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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开展凉山州2010年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和做好总体规划验收工作的通知
 
     
  (凉赈办〔2011〕16号)  
     

西昌、德昌、会理、宁南、冕宁、喜德、金阳县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公室:

根据省以工代赈办安排部署,州以工代赈办拟于201112月上旬组成州2010年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总体规划验收组对2010年建设的7个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进行总体规划验收。现就7县市抓紧开展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和做好总体规划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和总体规划验收工作总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指南》(川赈办〔200623号文)和《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川赈办〔200715号文)有关规定和要求,各相关县市务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关于工程竣工验收

(一)验收依据

1.省以工代赈办对《示范村建设规划》的批复;

2.示范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

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0934号文)

(二)验收内容

1.外业验收。依照以工代赈年度投资计划和省批复的《实施规划》文件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对以工代赈资金投入的村社道路、便民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农田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逐项检验。

2.内业验收。根据资金计划和专项资金管理等要求,认真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整合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决算和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情况等。

3.量化考评。严格按照《凉山州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评打分,并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做出评定。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等级项目,不予验收。

(三)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由县市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要按照投资计划文件和批复的规划及有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检验工程是否达到了规划目标。工程完工后,由县市以工代赈办组织财政、水务、农业、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对工程进行结算,并将结算资料交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竣工审计。村委会要制订工程后期管护制度。

各县市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务必于1120日前完成,并由县市以工代赈办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后向州以工代赈办提出书面总体规划验收申请。

三、关于总体规划验收

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总体规划验收由州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省以工代赈办派员参加。规划验收重点是检验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是否实现了规划目标,是否完成了建设任务,是否达到了规划的总体要求,并做出评价。验收情况和总体评价报告将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备案。

州以工代赈办拟成立州2010年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总体规划验收组,于12月上旬分三组赴各有关县市对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复核并在西昌召开示范村总体规划验收会议。请各县市高度重视,抓紧按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州示范村总体规划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指南》(川赈办〔200623号文)

附件2.《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川赈办〔200715号文)

附件3.凉山州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评分细则

附件4.凉山州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工程竣工验收表

 

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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