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全州移民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上午,与会代表分两组参观考察了德昌县永郎镇和西昌市安哈镇钢结构农房建设情况;下午召开了大会,会议由州委副书记陈忠义主持,相关部门(单位)及县市作了表态发言,州委副书记、州长罗凉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州委常委、统战部长达久木甲对州政府印发的《凉山州“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作了讲解说明。木甲常委指出,凉山州是全国、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以易地扶贫搬迁为主的移民扶贫搬迁作为我州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是我州“七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和及12个扶贫专项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举措。“十三五”期间,我州将重点完成23.5477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占全省总任务的20.3%;同时,要协调解决好已自主搬迁人员的帮扶和管理等工作。
副州长肖春代表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凉山州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下达到到县市,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作用,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搭建工作班子;做好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以及搬迁安置县级财政投入、用地安排、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
省以工代赈办综合处副处长王正到会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作了讲话。一是目前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预计在6月底前出台;二是省上正在研究制定省财政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差异化补助方案,凉山州彝区10县及木里藏区此项补助资金有望高于原0.975万元/人的分配标准;三是省将尽快完成县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2016年实施计划审定工作,各县市在方案成熟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
最后,州委副书记、州长罗凉清强调,本次推进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州“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工程正式启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抓住重大机遇,吃透政策、精准施策,紧扣目标、竭尽全力,扎实推进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确保首战告捷,为全面完成“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任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重点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锁定目标任务。我州“十三五”移民扶贫搬迁工作任务艰巨,占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60%,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三五”23.5477万、2016年5.1618万建档立卡群众搬迁脱贫这个目标来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动员,把政策讲清讲透,把群众思想工作做通做好,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精准锁定搬迁对象,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要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标准,合理确定搬迁方式,切不可因搬迁而加重贫困户负担;要坚持搬迁与脱贫同步,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二要优化资金使用。根据目前政策,“十三五”时期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可落实各类建设资金约136.1亿元,其中2016年可落实各类建设资金约29.83亿元。各县市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县市投融资平台,及时与省、州投融资平台沟通衔接,做好除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外的省财政筹集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三笔资金的承接和转贷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充分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有力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要统筹整合使用相关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积极探索将迁出地已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统筹用于迁入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与搬迁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问题。
三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主体作用,全面落实“四到县”制度,统筹使用资金,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在政策、项目、资金、产业、就业、培训、户籍等方面给予移民扶贫搬迁群众最大支持。州移民扶贫搬迁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开展专项督查,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注重脱贫实效。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坚持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着力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等措施,以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为目标,实现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广大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确保我州移民扶贫搬迁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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