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4〕548号)下达凉山州以工代赈建设项目201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50万元,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金阳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总投资195万元,其中:省预算内投资150万元,地方配套45万元。安排用于金阳县马依足乡唐家屋基等村建设乡村公路6.5公里,饮水管道2公里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
二、要严格按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省预算内项目管理要求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1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调整计划和建设规模内容,确保任务完成。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省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挪用、浪费项目资金。要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不留资金缺口。在资金使用上,要精打细算,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求节约,避免发生超概算的情况。
四、请据此文到州、县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划拨手续,资金在川发改投资〔2014〕548号文中列支。请将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州以工代赈办。省、州以工代赈办将加强检查监督,对“三超”和挪用资金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凉山州以工代赈建设项目2014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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