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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启动实施2010年7个试点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凉发改赈办〔2009〕1020号)  
     

西昌、德昌、冕宁、会理、宁南、喜德、金阳县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根据省以工代赈办对20107个试点《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批复和州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为抓早动快,切实推进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确保7个示范村建设任务在201010月前圆满完成。现就抓紧启动实施7个示范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村建设进度总体安排

根据20091218日省、州以工代赈办专题会议精神,请严格按省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启动实施明年7个示范村建设,确保201012月前完成示范村规划验收工作。根据这一总体安排,具体建设进度安排为:20101月底前,西昌、德昌、冕宁、会理、宁南5县市示范村项目开工建设(喜德、金阳2县因霜冻等气候因素,可在2月底前开工建设);201025月,按批复的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完成以工代赈计划安排项目建设任务,并形成工程形象进度,同时配套整合项目组织开工建设;2010610月,全面完成《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建设任务并具备验收条件;20101112月,省、州以工代赈办组织进行示范村规划验收。7县市要按照《凉山州20107个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实施流程图》(见附件)倒排工期,抓紧组织实施项目,确保示范村建设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二、加强示范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是全州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7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试点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7县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川赈办〔200526号文)、《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指南》(川赈办〔200623号文)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934号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好示范村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示范村建设和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明确落实示范村建设和管理分级责任人。

按照凉府发〔200934号文的要求,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责任制。县市人民政府是实施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县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是实施主体;乡镇党委政府和示范村两委是具体责任单位;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对示范村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请7县市按照《凉山州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见附件)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并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高质量完成和落实示范村建设各项前期工作。

7县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要牵头组织及时完成示范村各单项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对投资较大的公共工程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开展优化设计;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和示范村整合项目等,高质量地完成和落实好示范村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确保示范村如期开工建设。同时,请7县市将示范村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110日前上报州以工代赈办。

(三)认真组织示范村项目建设。

7县市要严格按照示范村建设进度的总体安排,认真组织项目开工建设,省或州以工代赈办将派员实地检查开工建设情况。同时,请各县市将示范村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简报、图片和视频资料等上报州以工代赈办,州以工代赈办将及时汇总形成7个试点示范村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的信息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在施工组织上,要严格按照行业建设规范精心组织项目施工,组织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群众通过劳动获取劳务报酬,对技术要求较高、投资规模较大、不宜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的独立工程要尽可能实行招投标;在施工管理上,要认真明确和落实县市政府的分管责任人,县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的牵头责任人和乡镇、村的具体实施责任人,实行严格的分级责任制;在工程监理上,示范村可组建除村两委成员外的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对投资额较大的工程要聘请工程监理进行现场质量监督。

(四)严格实行示范村建设进度简报和月报表制度。

为及时掌握示范村建设进度和协调解决示范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在示范村项目开工建设后,省、州以工代赈办将不定期派员深入项目村实地检查、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务必按照要求严格实行示范村建设进度简报和月报表制度,及时形成示范村建设进度简报和月报表上报州以工代赈办(月报表表式见附件)。

四、实行示范村建设州级分组联系制

为保质保量完成20107个试点示范村建设任务,州发展改革委、州以工代赈办实行示范村建设州级分组联系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协调管理负责人:李军、赵玉聪。

第一组:王涛、付煜杰,负责联系西昌、冕宁、喜德3县市;

第二组:聂伟、葛爱华,负责联系会理、宁南2县;

第三组:黎华、上官晋平,负责联系德昌、金阳2县。

各组负责相关县市示范村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分组人员将在示范村项目开工建设前后和建设过程中不一定深入项目实地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示范村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凉山州20107个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实施流程图

2.凉山州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

3.凉山州20107个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进度月报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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