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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下达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凉发改赈办〔2011〕656号)

 
     
 

木里、盐源、普格、越西、布拖、金阳、昭觉、喜德、甘洛、美姑、雷波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970号文)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1646号文)下达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00万元,实施搬迁3200户、16022人。根据国家和省计划通知要求,经州政府审定同意,现将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及时按州计划要求做好计划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共下达凉山州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计划8000万元,其中:用于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投资7250万元,在62个安置点(村)实施搬迁2900户、14522人;用于木里县易地扶贫搬迁投资750万元,在9个安置点(村)实施搬迁300户、1500人。

二、此次计划主要建设内容是: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2563亩,国家计划投资638.4万元;农田水利新改建水池500立方米、灌溉渠31公里,国家计划投资135万元;乡村公路建设新改建乡村公路112公里,国家计划投资1735.1万元;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打井315口,新改建蓄水池2542立方米,新改建饮水渠251公里,国家计划投资618万元;住房和附属设施建设新建住房262250平方米,附属设施119100平方米,国家计划投资3909万元;学校建设新建设学校480平方米,国家计划投资46万元;卫生院建设新建设卫生院340平方米,国家计划投资243万元;其它设施建设主要建输电线路、种草、草场建设、畜牧设施和沼气池等建设项目,国家计划投资675.5万元。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统筹考虑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贫困人口及生态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贫困农牧民。各县要尽量采取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避免“搬富不搬穷”,并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力争取得好的成效。

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是国家安排用于我州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本次计划中的11个项目县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018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03324号文)、国家发改委第41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四川省以工代赈办《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指南》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611号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搞好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430号文)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筹、组织、协调本县试点工程实施和管理,确保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完成任务,确保实施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继续与相关生态工程相结合,努力实现扶贫和生态两方面的目标。根据国家关于整合政府支农投资的要求,积极协调相关支农投资共同用于安置区的项目建设。对于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各地在解决好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好耕地、宅基地、户籍等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要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续长远发展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五、此次计划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搬迁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基本的生产条件,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其中,住房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合理的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中的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蔬菜大棚等建设项目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其中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的标准控制在3000元以内。

六、请各项目县按照《凉山州10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划》和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实行以工代赈项目“公示、公告制”,认真落实受益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项目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必须按计划下达内容,项目较集中的建设地设立永久性“公告牌”,在每个搬迁户设立“标识牌”(以县为单位统一编号制作门牌号)。

七、加强月进度报表制度管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投资编报系统管理,国家、省要求实行项目季进度报表和投资编报系统管理上报制度。请11个项目县按要求于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进度报送州以工代赈办,州汇总后同国家投资编报软件管理系统一并于下一季度1日上报国家、省。

八、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项目县以工代赈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整合、对象确定、土地调整、政策配套、产业发展、和谐社区建设和生态保护等方面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州发展改革委和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附件:一、《凉山州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凉山州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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