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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划
2011年—2015年,2016年—2020年)
 
     
     
     

 

第一章  规划概述

 

第一节 编制背景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背景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国家针对局部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存环境恶劣,区域生产、生活条件差或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贫困群众所采取的扶贫措施。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把贫困人口和易受灾人口搬迁到自然地理条件较好的地区,既可以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又可以使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得以休养生息,逐步得到改善,从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我国新世纪扶贫工作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抓手,是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从2001-2009年,国家已累计投入凉山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3.117亿元,完成了1.7691万户、8.6435万人的易地搬迁安置。该工程实施以来搬迁安置群众生活安定、生产发展,迁出地生态环境得以较好治理恢复,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成效明显。当前,凉山州正以“‘提速增效、提质增量’,一手抓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建设,一手抓大凉山扶贫攻坚和藏区民生工程,加快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发展战略,经济总量和增速增长势头强劲。但由于历史、文化、自然、地理等原因,目前凉山州仍然有11个国定贫困县,呈现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脆弱、扶贫开发工作难度大等特点,为切实改善我州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凉山州的长治久安、全面全域小康社会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大、加快实施我州十一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根据省以工代赈办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前期工作要求,结合 “十二五”期间指导和助推凉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省委省政府“一个意见,两个规划”和 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编制的《2011-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我办本着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了《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6-2020年)》。

二、编制依据

《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6-2020年)》编制的研究依据为: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118,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1号);

(三)《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四)《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五)《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指南》(川赈办〔200535号);

(六)《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贫困群众对以工代赈项目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意见》(川赈办〔200518号);

(七)《四川省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川财农〔2005308号);

(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上新台阶的意见》(川委发〔20101号);

(九)《关于推进我省彝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十)《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规划》;

(十一)《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搞好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430)

(十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611)

(十三)《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的意见》(凉委发〔200745)

(十四)《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扶贫攻坚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凉委发〔200925)

 

第二节 规划区域和规划期限

 

一、规划区域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高山移往低山或二半山,生存条件恶劣移往生存条件较好地方的办法,移出区为海拔2800米以上,生存条件差的地区,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凉山州木里、盐源、普格、越西、布拖、金阳、昭觉、喜德、甘洛、美姑和雷波等11个县的317个乡镇473个村,共计划搬迁安置22020109906人。

二、规划期限

项目实施期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011-2015年为“十二五”规划期,2016-2020年为“十三五”规划期。

 

第三节 规划要点和主要结论

 

一、规划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10年时间完成凉山州11个县22020109906人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其中:“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1500075000人,“十三五”期间搬迁安置702034906人,使搬迁群众实现“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目标。规划的实施将使项目区的道路、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极大改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社会事业得以加快推进,学校、卫生院等一系列民生惠民工程发挥社会效益,极大提高农牧民群众综合素质和健康水平;引导扶持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特色种养业、服务业、民俗旅游业有所发展,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提升;迁出地植被水土得以治理恢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地质灾害地段防灾避灾效果明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十年十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凉山农村的贫困面和贫困人口极大减少,农村社会稳定、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域凉山全面小康进程加速,凉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不断实现赶超。

二、主要建设规模内容及受益人口

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1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住房建设1885005平米;附属设施建设82507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100829亩;乡村公路建设706.65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1059303米;学校建设3540平方;卫生院建设226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11770平方米;草场建设106516亩;架输电线路1030.5公里;建设沼气450口。十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后使凉山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317个乡镇473个村的22020109906人直接受益。其中:

“十二五”期间:住房建设1257750平米;附属设施建设57035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64916亩;乡村公路建设466.5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697614米;学校建设2240平方;卫生院建设126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8210平方米;草场建设97050亩;架输电线路734.45公里;建设沼气450口。“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凉山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201个乡、325个村的1500075000人直接受益。

“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627255平米;附属设施建设25472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35913亩;乡村公路建设240.15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361689米;学校建设130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3560平方米;草场建设9466亩;架输电线路296公里。“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凉山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16个乡、148个村的702034906人直接受益。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10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估算总投资772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55225万元,群众自筹22020万元。其中:住房建设40541万元;附属设施建设7443.68万元;基本农田建设5973.22万元;乡村公路建设11587.2万元;通村水利设施建设4384.6万元;学校建设440万元;卫生院建设304万元;村级公共设施建设117万元;草场建设1473.8万元;架输电线路4965.5万元;建设沼气135万元。其中:

“十二五”期间估算总投资52500万元,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37500万元,群众自筹15000万元。其中:住房建设27759万元;附属设施建设4459.68万元;基本农田建设4053.72万元;乡村公路建设8134.6万元;通村水利设施建设2947万元;学校建设281万元;卫生院建设169万元;村级公共设施建设82万元;草场建设1116万元;架输电线路3513万元;建设沼气135万元。

“十三五”期间估算总投资24745万元,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7725万元,群众自筹7020万元。其中:住房建设12782万元;附属设施建设2984万元;基本农田建设1919.5万元;乡村公路建设3452.6万元;通村水利设施建设1437.6万元;学校建设159万元;卫生院建设135万元;村级公共设施建设35万元;草场建设357.8万元;架输电线路1452.5万元。

 

第二章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现状

   

第一节 自然条件和扶贫攻坚现状

 

一、自然条件及生存环境状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总面积6.01万平方公里,辖17个县,621个乡镇,全州有彝、汉、藏、回、蒙等14个世居民族,总人口461万人,其中彝族220.5万人,占总人口47.8%,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四川省民族类别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

我州地处四川西南部横断山脉东缘高山峡谷区,全州地貌类型以山地为主,占总面积的70%左右,山原次之(约占20%),丘陵、河谷平原、宽谷及山间盆地约占10%。山高坡陡谷深,最低点海拔315,最高点海拔5959,相对高差大。大地构造位于扬子准地台的西部边缘,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活动强烈,地震高发。地层岩石种类繁多,风化强烈,岩层(体)破碎,坡体完整性差。我州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局部地方有崩塌、地面塌陷发生。

凉山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复杂多样,立体气候明显。西昌以南河谷地带基本无冬,中高山地带全年无夏。年平均气温10.119.1,无霜期长,积温丰富,热量条件好;年降水量788-1177毫米,降水集中,雨热同季;阳光和煦,光照充足,光能资源富足;相对湿度60--80%;低海拔地区热量资源丰富,中高山地低温冷害重,呈现出"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气候景象。纳入规划的1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绝大部分位于大凉山的腹心地带,平均海拔在2500米以上,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薄弱、交通、通信、文教、医疗等设施十分落后,气候多属极端寒冷天气,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和人居,在高山地区的的大部分群众还过着广种薄收,刀耕火种,靠天吃饭的原始生活,由于居住在深山,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现象时有发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十分恶劣,急需搬迁。

二、扶贫攻坚任重而道远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我州扶贫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心关怀,2000年以来,国家、省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0.2亿元,实施了“通县油路”、“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寄宿制学校生活补助”、“农村电网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低保”、“新农合”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我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这个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发展能力为目标,以重点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八大扶贫工程”为平台,坚持“治穷、治愚、治病、治毒”相结合,大力实施“统筹型、捆绑式”扶贫开发,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全州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69.3万减少到52.9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凉山仍然是一个贫困群体集中、贫困类型多样、贫困矛盾突出、自然灾害频繁、返贫率高的重点贫困地区。一是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凉山州尚有农村贫困人口52.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38.3万,低收入人口14.6万。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达4万多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67%3743个行政村中,有2561个贫困村,其中1188个被列为全省重点贫困村;有14万农村贫困人口纳入移民扶贫计划;有204所乡镇中心完小和388所乡镇卫生院纳入教育、卫生扶贫计划。二是环境条件严酷、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方式落后。州内山峦叠嶂、峰险坡陡、沟壑纵横,山地占90%以上,由于大山阻隔,受文明程度的影响较小,千百年来处于封闭落后、原始贫困的状态。基础设施欠帐多,交通制约因素尤为明显,群众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住房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社会事业滞后、贫困矛盾突出、多种问题严重交织。由于生活贫困、观念落后以及历史、区位、民族、宗教等因素影响,衍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尤其是艾滋病、毒品问题成为了我州的“两大毒瘤”,而这些问题又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脱贫致富和凉山的对外开放形象。

 

第二节 易地扶贫搬迁现状

 

20103月前,我州先后三次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四个搬迁对象条件对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了逐户摸底调查。据统计: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具备生存条件又无法就地脱贫和自然灾害避险搬迁的尚有5.5983万户、27.969万人,其中不具备生存条件又无法就地脱贫的4.0731万户、20.3555万人;自然灾害避险搬迁的1.5252万户、7.6135万人。受调查群众不仅熟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更表现出了进行搬迁的极大热情和强烈愿望,调查的乡镇村各级组织也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积极表示拥护和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这项民心工程。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我州始终坚持了群众自愿、国家扶持、社会帮助的原则,确定了“一年搬迁,两年定居,三年解决温饱,五年稳定发展”的目标。根据这一目标,采取了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于坝区土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进行集中安置,对于土地调整难度大、地形地貌受制约的区域采取跨乡(镇)在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搬迁成本低的地方进行分散安置。

易地搬迁试点工程的目的是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因此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才是根本。我们着眼于可持续发展这个长远目标,在实现安居的同时,注重了后续产业、支柱产业的培植。我们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整合的其它项目有偿资金主要用于移民户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性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和各县各村特点积极引导搬迁户结合本地资源培育后续产业,拓宽了农民增收途径。因地制宜地发展后续产业,我州主要的集中安置点基本实现了一“点”一品,一“点”一个支柱产业的目标。

 

第三节 2001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成就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01年我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在省以工代赈办的大力支持扶持下,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摸索和探索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该工程已成为我州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凉山的重要保证,必须一以贯之,毫不动摇地抓紧、抓实、抓好。20062010年,我州强化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进程,积极争取国家、省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2348万元,完成搬迁人口9189户、4.5624万人,新建住房76.77万平方米。实施了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建设基本农田8953亩,调整基本农田34208亩;修建乡村公路732公里;建水池(塘、堰)251391立方米,灌溉渠(管)88.62公里,新增和改善灌面6800亩;打井375口,建蓄水池12700立方米,饮水渠(管)942公里;学校建设870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3550平方米;并配套完成了部分输电线路、农村沼气池、微水电、绿化建设等。工程彻底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存面貌,搬迁安置群众在新的安居地实现了“一年搬迁、两年稳定、三年温饱”的基本目标,正在向后扶产业发展和脱贫致富迈进。

二、基本经验和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打牢组织保障。州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形成“州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主抓,以工代赈办牵头协调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领导网络,落实人员、经费、物质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2.科学规划、务求实效。我州秉承“规划是纲,纲举目张”的原则,坚持将易地扶贫规划做深做实做细,扎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大量的摸底调研、资料收集和开座谈会问计于民等方式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项“立足当前,惠及后代”的综合性工程,更需要一个科学的、完整的规划来指导实施。

3.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易地搬迁工作量大面广,群众思想观念千差万别,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宣传思想工作意义重大。一是通过召开各种动员和宣传会议,在各安置区制作标语牌和工程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搬迁政策宣传到位。二是进入迁出地和迁入地,了解群众的真实愿望和实际困难,做好搬迁群众思想工作,消除搬迁群众的思想顾虑。三是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按标准发放劳务报酬,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建家园的积极性。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我们在实施易地扶贫工程的过程中,坚持将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通过易地扶贫投入,充分调动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和自筹建设资金的积极性,同时通过积极引导行业资金向易地扶贫项目实施地集中,以弥补以工代赈配套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从而形成强大的项目建设合力,保证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并重,较好地推动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和预期效果的实现。

5.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一是推行项目公示制。在项目区树立永久性公示牌对项目进行公示,鼓励群众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二是实行“四制”管理。明确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以乡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从项目的筹建、施工、竣工及今后的运营管理全过程负总责。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工程建设各种文件资料都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规范运行。四是项目实行二级验收制。工程结束后,由乡村组织以技术人员为主的初验组,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初验合格后,向县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和验收资料,经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收验。五是到户工程(如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由县以工代赈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后,群众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县以工代赈办按标准发放建房补助。由于搬迁户亲自参与工程的管理与建设,有效地防止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杜绝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6.全程监督、目标考核、强化追责,是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州进一步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全程监督和目标考核制度。从源头上抓好制度建设。采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督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目标考核,逗硬奖惩。

三、搬迁户旧貌换新颜

为摸清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通过几年试点取得的成果,通过对全州11个重点贫困县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群众居住安置点,以户为单位进行了回访抽样调查,15项指标回访抽样调查结果显示:

——人均有耕地。人均有耕地由搬迁前的2.52亩坡耕地减少为通过复垦整治的基本农田1.62亩,人均有耕地面积虽减少35.7%,但土质优良、土壤肥沃,粮食单产和总量较原坡耕地耕作时期有大幅度提高,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口粮自给问题。

——人均有粮。人均有粮由搬迁前的639.73斤增加到搬迁后的916.51斤,增长了43.27%。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盐源县,增长114.41%,增长幅度最小的是越西县,增长4.62%

——人均现金收入。人均现金收入由搬迁前的666.47元增加到搬迁后第三年的1059.07元,增长58.91%,年均增收131/人。按此计算,到2010年底,搬迁群众的年均现金收入可净增1452/人,整体越过国家确定的1169/人的低收入贫困线标准。

——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收入来源的主要渠道由搬迁前的种、养殖两种传统渠道增加到搬迁后的种植、养殖、加工、经商、务工、烤烟等多种渠道。

——实用技术培训。搬迁前仅有964人接受过技术培训,占实际搬迁总人数的3.3%;搬迁后接受技术培训的人数达到9921人,达到实际搬迁总人数的34%,较搬迁前增加了9.29倍。

——就业渠道。搬迁前无一个就业渠道,搬迁后有种植、养殖、加工业、经商、务工、烤烟等六个就业渠道。

——四畜存栏。四畜存栏由搬迁前的2.31/户,增加到搬迁后的2.66/户,增长15.15%。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后大力发展畜牧业,已成为搬迁后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

——人均住房面积。人均住房面积由搬迁前的13.24平方米增加到搬迁后的22.46平方米,增长69.64%。搬迁后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全州平均数的有5个县。

——建沼气池。搬迁后共建沼气718口,较搬迁前的10口增长了70.8倍。

——解决饮水。搬迁后共有2.2537万人解决了饮水困难问题,较搬迁前的2182人增长9.33倍,占实际搬迁人数的77.22%

——解决照明。搬迁后解决照明的共有4854户,较搬迁前的629户增长6.72倍,占79.52%

——通电话广播。搬迁后通电话、广播的户数为3336户,占实际搬迁总户数的55.75%,尚有2648户未通电话、广播。

——子女就学。搬迁后子女就学人数达到5232人,较搬迁前的2415人增长了1.17倍。

——医疗卫生。搬迁后享受医保的人数达到1.7042万人,较搬迁前的627人增长26.18倍,占搬迁总人数的58.39%

——户均享受退耕还林面积。搬迁后户均享受退耕还林为2.8亩,较搬迁前的1.3亩增长了1.15倍。

从以上15项调查指标的统计分析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凉山州20042006年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使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四、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州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目前国家、省安排的试点工程,几年来只解决了我州不具备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8万余人,还有近28万人亟需搬迁,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二是土地调整困难。按照国家土地政策,即使是土地面积较大的安置区,土地均已承包到户,政府协调解决土地困难较大,而调整和改造闲置劳改农场土地等资金量又大,政府和农户均无力承担,这也加大了原住农民负担。同时安置地由于土地条件和土壤肥力差异较大,土地调整在原驻地居民与移民之间、移民与移民之间矛盾较多,工作难度大。三是安置点新开垦的土地一般都比较贫瘠,土地有一个熟化的过程,在安置初期保障移民基本生活条件十分困难,必须要有三到五年的继续扶持。四是安置点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配套不完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尚待时日。五是后续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困难。搬迁户普遍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较深,劳动力素质低,后续产业发展没有思路,劳动力素质和生产技能亟待培养提高。六是大多数搬迁户积贫积弱,没有现金收入和存款,无法自筹搬迁缺口资金。

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开始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支持,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核心,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有了国家新一轮西部开发和新世纪国家加大对低收入贫困群众扶贫攻坚力度的良好机遇。为加快西部的发展,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资金、项目向西部倾斜的优惠政策。凉山州作为四川省西部重要增长极,在“十二五”期间将得到更大支持和发展。

二是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凉山扶贫开发工作。温家宝、李长春、周永康、回良玉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对凉山特殊的贫困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特殊政策帮助支持凉山扶贫开发。省委、省政府更是把凉山扶贫开发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来谋划,为加快推进凉山跨越式发展,省委奇葆书记高度关心关注凉山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专题制定和实施“一个意见、两个规划”,即:《推进凉山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安宁河谷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凉山彝区综合扶贫规划》,将从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我州大力扶持支持,以切实改善民生、加快发展,让彝族群众共享跨越发展成果,确保到2020年凉山各族人民与全国、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是有扶贫和移民开发工作的长期实践经验可供借鉴。自建州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凉山州扶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州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69.3万减少到52.9,收入由1631元提高到3960元。通过修路、治水、改土、兴林、种草、办电、通邮、发展文卫等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通过针对性的实施人畜饮水、形象扶贫、人草畜“三配套”等重点扶贫工程,解决了群众切身利益,使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观。

 

第三章  建设规模和实施进度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全局,抓住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四川省加快推进凉山彝区跨越式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我州“‘提速增效、提质增量’,一手抓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建设,一手抓大凉山彝区扶贫攻坚和藏区民生工程,加快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战略,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扶贫促开发,以开发促开放,以开放促和谐,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聚民心、树形象、取实效,实现“富裕凉山、生态凉山、和谐凉山”的目标。

总体思路:按照凉山州扶贫攻坚工作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以工代赈“有序、清正、民心”和 “为农民服务、让农民作主、使农民受益”的工作理念,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思路,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以永久性脱贫和可持续致富为基本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争取用10年时间,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搬迁安置,稳定解决10万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同时治理和保护好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和夯实凉山贫困地区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着力推进全州扶贫开发工作进程,为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策导向、典型示范、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引导和动员群众自愿参与搬迁,自觉投工投劳,自发监督监管,为建设美好家园献计献策,出工出力。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把国家补助标准、地方经济实力和搬迁农户的承受能力有机结合起来,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精心施工,有序推进。

——坚持扶贫搬迁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高寒山区、林区、山地自然灾害多发区等地群众进行搬迁,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及其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程等相结合、相统一。

——坚持扶贫搬迁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 “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实行先开发后搬迁或搬迁与开发并举,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通过发展小城镇、加大劳务技术培训,培育种养业、民俗文化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等途径,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

——坚持本地“插花”安置与易地整村整组集体搬迁安置以及投亲靠友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对工程作业范围内的贫困人口进行整村整组搬迁,使移民户充分了解搬迁目的,激发移民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热情,自愿搬迁,要结合少数民族同胞的风俗习惯,亲友相互接纳安置。

——坚持搬迁安置与避灾避险结合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将群众居住地属于国土部门认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且短期无法治理的群众纳入搬迁范围,同时对安置地要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避免盲目安置,留下后患。

——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要根据搬迁群众的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制订迁移和安置方案,切合实际,讲求实效,绝不允许贪大求洋和追求形象工程。

——坚持统筹安排,政策保障原则。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户籍、土地、民族、宗教等若干方面,各县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制订和落实相关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搬迁工程顺利实施。

总体目标:以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内容和主要目标,完成全州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02010990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十二五”期间成1500075000人易地搬迁,“十三五”期间完成702034906人。一是用10年时间使10万搬迁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彻底摆脱绝对贫困困境,部分自身素质较高且自然条件较好的搬迁户实现小康。二是配套完成集中安置点的路、水、土,学校,卫生院,其它基础设施(含输电线路、畜牧业)等建设;三是迁出地全面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四是培育起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群众长期增收的后续产业支撑。

 

第二节  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范围及对象

1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水土资源匮乏,自然灾害频繁,水、电、路以及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难以就地解决温饱条件的贫困农牧民。

2、在1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范围内生活在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受严重威胁地区的贫困人口。

3、在1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范围内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牧民,包括: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生态位置重要地区的农牧民,生活在天保工程、天然牧场、原始林区等核心地带的农牧民。

 二、安置模式

按照安置点必须是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平衡,能满足安置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同时要有带动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产业潜力的总体要求,

具体安置模式为:

——从高山林区牧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二半山、矮山的水川地及台地建点集中安置。建设任务主要是改造、改良部分中低产田或草场,改善群众的生活设施条件,同时改善部分基础设施条件。

——依托工程建基地安置。主要是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和其他项目工程通过依法开发土地、土地整理、利用农场闲置地等安置搬迁群众。

——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安置。主要是在靠近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中心村地带建点安置。搬迁农户在每人保证一定口粮田的基础上,主要依托城镇的信息、技术、市场等优势,通过从事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等,增加收入。

——插花分散安置。主要是把群众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村庄插花安置,并调整部分耕地承包给搬迁农户。

 

第三节  建设布局、搬迁任务和建设任务

 

 一、工程总体布局

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将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17个乡镇473个村居住在海拔2800以上高寒山区和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22020109906人整体或部分迁出,集中和分散安置在11个重点县的493个交通便利、通讯畅通,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安置点。具体分县规划为:

——普格县建27个安置点,搬迁安置1119户、5294人;

——金阳县建40个安置点,搬迁安置2430户、12010人;

——昭觉县建46个安置点,搬迁安置1983户、9915人;

——木里县建77个安置点,搬迁安置2455户、12520人;

——越西县建38个安置点,搬迁安置1474户、7532人;

——甘洛县建31个安置点,搬迁安置 1420户、6461人;

——雷波县建41个安置点,搬迁安置2166户、10830人。

——布拖县建21个安置点,搬迁安置1552户、9430人;

——美姑县建26个安置点,搬迁安置1641户、8210人;

——盐源县建80个安置点,搬迁安置3600户、18000人;

——喜德县建66个安置点,搬迁安置2180户、9713人;

二、易地搬迁任务:

“十二五”期间,用5年时间完成搬迁全州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00075000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2011易地移民搬迁3000户、15063人;2012易地移民搬迁3000户、14998人;2013易地移民搬迁3000户、14953人;2014易地移民搬迁3000户、14948人;2015易地移民搬迁3000户、15038人。

“十三五”期间,用5年时间完成搬迁全州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0203490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主要建设内容:

为完成10万贫困群众的易地扶贫搬迁,10年需建安置点个,对安置点重点进行以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路、水、土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建设,卫生院建设和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五项为主的基础性、公益性工程建设,其主要建设任务为:

十二五期间: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住房建设1257750平米;附属设施建设57035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64916亩;乡村公路建设466.5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697614米;草场建设97050亩;架输电线路734.45公里;建设沼气450口。

增强公共服务能力: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规划建设学校建设224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126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8210平方米。

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建设活动场所,具备开展党员远程教育教学站点的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技术培训、劳务技能陪训,加强组织条件合适的搬迁群众外出务工经商。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针对迁出地生态环境恶化的实际情况,在迁出地开展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加强迁出地天然林资源保护,落实相关责任管护人,落实护林人员,建立严格的管护制度和激励机制,奖惩到人、责任到人。对安置地进行必要的资源承载能力评估,大力发展如沼气、太阳能的清洁能源,杜绝发生开荒、复耕和乱砍乱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十三五期间: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住房建设627255平米;附属设施建设25472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35913亩;乡村公路建设240.15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361689延米;草场建设9466亩;架输电线路296公里。

增强公共服务能力: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规划建设学校建设130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3560平方米。

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建设活动场所,具备开展党员远程教育教学站点的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技术培训、劳务技能陪训,加强组织条件合适的搬迁群众外出务工经商。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针对迁出地生态环境恶化的实际情况,在迁出地开展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加强迁出地天然林资源保护,落实相关责任管护人,落实护林人员,建立严格的管护制度和激励机制,奖惩到人、责任到人。对安置地进行必要的资源承载能力评估,大力发展如沼气、太阳能的清洁能源,杜绝发生开荒、复耕和乱砍乱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第四节 年度实施计划与优先顺序

 

——2011年:搬迁安置贫困群众3000户、15063人,主要建设任务为:住房建设249750平米;附属设施建设11535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12184亩;乡村公路建设96.5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151589米;学校建设48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44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2045平方米;草场建设17200亩;架输电线路145.5公里;建设沼气110口。

——2012年:搬迁安置贫困群众3000户、14998人,主要建设任务为:住房建设252000平米;附属设施建设11375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12978亩;乡村公路建设90.9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154347米;学校建设28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24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1565平方米;草场建设19200亩;架输电线路153.85公里;建设沼气50口。

——2013年:搬迁安置贫困群众3000户、14953人,主要建设任务为:住房建设252000平米;附属设施建设11375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12798亩;乡村公路建设87.4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141140米;学校建设42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14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1540平方米;草场建设20900亩;架输电线路159.6公里;建设沼气130口。

——2014年:搬迁安置贫困群众3000户、14948人,主要建设任务为:住房建设252000平米;附属设施建设11375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13596亩;乡村公路建设98.6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129019.5延米;学校建设48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1560平方米;草场建设19200亩;架输电线路125.7公里。

——2015年:搬迁安置贫困群众3000户、15038人,主要建设任务为:住房建设252000平米;附属设施建设113750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13360亩;乡村公路建设93.1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121518.5延米;学校建设58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44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1500平方米;草场建设20550亩;架输电线路19149.8公里;建设沼气660口。

——2016-2020年:搬迁安置贫困群众702034906人,主要建设任务为:住房建设627255平米;附属设施建设25472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设35913亩;乡村公路建设240.15公里;通村水利设施建设361689米;学校建设1300平方米;卫生院建设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3560平方米;草场建设9466亩;架输电线路296公里。

 

第五节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 投资估算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川赈办〔200958号文中有关以工代赈工程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参考有关行业现行工程补助标准,结合凉山实际情况,提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工程补助参考标准,具体为:

(一)易地扶贫搬迁:5000/人。

(二)山地灾害避险搬迁:3000/

(三)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助占中央投资比例:4060%

(四)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公路:新、改建20万元/公里。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1、将蓄水池和水窖两项合并,统一补助标准50/立方米。

2、渠道:渠系建设按建设规模和内容确定单位造价。小二型水库渠系50/米,山平塘渠系30/米。

3、农机提灌站:新建0.60.7万元/千瓦,改、扩建0.20.3万元/千瓦。

——人畜饮水工程:参照财政厅川财农[2004]295号文件,人畜饮水工程按类型和供水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集中供水工程、引泉蓄水工程人平200元;小机井工程300/口;水窖工程50/立方米。

——基本农田建设600800/亩。

——基本草场建设:350/亩。

(五)劳务报酬发放标准:60/人·日。

二、 规划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该规划总投资为772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55225万元,群众自筹22020万元。其中:

“十二五”期间,规划总投资52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37500万元,搬迁群众自筹15000万元。具体分项为:

——住房建设:规划投资2775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5199万元,搬迁群众自筹12560万元。

——附属设施建设:规划投资4459.6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3030万元,搬迁群众自筹1429.68万元。

——基本农田(含农田水利):规划投资4053.7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3963万元,搬迁群众自筹90.72万元。

——通村公路:规划投资8134.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642万元,搬迁群众自筹492.6万元。

——通村水利设施:规划投资294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2763万元,搬迁群众自筹184万元。

——学校:规划投资281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269万元,搬迁群众自筹12万元。

——卫生院:规划投资16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63万元,搬迁群众自筹6万亿元。

——村级公共设施:规划投资82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82万元元。

——草场:规划投资111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105万元,搬迁群众自筹11万元。

——输电线路:规划投资3513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3299万元,搬迁群众自筹214万元。

——沼气池:规划投资135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35万元。

“十三五”期间,规划总投资24745万元,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7725万元,群众自筹7020万元。具体分项为:

——住房建设:规划投资1278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6278万元,搬迁群众自筹6504万元。

——附属设施建设:规划投资545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2984万元,搬迁群众自筹2468万元。

——基本农田(含农田水利):规划投资1919.5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919.5万元

——通村公路:规划投资3452.6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3452.6万元。

——通村水利设施:规划投资1437.6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437.6万元。

——学校:规划投资159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59万元。

——卫生院:规划投资135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35万元。

——村级公共设施:规划投资35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35万元元。

——草场:规划投资357.8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357.8万元。

——输电线路:规划投资1452.5万元,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452.5万元。

 

三、规划分年度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011年:规划投资为10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500万元,搬迁群众自筹3000万元。

——2012年:规划投资为10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500万元,搬迁群众自筹3000万元。

——2013年:规划投资为10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500万元,搬迁群众自筹3000万元。

——2014年:规划投资为10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500万元,搬迁群众自筹3000万元。

——2015年:规划投资为10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7500万元,搬迁群众自筹3000万元。

——2016-2020年:规划投资为2474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补助17725万元,搬迁群众自筹7020万元。

 

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全州用10年时间完成2202010990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任务十分艰巨,涉及面广,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又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个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此,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争取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在充分调动广大受益群众积极性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稳妥、有序地推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一节 实施主体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人民政府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强化领导,要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以工代赈、监察、财政、审计、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作为易地扶贫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具体承担易地扶贫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节 实施方式

 

各重点县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未经省以工代赈办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经州以工代赈办转报省以工代赈办审批后方可调整计划。州以工代赈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州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财政、国土、林业、水利、交通、农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同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物资,在农民自筹自购的基础上,大宗材料要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并落实专人负责购买,这样即减少损耗,又杜绝暗箱操作。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重点县以工代赈办要按时、准确填报工程进度季报表,并对工程进展、配套政策落实、搬迁群众问题、迁出地生态恢复等方面的问题与建议及时提出书面意见,经州以工代赈办审核汇总后,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工程实施完成后,要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

     

第三节 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州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1个重点项目县应成立以政府县长和分管县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地点、经费、人员并建立相关制度确保搬迁安置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是合理编制可研报告。该规划历时10年,涉及10多万群众的搬迁安置,工程任务量大繁杂,是对凉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一个管总的规划,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是由于11个重点县的县情各不相同,因此各项目县应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创新的态度,抽调专门力量,做好衔接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做到既不超出规划的原则性要求贯彻执行又能因地制宜有所创新。

三是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特色、有规模、上档次、见实效,就一定要完备的制度来保障。要建立一整套制度: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激励机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业主、负责人、施工安全员,质量监督员公示制、资金审核公示制、物质设备招投标制、项目建成后的层级验收制、项目建成管护制)确保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优质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四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在国家投入、地方配套、群众投工投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整合各部门投入农村建设的资金,鼓励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组织民间慈善机构、大企业、慈善家捐资安置点建设、生态恢复保护建设;合理利用金融工具,加大各级政府和贫困群众的融资力度,争取金融机构资金借贷,建立还款约束制度,解决工程项目资金缺口瓶颈。

五是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同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所需物资,在农民自筹自购的基础上,大宗材料要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并落实专人负责购买,这样即减少损耗,又杜绝暗箱操作。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重点县以工代赈办要按时、准确填报工程进度季报表,并对工程进展、配套政策落实、搬迁群众问题、迁出地生态恢复等方面的问题与建议及时提出书面意见,经州以工代赈办审核汇总后,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工程实施完成后,要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验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主要是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各重点县必须设立专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由专人负责管理,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国家补助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工作经费。乡镇村组要对每户群众的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发挥群众的自我监督职能,保证资金使用公开、公正、公平。

六、促进后续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群众的生产技术培训,使每户群众有一人了解或掌握一门农业技术或是外出务工技能,培育劳务经济;引导、扶持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特色优势产品,如:黑山羊、烤烟、青椒、脐橙、核桃等。以彝区三房改造、彝区新生活运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发展民俗游、乡村游,彝族手工艺品开发等,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第四节 实施监督

 

各重点县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检查、项目专项稽察、项目审计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增加监督层次,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效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由县以工代赈办负责监督和管理,并与各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定责任书,视项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节  工程管护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后,为了防止人为损坏,要由相关项目单位、乡(镇)、村组共同制定管护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护。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将项目由实施单位移交给项目实施乡镇、实施村民委员会和实施农户,并监督乡人民政府、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水管站与村委会、村民小组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制订好管护措施,强化后续管理,发挥长期效益,杜绝重建轻管的现象发生。

 

第五章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

 

我州通过实施扶贫搬迁工程,将彻底遏制移出区水土流严重趋势,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的实施创造条件,确保其有效实施。同时,对安置区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将明显提高安置区生态环境质量,使长江上游水源得到充分涵养,水土得到保持,进而促进整个长江中下游发达地区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安置区的住房、附属设施建设、基本农田、通村公路、水利设施、学校、卫生院、村级公共设施以及草场、输电线路、沼气池建设,全州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经济将得到较快发展,贫困面貌将有较大改变。项目建成后将使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由规划项目实施前的15092户、  74108人减少到实施后的3270户、16004人,项目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也将由实施前的1356元增加到实施后的1993元。集中安置,按集镇建设规划,容易形成农业连片综合开发带和新兴小城镇带。这些新兴的移民小城镇正向易地开发脱贫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庭院经济示范区的方向迈进,使人们看到了告别贫困走向富裕的希望和奋斗的方向。

 

第三节 社会效益评价

 

工程实施后,可使全州22020109906贫困群众摆脱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告别贫困,走向富裕,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同时,将促进搬迁贫困农民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在安置区这个新天地里,他们将改变长期封闭的对外交流的窗口和平台,逐步接触外面大量的经济技术信息、致富信息,从此改变多年的陈旧观念,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通过劳务合作,经商等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生产生活能力,从而增强致富能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更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经济发展。

附表:

1、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基本情况调查表

2、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表

3、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投资汇总表

4、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项目排序表

5、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建设成效预测表

6、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年度规划表

7、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基本情况调查表

8、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表

9、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投资汇总表

10、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项目排序表

11、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建设成效预测表

12、凉山州11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年度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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