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盐源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3〕991号)下达凉山州以工代赈建设项目2013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00万元,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你们,请抓紧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一、本批计划下达甘洛、盐源两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省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地方配套80万元。安排用于甘洛县田坝镇新华村新建灌溉渠5公里,新建乡村公路1公里,架设饮水管5公里;盐源县泸沽湖镇海门村建设乡村公路5公里。
二、要严格按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省预算内项目管理要求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1号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调整计划和建设规模内容,确保任务完成。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省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认真落实地方投资,不留资金缺口。
四、请据此文到州、县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划拨手续,资金在川发改投资〔2013〕991号文中列支。为掌握、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请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及时上报州以工代赈办,省、州以工代赈办将适时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
附件:凉山州以工代赈建设项目2013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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