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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下达凉山州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  
     
 

(凉发改赈办〔2013〕1391号)

 
     
 

昭觉、宁南、会理、会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131215号)下达我州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计划200万元。根据省计划通知要求,现将凉山州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抓紧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做好计划分解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是全州以工代赈投资的重要补充。项目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以工代赈资金和项目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以工代赈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二、本计划下达的200万元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用于乡村公路和人畜饮水建设,安排4个县改建乡村公路10公里,新建饮水渠5公里。作为项目主管单位的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内容、布局、投资,责成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认真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三、积极组织引导当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认真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按资金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加收入。

四、建立和完善工程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建成后长期发挥效益。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认真收集项目全过程资料,及时造册归档。

特此通知。

 

附件一:《凉山州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计划表》

附件二:《凉山州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乡村公路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三:《凉山州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计划表》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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