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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下达凉山州2010年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凉赈办〔2010〕41号)

 
     
 

越西、美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省以工代赈办《关于下达2010年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和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川赈办〔20109号文)下达了我州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资金400万元。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投资和建设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世界银行谈判世界银行贷款和英国政府捐款第四期扶贫项目的请示》(财际〔200535号)文件精神,四川省 2010年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资金为1300万元(6个项目县平均200万元/县);主要配套建设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乡村公路、人畜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工程。

二、我州2010年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资金及项目建设计划已纳入全州201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及项目建设计划(资金在凉发改赈办〔2010707号、708号文中列支),具体行业资金及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三、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本计划分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两部分,是严格按照国家、省下达计划和国家以工代赈计划管理程序要求转下达各县执行的。项目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要严格按本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好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圆满完成。

四、项目资金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阶段及时足额拨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国家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工作经费。项目县以工代赈办要及时复印相关报帐单据送当地项目办留存做帐。

五、项目县以工代赈办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项目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设立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项目档案专卷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一:《凉山州2010年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资金计划表》

附件二:《凉山州2010年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县乡村公路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三:《凉山州2010年世行第四期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配套人畜饮水项目建设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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