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项目公示>>关于转下达凉山州2006年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
 
   
     
  关于转下达凉山州2006年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

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投资和建设计划的通知

 
     
 

(凉发改赈办[2006]496号)

 
     
 

木里、盐源、普格、布拖、喜德、越西、甘洛、美姑、金阳、雷波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6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261号)和四川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投资和建设计划的通知》(川赈办[2006]39号)下达凉山州2006年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投资和项目计划3170万元,实施搬迁1297户、6340人。根据国家和省计划通知要求,结合凉府发[2004]30号文具体规定,经州政府审定同意,现将凉山州2006年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投资和项目建设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及时按州计划要求做好计划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资金是国家安排用于我州1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10个项目县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0]18号文)、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03]324号文)、国家发改委第41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6]11号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搞好以工代赈易地(移民)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4]30号文)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筹、组织、协调本县试点工程实施和管理,确保2006年试点工程按计划完成任务,确保实施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国家国债补助投资主要用于为搬迁群众提供基本的生产条件和必要的生活设施。转下达计划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住房及庭院设施、基本农田及牧区生产设施、水利设施、乡村道路以及必要的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按国家、省计划规定,用于住房及庭院设施的以工代赈国债投资必须控制在国债投资的40%10000/户)以内,其余60%的以工代赈国债投资额(15000/户)必须全部用于生产设施项目建设,以工代赈国债投资不得用于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本项目建设计划是严格按国家、省下达计划和国家国债资金计划管理程序要求转下达10个试点县执行的。所下达项目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备案卡》、《搬迁户花名册》都已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经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进行了审批。项目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公室必须在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内容、布局等组织项目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调整计划和资金规模,对确因搬迁条件变更必须调整安置点和具体建设内容的项目,必须由县以工代赈办按程序上报州以工代赈办转报省以工代赈办审批后方可调整,认真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四、要严格实行以工代赈项目 “公示、公告制”,认真落实受受益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州发改委、州以工代赈办将在《凉山日报》上对项目进行全面公示;10个项目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必须按计划下达内容,项目较集中的建设地设立永久性“公告牌”,在每个搬迁户设立“标识牌。”

五、强化和规范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确保计划任务完成。10个项目县试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在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代赈办)统筹协调下,由项目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负责按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内容,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要严格实行省、州、县三级目标责任制管理。省将与州签订《目标责任书》,州将与县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一经签订,必须强化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计划任务完成。

六、切实加强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资金的使用管理。本计划转下达的3170万元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认真执行凉府发[2002]80号文、[2004]30号文的具体规定,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试点工程项目资金不挤占、不挪用、不出问题。项目县以工代赈办公室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按《审计法》对试点工程进行专项审计。

七、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请10个试点县严格按上述各项规定做好有关实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有关经验。项目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公室将计划执行、项目建设、群众安置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省州发改委、以工代赈办公室。

 

附件一:《凉山州2006年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资金计划表

附件二:《凉山州2006年国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

  

 

                                            二○○六年十月十日

 

 
     
     

 

Copyright © 2006 凉山彝族自治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凉山彝族自治州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