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公告通知>>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配合省稽查办做好大中型水库项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配合省稽查办做好大中型水库项目专项稽查的通知
 
     
  (凉赈办〔2013〕5号)  
     

会理县、会东县发改局: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大中型水库项目开展专项稽察的通知》(川发改稽查〔201325号)和49日水库项目稽察的补充通知精神,省稽查办定于418日开始,对会理大海子水库和会东新华水库开展专项稽查,为确保项目稽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内容

(一)前期工作情况。检查包括是否按规定审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施工许可文件等。

(二)建设规模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际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与批复是否一致,核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三)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是否符合计划工期要求等;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备,抽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等。

(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配套资金到位及中央、省级资金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是否存在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及挤占挪用中央、省级资金的问题。

(五)招投标管理情况。全面检查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存在分包转包、出借资质等多发易发问题。

(六)建后管护情况。检查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设计及部分已建成工程初期运行情况,包括工程效益、管护责任主体和运行管护经费落实等。

(七)投资效益分析。检查分析武都引水一期项目运行后投资效益,包括项目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

(八)其他。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议。

二、日程安排

415日(星期一),省稽察组乘飞机从成都出发经西昌到攀枝花稽察仁和大竹河水库项目;18日(星期四)到凉山稽察会理大海子水库、会东水库项目。

三、省稽察组人员

王业山(省稽察办副主任)

黄炳炎(稽察特派员)

刘熙燕(稽察特派员助理)

李德幸(工程专家)

满加云(财务专家)

四、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一)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材料。包括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立项审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构成、建设工期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等规章制度的情况,项目管理工作情况,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竣工验收、项目收费、成本核算、效益等情况,存在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等项内容。

(二)项目建设管理的档案材料(附件1

(三)填写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县发改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省稽察办项目稽察工作,接此通知后,立即向县委、政府领导做好相关情况汇报。

(二)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间的联系,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积极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好项目稽察工作。

 

 

                          凉山州稽察办

                          201349

 


 
 

Copyright © 2006 凉山彝族自治州以工代赈办公室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凉山彝族自治州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