村200亩;四棵乡四棵村400亩、沟姑村300亩;乐安乡阿非老达村700亩(乌洋芋基地700亩)、莫合作村500亩(马铃薯基地400亩);基只乡黑西村250亩;采哈乡延务村100亩(苦荞麦基地100亩)、留披村100亩(苦荞麦基地100亩);委只洛乡展岩村150亩。新垦耕地500亩,分布于特木里镇日切村500亩。 2009年,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7155亩,配套建成优质马铃薯基地1850亩、青椒基地200亩、苦荞基地300亩。其中:下湿地4030亩,分布于特木里镇吉乃村500亩;木尔乡叶尔村700亩;火烈乡老真村800亩、地膜村350亩;乐安乡瓦沟村680亩、日朵村700亩、补莫村300亩(苦荞麦基地300亩)。坡改梯2940亩,分布于木尔乡永格斗村200亩;觉撒乡保基村300亩、老尔村350亩(马铃薯基地350亩)、博作村400亩;美撒乡莫此村1500亩(乌洋芋基地1500亩);包谷坪乡四菲戈洛村150亩(青椒基地150亩);罗家坪乡翻身村40亩。土改田150亩,分布于包谷坪乡四菲戈洛村50亩(青椒基地50亩);罗家坪乡翻身村100亩。新垦耕地35亩,分布于木尔乡叶尔村35亩。 2010年,完成中低产田土改造7273亩,配套建成优质马铃薯1300亩、青椒基地200亩、苦荞基地500亩。其中:下湿地改造4173亩,分布于特木里镇洛日村1000亩(马铃薯基地1000亩);木尔乡布柳村350亩;火烈乡衣作老哈村550亩;补洛乡泰机来村400亩;尾什沟村426亩、吉为谷村327亩、沙合洛村470亩;乐安乡火灯村300亩(马铃薯基地300亩)、洛恩村350亩。坡改梯2450亩,分布于美撒乡俄觉村500亩(苦荞麦基地500亩);洛古乡阿保村1000亩;拉果乡尾木村100亩;乐安乡散广村650亩;基只乡基只村100亩(青椒基地100亩)、老古村100亩(青椒基地100亩)。土改田400亩,分布于拉果乡尾木村100亩;地洛乡衣子村100亩、马洛村200亩。新垦耕地250亩,分布于木尔乡布柳村50亩;洛古乡阿保村200亩。
第四节 资金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资金估算 (一)改造一亩坡耕地、新垦耕地、土改田所需物资及其劳务: 1、治理物资:炸药、雷管、导火线、钢钎,共需资金214元; 2、水系配套所需物资:水泥、块石、沙、普工工资,共需资金108元; 3、培训:资料费、新技术、新品种等推广费共需资金33元; 4、劳务费:除义务工外,亩需投工20个,10元/个,共需投入200元; 5、投工投劳:每亩动员群众投义务工6个,10元/个,共计折资60元; 6、群众自筹:动员群众亩平集资或集物10元。 上述合计后,坡改梯、新垦耕地、土改田每亩需投资625元。 (二)改造一亩下湿地需投资: 1、治理物资:水泥12袋258元、沙1.6立方72元、木材、水桶、铁皮等折资22元。合计314元; 2、工人工资:技工工资180元、普工工资36元。合计216元; 3、新技术、新品种等推广费15元,不可预见费2元,共17元; 4、投工投劳:每亩动员群众投义务工5个,10元/个,共折资50元; 5、群众自筹:动员群众集物折资10元。 综上所述,每亩下湿地治理需投资607元。 二、资金筹措 规划区总投资222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806万元(亩平500元),占总资金的81%,农户自筹、投工投劳折资414万元(亩平115元),占总投资的19%。 三、资金分年度使用安排 2006年至2010年国家平均每年投入361.2万元,群众自筹投工投劳折资82.8万元。2006年实施坡改梯2800亩、下湿地4400亩,合计7200亩,总投资44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360万元。2007年实施坡改梯2000亩、下湿地5190亩、新垦耕地50亩,合计7240亩,总投资44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362万元。2008年实施坡改梯3200亩、下湿地3550亩、新垦耕地500亩,总投资447万元,其中以工代赈363万元。2009年实施坡改梯2940亩、土改田150亩、下湿地4030亩、新垦耕地35亩,合计7155亩,总投资44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357.75万元。2010年实施坡改梯2450亩、土改田400亩、下湿地4173亩、新垦耕地250亩,合计7273亩,总投资447万元,其中以工代赈364万元。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一节 实施主体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由县以工代赈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局具体实施。
第二节 实施方式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工代赈办、农业、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组织相关项目,各项目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以工代赈资金属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因此必须设立专帐,由专人负责管理,资金使用实行报帐制。 2、招投标制: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所需物资、材料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并落实专人负责购买,这样即减少损耗,又杜绝暗箱操作。 3、工程监理:农业局土肥站派员长住工地监督施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 4、工程验收:工程实施完成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
第三节 工程管护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为了防止人为损坏,由相关项目单位、乡(镇)、村组共同制定管护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即按省委发[2005]1号文件之规定,工程建成后,由乡(镇)负责颁发产权证,村委会和组制定村规民约。
第四节 监 督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由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与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定责任书,视项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坡改梯项目实施后,土块达到了平、固、壤、厚、肥的标准,缓解了地表径流,减少了土壤流失量,有利于土壤保水保肥能力的提高。下湿地项目实施后,土壤理化性状变好,有毒物质含量降低,速效养分提高,有利于作物生长发育。
第二节 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项目区经济效益显著,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土,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将亩平增加粮食140公斤,青花椒基地亩平增产鲜椒60公斤,附子基地亩平增产200公斤。项目建成后,年总增产粮食469万公斤,年总增产青花椒18万公斤。年总增产附子20万公斤。年总增加产值达687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133.3元/年。 第三节 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减少了水土的流失,减少了对下游地区的灾害隐患,对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大为有利。为我县农民脱贫致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关心和支持,对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具有重大作用。
附件: 1、《布拖县以工代赈“十一五”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编规说明》 2、《布拖县农村耕地资源现状表》 4、《布拖县以工代赈“十一五”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示意图》 5、《布拖县乡以工代赈“十一五”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空间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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