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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转发四川发改委《关于对凉山州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的通知   
 
     
  (凉发改稽察函〔2013〕138号)  
     

普格、布拖、昭觉、金阳、美姑、甘洛、越西、喜德、盐源、木里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

今年8月,省重大项目稽察办组织对我州10个县2011-2012340个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州在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将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对凉山州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按照省稽察办的整改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关于对凉山州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对照已经下达的项目,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个说明理由。

二、认真做好本县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按省稽察办通知中提到的问题,完成整改报告,经本县政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15日前将报州以工代赈办。

三、全省以工代赈工作会议将于929日召开,各县以工代赈办主任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届时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请假。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凉山州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2.《凉山州    20112012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情况表》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3922

四川省展和改革员会关于对凉山州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川发改稽察〔2013990)

凉山州发展改革委:

今年8月,省重大项目稽察办对你州10个县2011-2012年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项目340个。总体来看,州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较好地体现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政府引导、群众参与、部门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大部分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显著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促进了农户增产增收,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现将有关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前期工作方面

1、部分项目申报要件不齐。部分县以工代赈办编报以工代赈年度建议计划时,未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未见项目可研批复文件。

2、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部分乡村道路设计图纸粗糙,只包含道路线型和断面构造,未进行排水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未充分考虑排水问题,影响道路建设质量和使用寿命。

(二)计划执行方面

l、部分项目建设规模调整较大,调整建设内容未按规定报批和备案。10个县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该问题,其中多数乡村道路由泥结碎石路面变更为水泥路面,建设里程大幅度减少,如甘洛、布拖、越西等县多数乡村公路建设项目调整了建设规模,其中越西县大瑞乡瑞香村至瑞城村乡村道路工程,计划建设乡村道路28.5公里,实际建设水泥路6.3公里;普格县螺髻山镇波洛坪村计划建设乡村公路6公里,实际建设沥青路面1.8公里。其他以工代赈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如普格县螺髻山黄草坪村和花山乡建设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计划建设灌溉渠分别为10公里和7公里,实际建设3.35公里和1.65公里;昭觉县普诗乡李子村小坝社草场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围栏草场、人工种草、草场治理各200亩,实际实施人工种草200亩和40户商品猪生产户的圈舍建设;金阳县放马坪乡放马坪村下屯组饮水工程计划建设集中供水站5座,蓄水池120立方米,引水管16公里,实际实施取水泉童j篡水池)l处,蓄水池32立方米,引水管6公里。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调整了移民户数和建设地点,如喜德县2012年计划批复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北山乡自哈村项目调整到贺波洛乡跃进村,2012年计划批复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6个,实际建设8个。

2、已完工程申请投资。甘洛县新市坝镇三村道路改建工程,下达以工代赈资金30万元,实际该笔资金用于支付2009年实施的甘洛县顺河路道路工程,将以工代赈投入城市建设项目;田坝镇新华村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已于2010年建成,2012年下达投资200万元。越西县中所镇五里牌村乡村道路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投资计划下达前已竣工。

此外,个别项目建设不符合基建程序,在项目计划下达前就开工建设,如昭觉县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美姑县巴古乡勒布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三)项目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越西县和喜德县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际进度完成50%;甘洛县2012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农户未开始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和配套工程尚未完成方案设计;普格县2011年项目有4个未开工建设,2012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盐源县2011年项目有1个未开工建设,2个尚未完工;昭觉县2011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库依乡拉洛村20户”和金阳县基觉乡基觉村4座桥梁至今未实施;木里县2011年项目有2个尚未完工;美姑县2011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3个村尚未完工,2012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3个乡村公路工程、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批2个村至今未动工,第二批刚完成实施方案,尚未开工建设。

2、部分项目建设质量较差。部分乡村道路工程水泥路面横向贯通裂缝较多,路面平整度较差,路面未按规范要求切割伸缩缝,路面宽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排水设施建设不到位,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较差。

3、部分项目验收不规范。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与彝家新寨项目合并建设,由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和验收,县以工代赈办未参加项目验收。如越西县所有乡村道路验收资料未注明道路建设标准、建设里程、投资等内容;中所镇五里牌村人畜饮水工程由水务局组织实施和验收,县以工代赈办未参加验收。

(四)资金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改变了资金用途。部分项曰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采购母猪、公羊、母羊、苗木种子等发放给农户,或用于计划外工程建设,不符合以工代赈资金用途。如布拖县2011年以工代赈草场建设项目使用以工代赈资金购羊;越西县瓦里觉乡依达村草场建设项目,将90070的以工代赈资金发放给农户用于购羊;喜德县使用30余万元以工代赈资金采购母猪、光叶紫花苕种子等,用于扶持2012年易地搬迁项目农户;木里县固增乡利念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房屋改造;昭觉县四开乡沟洛村“风貌整治”工程占用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118.8万元,同时用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修建养鸡场和养猪场,购买鸡苗和种猪;美姑县依果觉乡尔马村草场建设项目将3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用于修建羊舍(15.75万元)、购羊(8.8万元)、开展技术培训(0.95万元)等内容。金阳县将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8.52万元用于计划外建设内容,支付4个村产业补助89.63万元,支付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户名牌制作费1.26万元;2012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8.73万元用于计划外的安全饮水工程;第二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9.2万元用于支付寨子乡阿布豁村民风民俗活动场所建设和购买制砖机。

2、财务报账不及时。越西县2011年以工代赈项目和2012年财政预算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验收,2012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际进度完成50070,至今未报账。喜德县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投资2120万元,实际仅支付634万元。

3、部分项目经费开支欠规范。部分项目用以工代赈资金支付监理费、培训费、公示费,财政以拨代支,报账凭证要件不齐;大部分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清单未填列领款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资料,未见劳务报酬发放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的相关资料,无法鉴定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如布拖县火烈乡火烈村草场建设项目列支公示牌制作费5000元和培训费3万元;叶尔村示范项目村内通水劳务报酬补助花名册无领款人签字,仅盖手印。甘洛县前进乡草场建设项目,财务以拨代支;田坝村大树桥项目工程监理费4万元纳入项目投资;嘎日乡政府至东风村新建村道项目已结算工程款,但未开具建安发票。普格县报销凭证附件中民工工资表为复印件,民工工资表无工作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要素。盐源县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扣质保金,也未注明不扣质保金的原因。木里县报销凭证附件无合同和工程结算资料,未按规定扣质保金;大部分项目完工后以购买材料等发票、补贴发放表冲账,未见附村民会的相关会议纪要。昭觉县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未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县以工代娠办对项目资金未分年度分项目进行账务处理,不能清晰反映各类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项目成本构成情况。美姑县项目管理费中列支办公费、燃料费、招待费共5.26万元,其中办公费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金阳县项目管理费与县发改局行政经费合并使用,不符合管理费用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的要求;2011年财政预算内郎德村乡村公路项目、万里组乡村公路项目无劳务报酬发放资料,2011年放马坪乡放马坪村下屯组饮水工程以劳务报酬发放清单冲销项目实施乡政府的联点工作借款。

(五)档案管理方面

档案资料不完备。部分项目档案未按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后评价等环节资料缺失;项目实施和管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归集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公示图片、公示资料、村民会议纪要、项目建设管理资料、项目竣工等资料。

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户备案资料不完整。如布拖县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350户农户备案表均无县以工代赈办审批意见,部分农户备案表无户主签名,无签字和盖章日期;2个村农户备案表两户使用同一张照片;所有农户备案表均无搬迁户所住房屋前后对比照片。甘洛县和喜德县部分项目农户建卡档案无村委会、乡政府和县以工代赈办盖章,部分农户档案资料缺失。越西县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筑材料由村委会统一采购,末见采购合同及相关票据。

二、整改意见

对上述问题,请你委责成各县政府逐一进行整改,同时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并于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省重大项目稽察办。

(一)加强计划执行管理。州以工代赈办应加强对列入年度以工代赈建议计划项目的核查工作,做到申报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前期工作完备、具有建设条件。年度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按程序报批和备案。此次督查,发现变更投资计划的项目数量较多,州以工代赈办应尽快与各项目县衔接,尽快完善变更手续。

(二)加强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以工代赈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规范管理,科学施工。切实做好项目公告公示,推行村民民主理财,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切实落实项目管护措施。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同步开展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州发改委、州以工代赈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把好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和资金使用关,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调查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并制订政策予以明确。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各级以工代赈办和行业主管都门应力口强对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管控,从项目设计的技术规范和实施过程的质量标准方面严格把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对技术复杂的重要工程,应选择有专业资质的监理机构实施工程监理。由于项目投资额有限,建设标准不高,应重视工程移交和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和项目管理费要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资金必须用于投资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不得用于产业补助和生产资料的购置,不得改变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的使用性质。对与其他资金捆绑实施或统筹建设的项目,应将工代赈或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单独建账,明确资金流向和建设内容。以工代赈资金中列支的项目管理费、培训费、公示费及用于项目计划外建设内容的费用等,应尽快归垫。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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