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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下达凉山州昭觉县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计划的通知  
     
 

(凉发改赈办〔2017〕67号)

 
     
 

昭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16685号)下达我州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经请示州政府同意,现将该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的300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安排用于昭觉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项目主管单位的县发展改革局要严格按照本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内容、布局、投资,按照批复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要积极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严格计划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程序经州以工代赈办审核,报省以工代赈办批准。

二、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强化对资金使用及拨付过程的监管,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我委将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加强督查巡查,严禁克扣、拖欠或违规使用劳务报酬。县级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作为以工代赈工程的实施主体,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具体负责。对于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州发展改革委和以工代赈办。

三、加强档案管理,及时收集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的全过程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和工程后期管护等工作。

附件:凉山州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建设计划表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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